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正规厂,不执行《劳动法》,辞工能按劳动法索取赔偿吗?
不是正规厂,不执行《劳动法》,入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要求做满三个月方可辞工,但厂方以太多人辞工须分批放行为由不让员工辞工,请问是否合法?辞工能否按《劳动合同法》“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二倍的工资”来索取应有赔偿?
首先,要确定你说的“不是正规厂,不执行《劳动法》”是什么意思。根据《劳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即,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本法。
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经济性组织,包括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是用人单位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本法的主要调整对象。 个体经济组织:是指雇工7个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组织。
你们厂应该是属于企业或者个体经济组织的,适用于《劳动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所以你说的“入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要符合工作一个月以上的条件,就可以自第二个月开始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请保留证明你在为此厂工作的有效证据,以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只要你们以书面的形式提出辞职,30天后厂方应该为你们办理离职手续。但请保留已经提交书面辞职的证据。 可到你厂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关请求劳动仲裁。 。
答:按工作年限,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详情>>
答:建议:“爱有多重要”详情>>
答:在他的思想里,他认为只有自己是值得尊重的,因为他给员工提供了工作机会,给了儿子生命,妻子不用工作就能养尊处优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