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补偿
我们是一家私营企业,有一国企内退员工到我公司上班,工作三年后辞职离开了一段时间,半年后又回来上班.前后加起来共工作了十年.现在她主动提出因年纪大了不能再工作而辞职,被批准.但一周后她回到公司要求给她十个月的补偿.请问合理吗?
内退职工仍属于在职员工,与你们形成的只能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因此,不适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你们与她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是证明。且自动辞职从来不会得到任何经济补偿,对这位员工同样如此。 但如果从人之常情的角度考虑,毕竟是位为企业工作了近十年的老员工,在她离开单位后,适当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更体现了企业的人性化,会增加凝聚力的。但应该明确告知该员工,这是企业的照顾,而非法定义务。
合理,因为,她已经和你们公司形成了劳动聘用关系,所以,按照劳动法,理当补偿.
答:是的国有企业改革(解除劳动关系)大都是根据职工工龄每满一年发放一个月的补偿金;最多发放24个月的上限,但现在关键还是要看企业决策层的意思(辞职)办成“辞退”那就...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