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符合什么条件?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铁路车辆的生产、检测,应该符合什么条件?
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于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运输的铁路罐车、专用车辆及其他容器的生产和检测、检验,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的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或监管部门,依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放射性物品,是指含有放射性元素,并且其活度和比活度均高于国家规定的豁免值的物品。
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很多都是工业生产中不可或缺、无可替代的重要原材料或者添加剂、催化剂,但若发生安全事故,因其天然的危险属性,又会严重危害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污染生态环境。鉴于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的特殊性,国家制定了专门的法律法规,对上述两类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包装运输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细致的规定。
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等。由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的运输已经作出专门规定,故本条例不再重复,而是明确了用于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运输的铁路罐车、专用车辆及其他容器的生产和检测、检验,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答:运输发票必须合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和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准予抵扣的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是指国营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