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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土地年限70年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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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土地年限70年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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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19-03-01 13:16:19
    没有“民用土地”这一说。通俗一点讲,城里的地全属于国家,乡下的地基本上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国家征了地给了集体钱了那就也属于国家了。咱们老百姓有的只是土地使用权。你说的“年限70年”,那指的是使用期限。建设用地的用途分为住宅用地、商务金融用地、教育体育用地等等等等。住宅用地的使用期限最长,是70年;商务用地时间最短,是40年;其他统统是50年。也就是说,你买一房,如果盖房的地不是国家划拨的,是开发商花钱买来的,那你买了房应该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两个证。房产证证明房屋永久属于你所有,土地使用证证明在规定的期限内这块地也归你使用(其实这不废话嘛,你的房建在这地上呢),通常会少于70年,因为开发商拿下了地还要开发建设再开盘卖给你,这些时间要除去。如果那块地经过了倒手那减的年数要更多些,这个买房的时候要看清楚问明白。一般来讲,有房产证有土地证的如果要拆迁得的拆迁款要多些。

    转***

    2019-03-01 13:16:19

其他答案

    2019-03-01 13:53:56
  • 土地是国家所有,而我们只有土地的使用权而已

    王***

    2019-03-01 13:53:56

  • 2019-03-01 13:53:37
  • 土地所有权始终归国家所有,个人只获得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有以下几种方式: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此外,土地使用权未到期国家也可征用,但应就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进行补偿。

    勇***

    2019-03-01 13:53:37

  • 2019-03-01 13:21:16
  • 对现有土地的使用权是七十年

    L***

    2019-03-01 13:21:16

  • 2019-03-01 13:03:41
  • 土地的使用权

    残***

    2019-03-01 13: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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