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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合同工与劳务工的区别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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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合同工与劳务工的区别有什么不同

合同工与劳务工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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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19-01-07 09:42:00
    合同工和劳务工有着本质的区别。合同工与被雇佣的企业具有劳动关系,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工为劳务公司或者组织所雇用,与劳务公司签订雇佣劳动合同,与用工企业不存在雇佣关系,用工企业与劳务公司具有服务或者接受服务的关系。对于养老保障等社会保障金,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必须是用工企业为劳动者缴纳,劳务公司是管理公司,代用工企业缴纳,实际都是用企业缴纳。包括福利等都由劳务人员、劳务公司、用工企业共同约定。 
    附件:什么是劳务派遣(力源公司).doc 

    太***

    2019-01-07 09:42:00

其他答案

    2019-01-07 10:10:15
  • 简单地说:劳务工就是和合同工相比,有部分权利不能享受,比如保险等;能当合同工不当劳务工。希望你能采纳我的答案,因为我的答案简单易懂!!!!

    A***

    2019-01-07 10:10:15

  • 2019-01-07 09:42:21
  •   劳务工干活不收钱劳动合同工按合同收钱。

    性***

    2019-01-07 09:42:21

  • 2019-01-07 09:40:10
  • 合同工是与你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是与你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的福利待遇均在你单位享受,所有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义务都由你单位来承担 
    劳务工:与其它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由你单位与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共同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比如社会保险费哪个单位交,工资哪个单位给,福利如何享受,都由你们两家单位约定的.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话,应当由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承担法律责任. 
    

    自***

    2019-01-07 09:40:10

  • 2019-01-07 09:30:05
  •   区别有以下几点:
    一。合同
    1。	合同工与被雇佣的企业具有劳动关系——与用工单位签合同,福利由用工单位缴交——合同期比较长,最少有5年。
    2。	劳务工与劳务派遣公司有劳动关系——同劳务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福利由劳务派遣公司缴交(劳务派遣公司收管理费)——合同期短,比如1年1签。
       二。升职 合同工有较大升职空间,劳务工基本是干比较简单的工作。比如电信门前的PLMM,虽然穿PL制服,基本是劳务工,很难转为用工单位的合同工。 解除合同时若合同规定有补偿的,都会补偿的。 三。待遇 我所了解的大部分大公司的劳务工其实待遇档次虽然不如本单位的合同制员工,但比给私人打工又好很多,起码会交5险(养老等)。
       我们的劳务工有有薪假期比如婚假/丧假等,甚至有105-170天的有薪产假。 四。年龄 劳务工比较年轻, 合同制员工比较老,因为解除合同比较困难——呵呵! 五。学历 合同制新招员工起码要本科,劳务工就中专就可以了。 六。
      前途 雇劳务工的公司其实都满大的,象电信/银行之类的,招个本科生毕业起码都23,24岁坐在门前职工伤心,公司也用得不舒服;招劳务工,可以找20岁左右的,对第一份工要求不高的,起码可以用5年,客户/公司/职工大家开心。对劳务工也不错,因为起码是一个了解大单位的机会,如果好好干一样可以得勤工奖之类的,下一次求职可以说:“我在某大公司工作过。
      ” 七。补充 其实我们公司就用了很多劳务工,有些甚至用了十几年了。劳务工就是个没办法的办法,因为以前的合同制员工的合同签得太长了,解除一大批的话又怕引起劳动纠纷,那帮人干活比劳务工差多了。可是劳务工通常都没有归属感,有时会做一些短期行为。
       八。建议 1。 现在已经不是爷爷/奶奶辈一份工干一辈子的时候了。不要太介意劳务工的问题。 2。 小弟/小妹们——什么用工性质都好,首先有收入起码可以养活自己,其次工作是不是可以给自己带来成长的机会。——对拟当劳务工的人 3。 老板——低端的工作交给劳务工去干吧,劳务派遣公司收了钱会帮你把合同/社保之类麻烦事办妥的。
       以上意见,是我们公司实际操作中的一点感觉,参考吧! 补充劳动合同法草案有关情况: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于3月20日全文公布劳动合同法草案,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目前的草案就劳动力派遣这一具体用工形式作出了规定,内容涉及劳动力派遣单位设立条件、劳动合同内容、劳动力派遣单位缴纳保证金等。
      但征求意见的情况表明,对于草案有关劳动力派遣的规定,有两种明显不同的意见,有待形成共识。 一种意见建议取消劳动力派遣这种用工形式。持这种意见的人认为,现实生活中,劳动力派遣出现了很多损害劳动者利益的情形,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相比,活干得多,工资收入少,福利没保障。
      一些不规范的劳动力派遣单位只顾自己的利益,对劳务派遣工极不负责。 另一种意见认为劳动力派遣用工形式有存在的必要,同时对这种用工形式进行规范,加强对劳务派遣工的保护,明确在什么范围内使用劳务派遣工,还应当对劳动力派遣单位设置“门槛”,确保劳动派遣工的利益。
      但按照草案目前的规定,这种用工形式将受到很大限制,甚至难以存在下去。 。

    杨***

    2019-01-07 09: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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