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产品开发的第一年如何享受开发费加计扣除优惠?
新产品开发的第一年如何享受开发费加计扣除优惠?
根据税法相关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人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实行100%扣除基础上,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进行摊销。这里并没有规定第一年不能扣除,按无明文规定禁止即允许的原则,企业第一年发生的开发费应可以加计扣除。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凡企业符合规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