因公牺牲军人和烈士待遇一样吗
因公牺牲军人和烈士的待遇一样吗?不是指抚恤金而是指其他的待遇。像有些事情烈士家庭或者直系亲属可以享受,因公牺牲的可以一样享受和烈士的吗?
首先要上报 经过批准成为烈士 否则待遇不同
不一样。因公牺牲军人未评为烈士的,家属只能享受因公牺牲军属待遇,不能享受烈属待遇。
不一样,因公牺牲只是证明该人员在工作中死亡,享受国家工作人员的善后补助,而烈士是为了特定的事业而牺牲的英雄,其家属可以继续其未尽的事业,所以,烈士家属可以特招进烈士所在单位工作。
革命烈士褒扬条例(1980年4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1980年6月4日国务院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发扬革命烈士忘我牺牲的精神,教育人民为保卫祖国和建设祖国英勇奋斗,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我国人民和人民解放军指战员,在革命斗争、保卫祖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壮烈牺性的,称为革命烈士,其家属称为革命烈士家属。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批准为革命烈士: (一)对敌作战牺牲或对敌作战负伤后因伤死亡的; (二)对敌作战致成残废后不久因伤口复发死亡的; (三)在作战前线担任向导、修建工事、救护伤员、执行运输等战勤任务牺牲,或者在战区守卫重点目标牺牲的; (四)因执行革命任务遭敌人杀害,或者被敌人俘虏、逮捕后坚贞不屈遭敌人杀害或受折磨致死的; (五)为保卫或抢救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壮烈牺牲的。
第四条 革命烈士的批准机关:因战牺牲的,现役军人是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其他人员是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因公牺牲的,现役军人是军级以上政治机关,其他人员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第五条 本条例第三条规定以外的牺牲人员,如果事迹特别突出,足为后人楷模的,也可以批准为革命烈士。
前款革命烈士的批准机关,现役军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其他人员为民政部。 第六条 经批准为革命烈士的,由民政部向革命烈士家属颁发《革命烈士证明书》。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搜集、整理、陈列著名革命烈士的遗物和斗争史料,编印《革命烈士英名录》,大力宣扬革命烈士的高尚品质。
第八条 革命烈士家属的抚恤,按照作战牺牲军人家属的有关抚恤规定办理。 第九条 本条例由民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过去有关褒扬革命烈士的规定同本条例有抵触的,以本条例为准。
答: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在部队因执行战略训练或因施工、生产、执勤、科研、维护社会治安等工作而牺牲者,不符合革命烈士条件的,发给《革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详情>>
答:低估值股票如钢铁、煤炭、石化等,以及成长类股票如券商概念、奥运概念、3G概念等,都有望成为后市的热点。详情>>
问:民主式民主式为什么领导能力弱,威望低,则适合采取民主式的领导呢?
答: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嘛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