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有加班费吗?
我是去年5月份和现在这个单位签的零时工合同,合同上写明说在试用期内工资为每月1150,除了工资以为什么都没有,包括各种福利和保险。今年过年安排了我加班,好像是三十的白班,初一和初四的夜班,这个月开资结果劳资告诉我说试用期没有加班费,本来年前单位发的年终奖就没有我的,我想没有就没有吧,毕竟不是正式员工,可这春节加班也不给加班费,这不是白白付出么?今天刚跟单位签了正式的劳动合同,我这种情况应该支付加班费吗?如果应该,那单位拒绝支付呢?而且刚签了正式合同就整这个似乎在给自己找麻烦。。。。头疼。另外我是去年从另一家单位辞职以后到的这个新单位,辞职的时候三险一金都冻结了,适用期间一直没交,现在说是要我自己把没交的部分补上,这个合理吗?
试用期的工资和福利是都应当有的,如果没有,那你的公司就违反了劳动法,按理说你应当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不过你刚刚签的正式劳动合同,如果真的诉诸法庭或是仲裁恐怕或对你今后的工作非常不利的,所以,我建议你不必为了那几个小钱影响了你今后的发展道路。另外,如果转正以后看看各项福利及加班费是否正常发放,如果仍然没有,我劝你还是不要在这家公司做了,那样你会越做越不开心的,并且在这段时间要注意取证(证据),例如工资条之类的,以便以后起诉之用。要个自己留个后路。 人才市场一般都是和你说要补齐你未交的部分,但实际上补不补都可以,这个取决于你,不补的话只不过是退休是拿到的退休金要相应的少一些。
不知公司的薪资制度是如何规定的,是否与合同体现一致,是否与法律相关条款一致?一般情况下是应该支付的。
劳动法明确规定:加班就要给报酬、用工就要交保险; 现在有很多地方不合理,可是又有什么办法?法律是靠人执行的,争来加班费、补交了养老保险,换来的可能是解除劳动合同;我们的法制还需要很长的路要走;
答:首先要看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如何规定的,比如说,加班要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之类的,否则会被认为是分内的工作没有做完。再有就是你们是否打卡。我个人的意见是:如果你很...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