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接触过这个的都知道这只是糊弄业主的东西.无非就是拉几根线,装几个监视器,弄个网络就叫智能化.太假了. 看看国外的智能化住宅,那才叫智能化,国内的最多称的上是网络化. 如果真看重这个,还不如去看看环境,毕竟舒适才是最重要的.
还是从公证处着手,问清楚所有需要的材料,实在无法提供的材料再问清楚怎么办,总归有解决的渠道,总不能因为合同遗失就不能卖房了。 最后,实在没办法了,还有一个途径,找到那个公证员。一般都是一对一服务,最多两个。约出来,给点好处,1000块就能搞定,公证员会有办法的。
放在银行没什么问题的.而且对你以后在批贷也是有利的.因为银行已经明确告诉你的贷款资格已经通过了.以后在批贷的时候他们会调档的.这样你下回办的时候更方便过.而且银行有权利为客户的资料保密.
关键是你的房子是否已经竣工交房?如果尚未竣工就不急于交纳契税,因为即使交纳也无法拿到房产证。关键是合同务必要到当地房管局登记备案,合同才生效,这是不动产合同的特殊性。此时房子才受到法律保护。
合同的第一页加盖房产部门的明章,合同的封面加盖钢印。 同时,房产部门的网上系统可以查看得到。
如果开发商说谎就是他还不具备网上签约的手续。 登录本地的房产交易网,有本楼的信息就可以网签,不用担心,否则开发商就是没有能力和你签合同。
我认为没有风险,因为业主买的是一手楼盘.你只要去开发商咨询一下,问是否可以改底,如果说能改底单的话.只要你和业主去开发商那里从签一下买卖合同就行.然后你从新做按揭.开发商有办法撤回上一个业主的买卖合同的.
现在的合同都是网上签约,打印出来后一式三份,业主,开发商,房管所各一份。只要你能在网上看到你的签约信息就什么事都没了。
想买没有产权证的房子,最有效的方法就是: 1 去公证处公正,公证房屋的所有权属于你,而不是房产公证. 从公证即日起,房屋的一切相关手续全部属于你保管,你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2 房产证签发的那天,你和原房主一起去办理,当然该房屋的户主就是你本人.也就是说即日起该房屋与原房主再无任何的关系.
这种房子如果说在表面上是不能做的.但如果私下里做也是可以的.我想是整套手续全做的你的.然后按照拆迁手续你去和开发商签合同的. 你首先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钱款都要在和开发商签完合同后给付业主. 但如果房东非要定金的话.你可以给付一万定金.但一定要写清违约责任.做产证不签房口到是没什么问题.但以后一定会签的. 你最好还是去开发商那问一下.但有的开发商会说改不了.而且你一定要在中介那里一定要把整套手续怎么办的都打听清楚.而且你要看一下这个中介的注册资金是多少.够不够你房款的.不行的话.你把房款打到这个中介上.叫中介承担责任.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逾期交房违约赔偿里"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三"中的已付房款指的是? 答:已付房款指的是你的首付,银行贷款,就是目前为止你已付给房产开发商的所有房款(包括你自己支付和银行贷款部分)
你好:你直接花三千元通过中介公司就可以办理所以手续.他们那有正规的合同.可以签一份三方的合同,还有交给国家的合同都是正规的文本.我在链家工作,有什么想咨询的你可以给我打电话.我的电话:86051771您可以通过我们办理一些权证方面的手续,自己省去很多麻烦和风险.
开发商一般收更名费是不固定的/.一个开发商有一个收费标准.而且有的开发商还不会给你开这笔更名费的票据.有可能会给个收据.这一般是没有办法的.我想问的是你现在和开发商的合同都签完了吗?如果说都签完了合同的话.就和卖方没有什么关系了.你就等开发商交房喽.
小面积的是允许的,百八十多平方米的零散土地,允许个人交易,经常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公告里面出现。
据我所知,如果开发商已经去房管局备案,是很难再加上一个名字的,更不可能在以后的产权证上出现你的名字.唯一的办法就是咨询一下律师,看能否做公证,让你的女朋友证明此房产是你们两人的共有财产.
新建的商品房是按2%缴纳维修基金。而经济适用房和集资房是按1%收取的。若您购买的是商品房,那么就是缴纳2%维修基金了。
xman9518:你好! 开发商没有取得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说明其房屋质量或者配套不合格。你可以要求退掉房子,但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商品房销售的有关规定,应该按你实际付款的2倍退还购房款。
房屋买卖合同中有您先生的名字才可以用他的名字申请公积金做贷款业务,但是夫妻任何一个人买房后,双方都有权利拿着购房发票和房屋买卖合同提取公积金缴存金额,特别要提醒的是,如果您第一套房公积金贷款没还清,是不可以用同一个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业务的
单位是按照上年工资台帐(税前)的总额8%-10%的比例进行扣划到公积金中心,同时单位再把相同的金额同时缴存到管理中心。也就是说,你和单位各出一半
第一,将工资条中的住房公积金一项的金额乘以2既是自己每月的缴存额。 第二,去单位的人事或财务部门咨询 第三,本人持身份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何一个管理部查询。 第四,利用住房公积金查询卡查询,方式如下 1持卡到各管理部营业大厅的专用查询机和工行、建 行的ATM上查询 2拨打当地的自动语音电话查询。北京的是95001300/96001300 3登录公积金网站查询。北京的是
如果在其他前提条件都一样的情况下,这两种还款方式相比较的话,肯定是本金还款方式省利息
1\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住房,装修! 2\住房补贴:是效益好的单位以现金的形式发给劳动者作为住房上的一种补贴!但是使用不局限在住房上!
当然可以。您购房后只要有购房的首付款发票和购房合同就可以申请提出以前缴存的全部公积金金额。
住房公积金的计息规定和办法 1.住房公积金结算年度:7月1日到下一年的6月30日 2.当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计息:当年归集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含个人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部分,)按结息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3.上年结转住房公积金的计息:上年结转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按结息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布的三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
城市住房公积金是市(县)政府用于解决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及中低收入的居民住房问题的专项基金。城市住房基金从同级财政现在用于住房建设、维修、管理和补贴的资金,当地提取住房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房地产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及出售属于国有资产的住房回收资等渠道筹集。 建立职工住房公职金是我国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措施,目的在于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解决职工住房困难。按照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有享受此种贷款的权利,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 1:筹集住房资金; 2:提高职工个人购房、建房能力; 3:使房屋福利分配制向房屋货币化分配转变。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住房储金。它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通过"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的办法建立的一笔属于个人的住房消费资金,专项用于个人支付住房方面的费用。 什么是单位住房基金? 单位住房基金是为解决单位职工住房问题、转换住房机制而建立的专项基金。通过建立单位住房基金,把企业单位用于住房和生产的资金分列,使住房资金的来源和使用合理化、规范化、固定化,为实现住房实物福利分配转为按劳分配为主的货币工资分配奠定基础。建立住房基金要立足原有资金的划转,即依据国家的房改政策和有关财务规定,把单位现有用于住房建设、现代管理和补贴等支出的资金进行核定,并按相应的规模建立住房基金备查账户。单位住房基金主要用于资助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支付出租住房的购、维修管理费用和出售住房时个人支付房价与住宅造价之间的差额,以及提租后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发放房租补贴。 住房公积金有什么用? 在您离退休前,您的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 购、建、大中修自有住房; 偿还用于本人的住房方面贷款; 支付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的5%的部分; 您退休时,可以一次结清并支取全部住房积金本余额。 住房公积金由谁交纳?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的长期储金,它由职工及职工所在单位交纳。职工个人按月交纳占工资一定比例的公积金;单位也按月提供占职工工资一定比例的公积金。两者均归职工个所有,随着工资发放时交纳,存入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 为什么抵交价要按住房公积金贴现值的80%计算? 住房公积金作为职工用于住房消费的资金,既要用于购、建住房,又要用于支付维修住房的费用。为了不加大购房职工的经济负担,在计算房价时,把单位资助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贴现值打了一个80%的折扣,就是为购房职工预留部分用于维修费用的资金。 在什么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本息可以一次结清退还个人? 当职工离退休时,其积累的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退还职工本人。 另外,当职工在职期间去世,其结余的公积金本息,可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根据<<继承法>>办理提取手续。 你能享受多少住房公积金? 根据规定,职工个人所在单位应按职工个人工资和职工工资总额的5%交纳住房公积金。今后可能会对缴交率进行适当调整。三资企业及其中方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交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贷款额度与公积金缴交余额相关,贷款最高限额10万元,同时不得超过购买住房房价的70%。 贷款额度计算: 贷款额度=(借款人和其配偶及其参与计算贷款额度人员计算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数之和)× 35% × 12个月 × 贷款年限。 公积金的贷款还款期限为1-30年。
公积金贷款的利率要低于商业贷款,使用公积金贷款能节省不少利息; 公积金贷款对象是特定的:单位为其交纳公积金且公积金账户建立1年以上,申请贷款前连续交存1年无中断的; 而商业贷款的话,只要是有支付首付款能力的、有固定收入能偿还月还款的(收入应该是月还款的1.8倍以上)都可以申请
1、可以在房产证书上加入你的名字,只需要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更名即可,花费并不多; 2、也可以办理《婚后财产公证》的形式来证明你对于房产所拥有的份额; 3、如果上述两种方法都不适用,那么最好将你参与共同还款、共同出资的证据留存,虽然不想出现什么意外,但是还是要善于保护自己的权益
从事的是设计性工作,最近一点灵感都没有,一下子就觉得很迷茫和不安,对未来也是这样的感觉 而且我的心情一直以来就很容易受外界\他人的言语影响,最近在学车,教练素质就那样~老是说一些指责人的话(这教练对女生都很好,对男生就这样) 想听专家和大家的意见
从事的是设计性工作,最近一点灵感都没有,一下子就觉得很迷茫和不安,对未来也是这样的感觉 而且我的心情一直以来就很容易受外界\他人的言语影响,最近在学车,教练素质就那样~老是说一些指责人的话(这教练对女生都很好,对男生就这样) 想听专家和大家的意见
从事的是设计性工作,最近一点灵感都没有,一下子就觉得很迷茫和不安,对未来也是这样的感觉 而且我的心情一直以来就很容易受外界\他人的言语影响,最近在学车,教练素质就那样~老是说一些指责人的话(这教练对女生都很好,对男生就这样) 想听专家和大家的意见
从事的是设计性工作,最近一点灵感都没有,一下子就觉得很迷茫和不安,对未来也是这样的感觉 而且我的心情一直以来就很容易受外界\他人的言语影响,最近在学车,教练素质就那样~老是说一些指责人的话(这教练对女生都很好,对男生就这样) 想听专家和大家的意见
如果开发商已经达到交房的约定条件,拿到竣工备案表等文件就已经具备交房的要求了,而且开发商会通知业主收房并存证(如挂号信等),你们不收也不会造成开发商的延期交房违约,因为他们已经把钱拿到了,当然你的钱没有交清或者按揭没有开始你也不具备收房的条件。而且如果你不收房,物业费也会开始计算,因为根据规定不管你是否入住,物业费要照交的,因为物业已经提供了服务,你不去享受是你的事情,钱必须交,不信打官司你也不会赢。主要看看房子是否有重大缺陷,有没有违约的地方,不然拒绝收房就没有意义。
大连市一个开放城市,而且这几年建设得很漂亮。 大连也具有很突出的经济地位,又是沿海城市,旅游城市,有人炒作也属于正常。 我对大连的房地产市场不是很了解,但是按照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规律,大连的房地产没有人去炒才不正常,大连又是一个宜居城市,还是有一定的需求支撑的。 城市发展了、经济发展加快了,房价也就随之上涨了。这是市场规律,很难逆转。 就好比任志强所说:为有钱人盖房。 开始我也觉得不可理喻,因为我也希望购房,而且希望购房压力不那么大。但是想想他说的有道理: 房地产产品本身就不应该是大众消费品,居者有其屋不代表大家都买房。国外很多人都是终身租房居住。房地产这种商品是市场调节的产物,不会因为老百姓需要他就降价,只要有需求,别管是真实需求(真正购房自住的人)还是泡沫化的需求(比如炒房者),他都会按照市场的意图调节价格。就如现在大家这么关心房地产市场一样,这不正说明了需求的旺盛吗? 商品,都是越紧俏越贵。
你没讲清楚是什么地段,总要先看地段的再说价格吧,内环10000,中环7000-8000,外环5500
中国经济时报:什么样的房地产利益集团不可耻 -------------------------------------------------------------------------------- 2005年10月14日11:58 中国经济时报 文/郭之纯 著名房地产大鳄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近日撰文,对开发商遭受社会一致声讨的现状表示极大不满。他援引马克思《资本论》里所写的“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这句话为论据,认为开发商争取自己的利益既不是可耻的事情,也不是错误的,并由此推及“利益集团”一词,称该词不应成为贬义词,表示“坚决反对用开发商是个利益集团作为批评的理由和原因”。 单从字面上分析,任老板说的或许确实符合逻辑。“无利不起早”,人为自己的利益谋划确实是正当的事情。但是,利益不可耻,并不能推导出所有的“利益集团”都同样不可耻——“君子爱财”固然没错,而关键还在于要“取之有道”。正如人们单纯谋生不可耻,但若以欺骗抢劫偷盗等方式谋生就很可耻一样。现在的房地产商人也即被人们诟病的“房产利益集团”,追逐利益时遵循的又是怎样的一种“道”呢? 许多信息已经证明,当前的房地产“利益集团”中,并不是只有房地产商人这一个角色,绝大多数的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也基本上不是房地产商人的独角戏——许多房地产商人为了追逐利益,不仅勾结了权贵,而且诱奸了学术。他们因为在GDP方面的巨大贡献成为某些地方官员的座上宾,也诱使一些专家积极投靠,摇旗鼓噪,几乎成为“售楼小姐”。可以说,在当前的房地产“利益集团”中,普遍有着权、学、商这三种角色。 当然,如果单纯只是这样,还仍然不能被称作“可耻”。问题的关键是,在权、学、商合谋的态势下,这个房地产“利益集团”的利益冲动已经极大的膨胀,推起了一波又一波的房价上涨潮。近些年来,由于房地产价格不断蹿升,许多购房者,已经几乎要终生为一套房子打工——更有些人,即便终生打工也已经无法买得起一套稍微像样的房子。而即便如此,他们却基本上没有什么抗争的机会,甚至连话语权也没有,如同被置于刀俎上的鱼肉,只能忍受宰割——这样的局面,当然已经失去了道德上的合理性。此时,人们认为这样的房地产利益集团可耻,或许还是远远不够的! 北大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周其仁教授近日撰文,对“房价问题其实是个政治问题”作了充分的论述。若从周其仁教授的逻辑出发,当前的房地产“利益集团”不仅有可耻的成分,甚至还是可怕的——因为这个“利益集团”的利益满足,竟然是以公众不良情绪的积蓄乃至社会公平的流失为代价。对这种不独要挟经济,甚至还破坏政治稳定的“利益集团”,人们又怎能不提起警惕,一致声讨! 所以,虽不能说所有的利益集团都可耻,但也决不是所有的利益集团都不可耻。很多事实表明,当前社会中,可耻的利益集团实在是太多太多,并且不只有房地产领域有所体现。如10月13日媒体上的另一则重磅新闻——药品第17次降价政策遭遇“肠梗阻”,仔细分析之下,其原因也在于此:阻碍药品降价的罪魁祸首,当然是那些大大小小的“医药利益集团”。可以说,既得利益者任志强老板以争取利益正当性推导出“利益集团”不可耻,其实是在偷换概念,愚弄公众,无视常识。 有人曾总结道,当今社会有一道独特的“景观”:专家现身售楼现场,摇唇鼓舌,越来越像商人;同时商人现身讲坛,著书立说,越来越像专家。该事件,似是对这一总结的生动注脚,可以说,这一事件,让人们看到了“利益集团”打着学术幌子“无赖化”的程度——所以,不仅不是“不可耻”,而且是太可耻。
一. 读了任老板的狡辩话,我的反应是四个字"蚩之以鼻! 二. 总是有一种似乎道理十足的理由: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它能带动一系列其它产业的发展,对国民经济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等等.好像房地产业做得越大越好.这样,似乎开发商赚的钱越多,对国家贡献就越大. 还有人吓唬老百姓,说房地产业大滑坡,将有很多人失业,国家经济受影响,GDP下降,真是恨不得让开发商的钱袋一夜间再鼓起十倍. 三. 利用人们需要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和有些人急需房屋的要求,趁机大捞一把,反正赚钱是不怕多的.这就是所谓开发商追求的"利益"最大化.需要说明的是,开发商的暴利是善良的人们难以想象的.那决不是10%,20%的问题,有的竟可高达100%.(当然这是极少数). 四.开发商究竟有多大本事?老实说,真有本事的不多,差不多都是靠搞关系,玩把戏发达起来的.没有官员与开发商结合,嘿嘿,开发商恐怕是发不了财的.这些人哪天晚上不陪相关人士吃喝?吃喝完后也也许还要有点别的节目.他们是腐蚀干部的专家!你说无耻还是不无耻! 五.住宅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如果房价始终上涨,我完全同意这不仅是一个商品价格问题,而且是政治问题,有可能成为一种社会不安定因素.周其仁教授的论述,是非常贴切的,值得人们深思.因此,我们迫切希望房价下降,不只是为老百姓能买得起房着想,还是为了有一个安定的社会环境着想. 六.据说有些所谓专家,一面说房价还会上涨,劝人买房趁早,另一面在搞倒房生意.令人心寒呀! 七,总之,在我看来,房地产集团公司是不折不扣的无耻! 八. 普通老百姓也会去炒房,这真是天下奇闻! 谁都知道,在上海和北京这样房价极高的地方,没有几百万块闲钱,谈何炒房?要是普通老百姓也能加入到炒房行列中,老百姓都那么富,也就根本不存在房价问题了.老百姓对房价谈论得最多的,是对房价飞涨的不满,岂是如何去炒房? 那些炒房者,大多都是些特殊人物,腰缠万贯,兴风作浪,为一已利益而干出伤天害民的事来.需要特别指出,我在上面引用媒体评述中的话,在炒房者中,竟有所谓专家!真是空前的无耻! 我认识几个开发商,他们发财速度之快,另人发指.要是不无耻,那是根本不可能在那么短时间内积聚这么多财富的. 说开发商集团可怕,那我完全同意.这个集团如果继续发展下去,其后果是很糟糕的. 老百姓要对房价上涨负点责任,这可是有点理.有些人买房不是为了实用,而是存在着一种攀比心理,看到别人有了所谓"大平米"房,自己也要赶上去,不惜将多年积攒的辛苦钱用来买房,为开发商已经鼓鼓的钱包再添上一笔.现在号召建设节约型社会,有必要大力宣传在住房问题上的理性消费观念.这是政府部门,媒体和专家学者都应负起的责任.
这些情况不是这两年才有,已经很多年了,这两年房价大涨是土地的供应量大大减少,土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使手中有土地的开发商也囤积居奇,抬高房屋价格,主要原因就是这样。
湖南省的收费标准是:契税2%,维修基金3%,印花税0.05%。
按自己的需要买房,千万不要攀比,不要把自己多年积攒的辛苦钱所到开发商的口袋里去.
应该可以。房屋的升值部分不应该因为合同的无效而全部归开发商,否则开发商的行为就是一种恶意融资。开发商在早期通过签定合同获得了开发资金,然后在房屋升值后主张合同无效,就仅仅返还购房款和少数的利息,这样一来,开发商在整个交易过程中不承担任何的风险,而全部的利益都归于它。房屋贬值的时候,继续履行合同,因为只要在诉讼开始取得预售许可证就可以使合同有效;而在房屋升值的时候就主张合同无效,这种做法违背了诚信原则,也造成社会交易的不稳定。故,为了打击现在房产交易的不诚信现象,应该惩罚性的要开发商赔偿。不过法院是否支持这一看法就看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了。呵呵:)
1、转按揭 2、联系好下家,利用付款周期时间差换清贷款,过户
中山的房价肯定要比珠海低,中山均价3000多点,珠海至少贵一千(以上所说的是市区),如果你们在珠海工作而打算在中山买房,只能推荐坦洲和三乡两镇,镇区房价比城区低,如果在三乡的话不妨考虑雅居乐的楼盘,总体素质要高些
深圳房价涨疯了!”数据显示,深圳住宅均价今年1月至9月猛涨12.18%,达到6639.64元/平方米,其中特区外房价涨幅更高达三成。 不过,有关方面已经指出,深圳房价的上涨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人为操控造成的,而近日一度甚嚣尘上的“房荒”流言就是个别开发商哄抬房价的伎俩之一。炒作、囤积令房价猛涨 据了解,今年以来,深圳一些开发商采取各种隐蔽的手段违规销售、炒作、囤积房源,使上涨的房价掺进了不少水分。而开发商的手段主要有三招。 一是在拿到楼盘预售许可证后,采取分期销售的办法,人为制造供应紧张的气氛,由此大幅提升房价。例如,一个1000套房子的楼盘,开发商先推出一期100套上市,制造“抢购”局面,给消费者造成房子紧缺的心理暗示;接着推出二期100套,再次出现“抢购”局面,房价就上涨一截;然后三期、四期以此类推,房价被人为操控猛涨。 二是销售定价不透明、不规范,利用信息不对称诱使购房者就范。开发商在通过内部登记和认筹来积累客户的过程中,大多数不标价或标价内容不全,等到客户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发现某些户型特别受客户青睐,就在正式销售时调高房价,如果楼盘整体热销,更是随时提高房价,即使同一个楼盘,连营销人员也不知道明后天的房价是多少。有的开发商甚至在楼盘销售前的十几分钟都不公开房价。 三是与地产中介代理商串通组成联盟,不断制造房价新高。“房荒”谎言已被戳穿 据悉,深圳有关方面正陆续推出抑制房价不合理过快上涨的措施,如市地税部门从11月1日起恢复征收土地增值税就是其中的一项。有关人士表示,此举的目的显然是打击房地产市场的投机和炒房行为,有利于抑制豪宅开发商获取暴利,对深圳的普通购房者影响不大。 另外,深圳还将积极调整土地供应计划,适当增加特区内的房地产用地供应,以满足市场需求。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也在日前明确宣布,截至10月底,深圳实际待售商品住宅约有6.8万多套,达688万平方米,充足的待售房屋可满足9至10个月的市场需求。这一消息舒缓了市民对住房供应短缺的担忧,也戳穿了个别开发商及相关利益集团借渲染“房荒”牟取暴利的如意算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