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解除
1.我在某公司工作了四年,第一次签了三年合同,第二次签了一年合同(公司解释说是为了规避风险,将第二次签三年改为一年一签),现在马上面临签第三次合同,试问是要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吗?公司有无任何理由不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呢? 2.公司在合同期限内解除合同,工作四年,月工资约12000左右(税前),公司交五险一金。请帮忙看看该如何赔偿?同样,如果是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约,又该如何赔偿? 以上请老师帮忙指点,多谢了!
1.第三次续签合同,作为劳动者提出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不应该以任何理由拒绝。 2.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按每年一个月工资,即4.8万赔偿。 3.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约,你可以得到经济补偿,还是4.8万。
答:1、合同到期后一般是续签合同、要不就是签订无固定限期的合同协议,要不就是写离职报告。 2、单位坚持不给的话,可以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3、依然要求仲裁。 4、至...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