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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税对象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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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税对象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契税的计税依据,征税对象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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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2-08 13:12:07
  •   1、契税的计税依据,归结起来有4种:   一、是按成交价格计算。成交价格经双方敲定,形成合同,税务机关以此为据,直接计税。这种定价方式,主要适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   二、是根据市场价格计算。土地、房屋价格,绝不是一成不变的,比如,北京成为2008年奥运会主办城市后,奥运村地价立即飙升。
      该地段土地使用权赠送、房屋赠送时,定价依据只能是市场价格,而不是土地或房屋原值。   三、是依据土地、房屋交换差价定税。随着二手房市场兴起,房屋交换走入百姓生活。倘若A房价格30万元,B房价格40万元,A、B两房交换,契税的计算,自然是两房差额,即10万元,同理,土地使用权交换,也要依据差额。
      等额交换时,差额为零,意味着,交换双方均免缴契税。   四、是按照土地收益定价。这种情形不常遇到。假设2000年,国家以划拨方式,把甲单位土地使用权给了乙单位,3年后,经许可,乙单位把该土地转让,那么,乙就要补交契税,纳税依据就是土地收益,即乙单位出让土地使用的所得。
         2、征税对象   土地增值税是出让方交,契税是承让方交。   一、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承受方交。   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除了考虑土地增值税,另由承受方交契税。   三、房屋买卖:1、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   2、以房产作投资或股权转让。
         3、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应照章纳税。 四、房屋赠与赠与方不纳土地增值税,但承受方应纳契税。   五、房屋交换在契税的计算中,注意过户与否是一个关键点。   在税率设计上,契税采用幅度比例税率。目前,我国采用3%-5%的幅度比例,这是国家定下的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这个范围内可以自行确定各自的适用税率   3、税额计算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交换价格相等时,免征契税;交换价格不等时,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交纳契税   4、房屋附属设施征收契税的依据:   (1)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应按合同规定的总价款计征契税   (2)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如为单独计价的,按照当土确定的适用税率征收契税;如与房屋统一计价的,适用与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
      

    狗***

    2018-12-08 13: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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