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哪些资料?
企业享受残疾人员工资加计扣除优惠,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哪些资料?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 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第四条的规定, 企业应在年度终了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向主管税务 机关报送本通知第四条规定的相关资料、已安置残疾职工名单及其《中 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复印件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办理享受企业所得 税加计扣除优惠的备案手续。
答:加计扣除指按照税法规定在实际发生 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 优惠措施。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 十条规定:“企业...详情>>
答:一、我国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现状 (供你参考吧) “三角债”被许多学家称为有“特色”的词汇和现象,在20世纪90年代,企业“三角债”问题曾在中国业界肆虐一时,拖...详情>>
答:河北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B)是河北省国税审定8中发票中的一种,没有特殊的含义。增值税税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解释权在国务院,各地方政府无权...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