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某些人的良心都被狼吃了,因为某些人群早成了吸血的蛆!!!!!!!!!!!!!!!!!!!!!!!!!!!!!!!!!!!!!!!!!!!!!!!!!!!!!!!!!!!!!!!!!!!!!!!!!!!!!!!!!!!因为这些人早晚不得好报!!!!!!!!!!!!!!!!!!!!!!!!!!!!!!!!!!!!!!!!!!!!!!!!!!!!!!!!!!!!!!!!!!
石家庄2013年房价预测<br/>虽说政府下了政策甚至出台了法律(限购令)大城市房价下调,哈尔滨是一个大城市,房价还是向上的走势,去年各县政府抬高了房地产商土地购买价格,所以房价从成本角度来说不会降,另外哈尔滨的楼房还远远没有达到需求,距离饱和还有很大距离,所以根据供求关系来说,房价还是看涨
你可以去望园路的房改办咨询啊,排号轮到你选房了才能去选房
户口在当然可以的.现在房价不便宜哦~听说要降的.电视也说要降了.你等等看吧
开始家里肯定不会同意的,但是我觉得你可以用实际行动证明给他们看,你是有能力购买房子的,再说了,我不觉得女孩子,就一事无成的,支持你买房子,当然要根据自己的经济允许才可以供房哪,先下手为强吧,加油!
据限购令您属于外地户口只能套房!只要您有再西安一年的纳税 或者社保 就可以买房,其他按正常手续!或者您把户口转回来到西安,也可以买房子
1、不动产物权的设立以登记为要件,签订了合同如果不约定违约责任,出现了一房二卖的情形也会使很多购房者吃亏。 <br/> <br/>2、所以,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你可以申请预告登记,这可以有效地维护你的权益。看一下物权法的规定: <br/> <br/>第二十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br/>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现在首套房认定国家是要求以家庭为单位了~~~你原来用自己的名字贷款买的房子,卖掉再贷款买,还是算二套房的,银行贷款系统是全国联网的,都可以查到的。建议你不要报侥幸心理,有的开发商许诺你没事啊,可是到时候查出来你有过贷款,责任他们会都推到你身上的~~~
以自己为单位申请的话,工资明显偏高,而且得到35岁才可以。可以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居住面积人均不足20平方就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居委会填表申请,一般会告知是否符合条件及是否有房源。
从物权的角度分析,婚姻关系是晚于购房合同存在的,且购房首付和购房款均为甲女自己支付,因而可以认定此房的归属权在女方。女方未就此事做婚前财产公证,这是个不利因素。如能提供一系列的物证,如购房合同、发票、银行款项往来账单等,也可以依法予以认定的。
1、现在能够直接到银行办理转按手续。 2、有备案,但需要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办理合同转让。 3、该房屋未下产权,到银行转按揭办理过户后领取产权做抵押。 --------------------------------------------------------------------------------------------------- 房产证押在银行,具体参照以下:三---柒条 一般要注意以下八个步骤: 1.是签订定金协议、居间协议,签订协议后付定金; 2.是签订买卖合同,也就是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同时在网上做合同备案; 3.是付首付款,若上家有贷款,通常上家会用首付款去提前还贷;(如果无力一次性付清贷款,可以按第4条继续办理银行申请贷款转按揭) 4.是办下家的贷款手续,下家贷款要持买卖合同等材料向银行申请贷款; 5.是办过户交易手续,过户手续办好后,交易中心会出具收件收据; 6.是领取市房地产权证,在收件收据出来后20天,下家就可以拿到房地产权证; 7.是贷款银行向上家发放贷款,放贷款的时间有可能在产权办出前,也可能在产证办出后,这取决于下家和银行怎么约定; 8.是交房和付尾款。 ---------------------------------------------------------------------------- 在交易中手续及费用要注意: 买方持身份证,卖方持房屋两证等相关证件到房产交易所具体办理。 需要: 双方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不能过期); 卖方的房产证。 手续: 去公证处凭有效身份证办理公证手续。 手续费: 第一部分费用:公证的手续费; 第二部分费用:根据二手房的价格,上缴税,具体税率是多少,看公证处给出的税率。 二手房交易费用包括 一、房管局费用: 产权证登记费:80元一套(买方支付)。 印花税:成交价X 0.1%(双方各付50%)。 交易手续费:6元/平方(双方各付50%)。 契税:1.5%(买方交)。 印花票:5元/张,(买方交)。 测绘费:住宅面积1.36/平方,门面2.07元/平方,多功能房(带门面住宅)2.72元/平方。(买方交) 二、土地局费用:(买方交) 1、年代基金费用:年代基金数X产权面积X1%(买方交)。 2、土地证公本费:100元。 三、地税局费用:(卖方出) n级地段X n元X 产权面积 = 个人所得税 (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 一级地段为50元 二级地段为40元 三级地段为30元 四级地段为20元 五级地段为10元 个人用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购买二手住房均免征契税。 还贷期间的商品房本来是不可以出售的,但是现在可以采取转按揭的方式出售商品房。 “转按揭”的推出,引起了广大购房者的关注。那么,到底什么是“转按揭”?“转按揭”到底适合于哪些购房人?以及如何办理“转按揭”呢?下面就将“转按揭”的相关知识介绍如下,以供你参考。 “转按揭”就是个人住房转按贷款,个人住房转按贷款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要求延长贷款期限或将抵押给银行的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转按揭”的实质就是已购房产的借款人主体的变更。也就是说,购房人在未还清贷款时,可以转让或出售该房产;买入该房产的人,又可以向银行申请二手房贷款。购房者也可以在收入低、偿还贷款能力不足时购买较便宜的住房,待收入提高、偿还能力增强后,将第一套房转卖给他人,再购买条件较好的住房。 发生“转按揭”情况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房产转移由银行进行处置所发生的贷款主体的变更;另一种则是由房产的转让发生了产权关系变化,使贷款主体也发生改变。这其中,变更借款人的简称“转按”,延长原借款期限的称为“加按”,变更抵押物称为“换按”。 ■如何办理“转按揭”? 目前,个人住房转按贷款一般是发生在同一银行之间,其中,中国工行北京市分行“转按揭”操作具体程序为: 首先是银行将重新审核“按揭房”的合法性,并按照新买主的收入情况,重新审核新买主也就是新的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并确定新买主的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 其次是银行核实新的保证人资格或落实新的抵押物。 第三,新买主经审核合格后,如果转让的房屋产权证还没有办理,那么新买主可与开发商签订新的购房合同;如果房屋产权证已经办理,那么新旧买主可直接签订购房合同。 第四,如果新买主用新购置的房产作抵押,则须重新为抵押物办理保险。 第五,银行与新买主就新的贷款金额和抵押物重新签订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发放贷款。同时,终止原借款合同,收回原贷款,撤消原抵押登记手续。 未取得产权证如何办理“转按揭”? 如果购房人还未还清购房贷款,并且还未办理房屋产权证前,那么需要办理再转让时,该购房人需要与开发商之间签署中止买卖合同的协议,由新的购房人与开发商签署新的买卖合同,同时银行对新的购房人资信进行审查后,由贷款银行与新购房人签署新抵押借款合同,同时中止您与贷款银行之间的抵押借款合同。 ■办理了按揭贷款的住房能否拿到房屋产权证? 按揭贷款只是购房方式的一种,并不影响购房者所购买房屋产权证的办理,只是在取得产权证后,需要与贷款银行办理他项权证,在他项权证办理完毕后由贷款银行收取,该房屋产权证取得后由业主自己收取。 ■“转按揭”时需要注意些什么? 购房者在办理“转按揭”时,由于按揭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已经在房管部门设定抵押,所以当发生二次转让时,首先需要征得抵押权人银行的同意;其次,在完成第二次交易后,银行发放贷款与房屋产权过户之间存在时间差,银行在办理转按揭的过程中存在一定风险。 另外,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加按揭”贷款时,该借款人在工商银行办理的个人住房贷款时间应超过1年,且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能够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抵押物必须为现房,并且借款人应对抵押房产具有合法、完全的产权。此外,如果原贷款有连续两次(含)以上违约记录,那么该借款 人将不能再申请加按揭贷款。另外,借款人所能获得的个人住房加按揭贷款额度加上原贷款余额之和,不能超过原住房购置金额或评估价值的70%,商用房不超过50%。
月薪6000供房不成问题的。<br/>首付20万以内可以考虑80平左右小两室均价7000左右的。<br/>这样的条件在西郊,东郊,北郊二环内,经开区凤城十二路,三环外,南郊三环外,电视台附近,高新区二次创业区等都可以买到。
要退房,协商不成,看合同有没有约定仲裁等争议处理方式,如果没有约定,到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br/> 建议起诉前,先看看合同确认有没有约定无法贷款的处理方式,同时弄清不能贷款的原因,如果有证据证明售楼方承诺肯定能办成贷款,也最好先收集证据。全权代理,不代表承诺肯定办到。这是有区别的。
着只能说是中介工作失误 ,一般2手房首付对外宣传首付3成但是2手房办理贷款回有评估师到房屋内作评估,评估价回低于出售价,银行办理贷款是按评估值来批贷的,所以你首付准备4成是对的,但是中介回有好多合作银行不一定只有一家,可以从别的银行办理是每问题的,如果你个人资质较好比如你的学历职务收入有无财产大额存单都之间印象你的贷款成数,这种情况不属于违约,是国家政策调整所制,现在央行也没有明确说要提高首付啊你在和他们协商一下换个银行做.如果不行只能说明该中介太小或你去借钱
注意:在国家的法律法规中,并没有买断工龄这样的法律解释。事实上,买断工龄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企业为了解决自身包袱过重问题而产生的一种现象。所以,你无法享受到政策上的优惠。 Mr.emily
你只好把钱收回,因为房子是特殊商品,交易合同必须登记备案才生效,打官司你赢不了,可是你坚决不搬家,他赢了官司也执行不了,国家规定如果房子是你唯一的住所,不能够强制执行。
如果土地有使用年限,说明就是通过土地出让获得的土地,应该可以办理产权,不过房屋买卖合同必须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才生效,可以去咨询一下能否登记备案,如果可以就可以办到产权证。
当然是你们的共有财产。 即便任何文件中都没有你的名字,只要房子是在你们结婚以后买的,就是你们的共有财产。除非你在一个单独的协议中签字证明房产的购买和你无关。
1、开发商如果不去登记备案,有可能房子被抵押了,必须到消费者协会投诉;2、备案以后如果想卖掉,几乎和二手房交易的流程差不多了,很麻烦,必须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咨询。
最简单的办法到成都房产中心,人民中路喜来登酒店对面一问最清楚了 你现在是觉得因为他是旧房改造的不合理,还是因为公摊太高或是因为燃气入户费用的问题呢?
1、我买了一套房,购房合同上写了两个人的名字(A和B),现在考虑到以后再买一套会多交很多费用,所以想把房产证上只写A一个人的名字,不知道行不行,变更手续麻烦不? 可以,而且你可以从合同开始变更,即与开发商协商,先解除合同,然后再以A的名义重新签订合同。如果拿着写有两个人名的合同,到房产部门却要求办理一个人的产权证,一般情况下要么不给办,要么多收费用,这个你得问问当地房产部门。 不过这样办有一个问题,因为你们现在是男女朋友关系,即非婚姻关系,如果只写一个人的名字,这套房就会被视会该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将来结婚后,可不被视为共同财产的。 2、这种情况下,如果变更了房产证姓名,那下一套房用B的名字买,会不会算做购买第二套房呢?(第一套房合同上有B的名字,但房产证上无B) 不算
要是我就都受到这样的侵害了,是绝对不会只是用协调的方法去解决问题了,应该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宜。 祝你好运1
房产证要看好,最好的办法了,最好你叫公证处来,在签这份合同。这样对你有保证,这个不能排除中介公司欺骗你的钱,叫上公证处看一下委托书,土地证现在没有什么用途。不过这种房子,你最好不要卖,我是站在你的角度考虑,因为你的这个房子肯定卖贵了,为什么了?原因很简单,房东不来,有多种可能,我先其中最历害的一种,就是这个中介先把房屋吃下来,在卖给你,你能看的懂吗?如果不懂的话的,可以留言给我。
首先找房产测绘部门测绘该工人房面积,可以和开发商协调退房款事宜,如果这条行不通,持合同原件到房产局开发管理办公室投诉,由他们来解决。
如果你的弟弟没有持有授权委托书的话,那么合同是无效的,但是定金责任还是需要你方承担的,你方包括作为签约人你的弟弟
如果合同没有备案的话,那么还存在变更合同(改底单)的交易方法。 目前来看,办法有一个,但是实际操作难度很大,就是购买方先帮助你偿还一部分贷款,待产权证下发之后办理过户
首先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他老婆不出面签字的话必须要有他老婆的授权一般银行认可的是公正授权要不然出了问题你最坏的打算就是房产让人收回应为合同无效 同时他贷款办理的方式欠佳对你的风险太大 正常的操作是买卖双方找担保公司提供居间担保由担保公司垫付8万并办理按揭手续 这样你的风险是最底的我给你一邮件有问题可以找我闫先生
两证是可以自己去办的啊!开发商为什么不给办土地证是什么原因呢?如果是他手续不齐备,你当然可以告他,如果他手续齐了你可以自己去申请办理啊!而且很多地方的两证是一起办理的,现在你拿到了自己的房产证了吗?如果已经拿到了,你可以凭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房产证自己去有关部门办理。
你不承认,这合同就无效.因为产权人不是你弟弟,是你. 你弟弟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有可能被人告诈骗. 解除合同你不承担任何责任.你委托给中介,但你没有认可现在买家的条件.这合同只是买家的单方意思表示,并不是甲乙双方协商的 结果. 中介为了促成交易,在证件不全的情况下就让非产权人也非公证委托人与下家签合同,你们可以去投诉这个中介. 还有,即使你的合同有效也只是处于生效阶段,因为只付了定金,没有付首付款,即使违约,也只能按定金罚则来做.不过,你的买卖合同根本不成立.
这叫做低合同价,对上家来说可以省营业税,对中介来说是促成交易。对下家来说是省契税,但下家要考虑到以后自己若要卖该房,则相应的下家也可能要交营业税,若是全额营业税,那没什么影响,若是差额营业税,那就意味着下家要交纳的营业税多,因为交易中心核税是按当时买进时交纳的契税完税凭证来核税的。还有,就是以后若有新的政策出来,如要征收个人所得税,物业税等,做低合同价对下家都不利,但对上家是一点影响都没有了,因为上家把房子转让后,就与他没任何关系了。 假如下家买房确实是居住,而且居住的时间很长,5年以上,那可以考虑适当做低合同价,但像这样23万的房子,做低到13万,有点过分。目前是省了10万块中的一点契税,但以后呢?这10万块若要征收20%的个税呢? 可以到周边中介公司去了解。 不知道楼主的房子是在哪里的,若是在上海,肯定不可以你这样一来操作.13万的房子,13万的贷款,也就是说你的房子是零首付,银行承担了100%的风险.(尽管你实际不是只付13万.)但银行和交易中心只认你的合同,你想想这样可能吗?你买房一点风险都不担.那你后面的房险也不要投了,反正风险不在你,有事银行担着了,你还省点保险费. 做低价格,对中介一点影响都没有.对上家是100%的利,上家可以少交税,对你是目前似乎有点利,少了点契税,但从长远来考虑,我前面有说,你真的得好好考虑.你的价格做低得离谱!!!
只要开发商具备房管局发行的正式格式合同,说明手续齐全,可以销售和办理产权。 虽然正规的开发商必须采用房管局买到的格式合同,但是必须注意: 1、户名一定提前想好,一旦确定不容易更改; 2、面积确定好,误差的处理原则确定好,一般开发商总是选择对他有利的选项,你必须坚持对你有利的选项。 3、总价确定好,付款方式、时间确定好; 4、交房日期确定好,延期的违约责任确定好; 5、装修标准确定好,免得有争议,可以增加补充协议; 6、产权证的办理时间确定好时限; 7、质量保证确定好。 双方签字后一定复印留底妥善保存。 最关键是签订合同后务必买卖双方一同去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合同才生效,才受到法律保护。
呵呵,你问题的标题和内容不太一样啊, 不太理解你指的密码是什么,因为公积金查询可通过身份证和生日。 如果新单位不提供住房公积金的,原工作单位会将你的帐号封存起来,如何支取以及何时可以支取,关于公积金账号问题,建议你拨打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53828766进行咨询。
出售该房产需要先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办理继承公证的时候需要所有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包括其父母)同时到场,当然,如果产权人当年留下经过公证的遗嘱并且对该房产的归属有所教代就不这么麻烦了
公积金贷款需要住房公积金帐户建立在一年以上,并且申请之前连续半年交费没有中断。至于能申请多少公积金贷款需要看申请人的缴存金额、信用等级、收入情况、资信状况等等综合因素。 只要是产权清晰的房产原则上都是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但是别墅、公寓、写字楼不允许使用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需要住房公积金帐户建立在一年以上,并且申请之前连续半年交费没有中断。至于能申请多少公积金贷款需要看申请人的缴存金额、信用等级、收入情况、资信状况等等综合因素。例如北京规定最高可以申请到40万元,但是不得超过所购买房产的价值的80%,也就是说首付最低20%,事实上一般都是30%的首付,20%很难达到
使用公积金贷款并不是把钱拿出来,而是享受公积金的贴息政策,贷款利息低于商业贷款利息。 但是现在有些地方规定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不允许马上提取公积金
你到 查询 因为一般只有1年才发给你1次帐单。 网上可以随时查询的。 你到 。然后注册个名字,输入自己的公积金账号,(给你的对帐单上有的) 然后就可以去查询公积金了。
那你们就把两个 人的名字都写到合同上去(作为共有权人)就可以去提另一个人的公积金,不过贷款的额度只能是一个人的,因为没有结婚登记。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条件是,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城镇职工在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个人资料:申请贷款的个人(以下简称借款人)身份证明及配偶的相关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均可)的复印件各4份;借款人的婚姻证明(单身证明、结婚证书、离婚证书或离婚判决书,丧偶者须提供对方的死亡证明)的复印件各4份;交购房款的有效凭证复印件4份;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各4份;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4份;以及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印章。另外,必须提供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证明。以上这些材料,一定要带上原件及相应份数的复印件。 房屋建审资料: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或房改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审平面图及楼层平面图。 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者,可以到受委托的银行及经办网点办理公积金贷款,还可就近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分中心、管理部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首先要问清楚开发商的项目按揭银行情况,问清楼盘“五证”是否齐全、能不能给自己提供相关手续等。假如开发商虽然“五证”齐全但不给购房者提供,也不可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在法定退休年龄内,贷款年限最长期限为30年;贷款额最多不超过40万元,贷款额在30万元以内的,借款职工可以向接受委托的银行直接申请,30-40万元,必须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财政部 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暂行规定》 (财综字[1994]126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的城镇住房制度,形成稳定的住房资金来源,促进住房资金的积累、周转和政策性抵押贷款制度的建立,转换住房分配机制,提高职工解决自住住房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长期性住房储金。在职工工作期间,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均应按职工个人工资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缴纳,归职工个人所有,作为职工个人住房基金,专户储存、统一管理、专项使用。 第三条 所有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以及三资企业中方员工,均应缴纳住房公积金。离、退休职工以及临时工、三资企业外方职工不缴纳住房公积金。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制度一般按属地化原则实施。 第二章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 第五条 起步阶段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各按职工个人工资和职工工资总额的5%缴纳住房公积金。今后随着经济发展和职工工资收入提高,可对缴交率进行适当调整。三资企业及其中方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交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缴交基数,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工资额按国家统计局的规定计算。 第七条 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由职工个人支付。 第八条 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资金来源: (一)企业从企业提取的住房折旧和其他划转资金中解决,不足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定,在成本、费用中列支; 中央企业由财政部派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组)审核。 (二)行政、事业单位首先立足于原有住房资金的划转,不足部分,全额预算的行政、事业单位,由财政预算拨付;差额预算的事业单位按差额比例在财政预算和单位自有资金中解决。财政负担的经费,按单位隶属关系和财政体制,由中央财政和地方各级财政分别负担。 (三)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比照企业开支渠道列支。 第九条 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由职工所在单位发工资时代扣,连同单位为职工缴纳的部分,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纳,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住房公积金专户”。 第十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本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第三章 住房公积金的支付 第十二条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家庭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及家庭自住住房大修理支出。 第十三条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偿还和转移: (一)职工退离休、离职或出国定居时,可由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 (二)职工调动工作时,其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转入新单位该职工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帐户; (三)在职期间去世的职工,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 第四章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 第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和顺序: (一)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抵押贷款; (二)职工自住住房大修理贷款; (三)城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贷款; (四)单位购买、建设住房抵押贷款; (五)在满足支付需要和安排以上贷款后,其余额可用于购买国债。 第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按上述范围和顺序编制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报当地人民政府审定后,下达给受委托银行。 第十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程序: (一)住房公积金使用人(或单位)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使用申请;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根据住房公积金使用规定及年度使用计划和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交纳情况审查贷款申请; (三)受委托银行按有关规定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的使用人(或单位)进行资信审查,确定是否给予贷款,办理贷款手续并按期回收贷款。但不能对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的使用人(或单位)以外的使用给予贷款。 第五章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 第十七条 各市(县)人民政府负责制定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管理等有关具体规定,审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计划和财政收支预决算。实施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领导和监督。 第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具体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付、核算和编制使用计划等管理工作。 住房公积金机构的具体设置,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 第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职责: (一)核定住房公积金的缴交基数; (二)督促各单位按月汇缴住房公积金; (三)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年度使用计划; (四)审查住房公积金使用人(或单位)的使用申请; (五)监督受委托银行按协议办理住房公积金存贷款业务; (六)进行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七)偿还职工住房公积金本息。 第二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核定后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列支。 第二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由当地人民政府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委托指定的银行办理。 第二十二条 受委托银行要按照委托协议的规定,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报送报表和交割凭证,接受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及其管理机构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财政部的统一规定执行,审计、监督部门要加强审计、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未经批准不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要如数补交,并罚缴滞纳金。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住房公积金。凡违反第十四、十五、十六条规定的,要限期返还,对挪用单位和个人给予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同财政部门,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颁布实施。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各出一部分,公司部分租房公积金在帐户中扣除,个人部分在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是已工资的百分比来计算的,公司和个人各出一部分,公司部分由住房公积金办公室在帐户中扣除,个人部分在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你买了房子,可以继续购买.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第三十六条规定,本中心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和单位提供缴存、提取情况查询服务。职工只能申请查询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不能申请查询他人的住房公积金。申请查询住房公积金,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职工申请查询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必须出示本人的身份证。不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无身份证的,不予查询。 二、单位因公务或者工作,需要查询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必须提交以下的证明材料: 1.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需要查询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提交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并出示查询人的身份证。 非本单位的职工或者非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不予查询。 2.律师办理案件需要查询涉案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提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介绍信和《受理案件通知书》(提交复印件,交验原件),出示律师执业执照和身份证。 3.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执行公务需要查询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提交单位出具的介绍信或者《协助查询通知书》,出示查询人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 三、单位申请查询本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提交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出示查询人的身份证。 带给你住房工资 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和个人按同等比例缴存,所谓“个人缴一块,单位贴一块”。为什么单位要贴一块?有人说是单位福利,有人说是单位补贴,莫衷一是。我们不妨结合住房制度改革的大背景来做个分析。计划经济时期,住房实行实物分配,能否分到房子以及能分到多大的房子主要取决于单位效益的好坏,那时人们的工资里没专门用于住房消费的组成,人们也没有以工资积累去购买住房的消费习惯。住房制度改革取消了实物分房,单位不再给职工分配住房,转而实行货币化分配,即在工资里体现单位对职工购买住房的支持,这样以来,职工从依赖单位转变为自住其力,单位由全包全揽变成发放住房工资,因此,将住房公积金定性为住房工资应更妥切,而且这份住房工资具有法定性、强制性的特征,从而与住房福利和住房补贴区别开来,后者可以由单位根据效益情况而自主决定发放与否。 带给你储蓄和财富 住房公积金制度采用的是“个人积累制”模式,即个人帐户所积累的资金,完全归个人所有,强调“以自己的积累解决自身的住房需求”,与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障基金采用以社会统筹为主、以个人帐户为辅的做法形成鲜明对比。 如果你是住房公积金缴存者,你就拥有一个住房公积金帐户,这个帐户相当于在银行开设了一个“存折户”,不管是你个人缴交的部分还是单位为你缴交的部分,都归你所有,日积月累,就能形成一笔可观的“储蓄”。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这笔“储蓄”自存入你的帐户之日起就可以获得利息,并且按年复利计算,不交利息所得税。也就是说,你即使不动用住房公积金,你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这笔“储蓄”也有收益,而且收益水平并不低,按现行存款利率测算,已接近一年期整存整取利率。 因此,国家强制要求缴交住房公积金,实际上是以法定强制储蓄的形式为你营造着一笔个人财富,这笔个人财富可能转化为实物形式――即你可以动用住房公积金购买住房;也可能表现为货币形式――即归你所有的、能产生不错收益的储蓄存款;还可以成为你的退休收入――如果你从来就没动用过公积金,或者你以前曾动用过但后来又有了积累,在你退休的时候,就可以将你的住房公积金本金和利息全部提取出来,作为退休收入自由支配,为你描绘安定、美好的退休生活多一份收入来源。 带给你低成本的贷款 作为缴交者,你只要按规定缴交了住房公积金,就是尽了缴交义务,依照“权利与义务相对等”的法则,你相应地就享有了包括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内的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因此当你需要购买住房时,你不妨善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权利。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优越性主要体现在为你提供低成本的资金融通。相对于银行商业性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比较低。同样是10年1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前者年利率为4.41%,后者为6.12%,前者比后者少支付利息10102.74元。孰高孰低,一眼即明。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利息差,在前些年房贷利率处于低位、且下降态势时,为很多借款人所忽略。但2005年3月17日央行调整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提高幅度小于商业性住房贷款,更加拉大了两者的利息差,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优势可谓更加明显。不少借款人甚至提出能否允许将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动议。 当然,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也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在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帐户存储余额是挂钩的,目前的倍数最高已经从15倍放宽到40倍,如果按贷足20万元(基本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不包括补充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住房公积金帐户中至少要有5000元的存储余额。另外,借款人申请贷款前还须连续6个月缴存住房公积金。 带给你放心的还款 借款人通常的还款方式是现金还款,或者授权银行从指定的还款卡中扣款。但你是否知道,住房公积金能带给你方便、安全的还款方式? 使用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的办理手续很简单,你只要带好材料到贷款银行,签订《使用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书》后,银行就会按照你的委托要求,定期从你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自动扣款,用于归还你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商业性住房贷款,由于这种还款方式只需一次委托,即长期有效,而且是直接从住房公积金帐户中扣款,既方便,又安全,大可放心。 使用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一次性还款法,即一年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另一种是逐月还款法,即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当月贷款本息。前一种相当于每年办理一次提前还贷,节省利息支出,降低以后的月还款额,后一种减少借款人的月现金支出,减轻现金流的财务压力。两种方式没有优劣之分,需要借款人按照自己的情况加以选择。但不管哪种方式,都是尽量用活你的住房公积金,让其持续地提高你的还贷能力,方便你的财务安排和还款计划,这实际上也是一种提高自住其力能力和住房消费水平的体现。 带给你特殊需要的照顾 住房公积金是专项的住房储金,其使用有严格的限制,主要用于住房消费。但在现实中,有一部分职工已经失业,或者家庭遭到变故导致生活困难,他们面临的首要的问题也许不是改善住房,而且解决当务之急的生活困难问题,但按目前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规定,他们之前已经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还不能提取出来用于解决生活困难,只有在其符合购买住房或者达到退休年龄等条件方可动用。 令人欣喜的是,这种状况正在改变。据悉正在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中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中规定,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本人、配偶或者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等用途。这种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规定,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实际上体现的是住房公积金制度对部分特殊群体的特殊需要给予照顾和关怀,让住房公积金能“尽其所用、利民所需”,凸现出制度的人性化色彩。
可以到上海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咨询,WWW.SHGJJ.COM
城市住房公积金是市(县)政府用于解决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及中低收入的居民住房问题的专项基金。城市住房基金从同级财政现在用于住房建设、维修、管理和补贴的资金,当地提取住房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房地产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及出售属于国有资产的住房回收资等渠道筹集。 建立职工住房公职金是我国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措施,目的在于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解决职工住房困难。按照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有享受此种贷款的权利,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 1:筹集住房资金; 2:提高职工个人购房、建房能力; 3:使房屋福利分配制向房屋货币化分配转变。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住房储金。它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通过"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的办法建立的一笔属于个人的住房消费资金,专项用于个人支付住房方面的费用。 什么是单位住房基金? 单位住房基金是为解决单位职工住房问题、转换住房机制而建立的专项基金。通过建立单位住房基金,把企业单位用于住房和生产的资金分列,使住房资金的来源和使用合理化、规范化、固定化,为实现住房实物福利分配转为按劳分配为主的货币工资分配奠定基础。建立住房基金要立足原有资金的划转,即依据国家的房改政策和有关财务规定,把单位现有用于住房建设、现代管理和补贴等支出的资金进行核定,并按相应的规模建立住房基金备查账户。单位住房基金主要用于资助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支付出租住房的购、维修管理费用和出售住房时个人支付房价与住宅造价之间的差额,以及提租后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发放房租补贴。 住房公积金有什么用? 在您离退休前,您的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 购、建、大中修自有住房; 偿还用于本人的住房方面贷款; 支付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的5%的部分; 您退休时,可以一次结清并支取全部住房积金本余额。 住房公积金由谁交纳?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的长期储金,它由职工及职工所在单位交纳。职工个人按月交纳占工资一定比例的公积金;单位也按月提供占职工工资一定比例的公积金。两者均归职工个所有,随着工资发放时交纳,存入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 为什么抵交价要按住房公积金贴现值的80%计算? 住房公积金作为职工用于住房消费的资金,既要用于购、建住房,又要用于支付维修住房的费用。为了不加大购房职工的经济负担,在计算房价时,把单位资助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贴现值打了一个80%的折扣,就是为购房职工预留部分用于维修费用的资金。 在什么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本息可以一次结清退还个人? 当职工离退休时,其积累的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退还职工本人。 另外,当职工在职期间去世,其结余的公积金本息,可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根据<<继承法>>办理提取手续。 你能享受多少住房公积金? 根据规定,职工个人所在单位应按职工个人工资和职工工资总额的5%交纳住房公积金。今后可能会对缴交率进行适当调整。三资企业及其中方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交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贷款额度与公积金缴交余额相关,贷款最高限额10万元,同时不得超过购买住房房价的70%。 贷款额度计算: 贷款额度=(借款人和其配偶及其参与计算贷款额度人员计算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数之和)× 35% × 12个月 × 贷款年限。 公积金的贷款还款期限为1-30年。
只有到你买房子的时候,可以直接提出来,不过钱不多. 也可以直接使用这个钱来贷款,好象可以贷10倍的金额 但是有个封顶
如果后者也是住房贷款那么要执行高利率,即6.12%;如果后者是消费贷款(非购买住房贷款类),那么你的购房贷款属于负债资产,你需要向银行提供抵押物并且由银行审核决定
不合理。 本人既有住房补贴,也有住房公积金。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应受到何种处罚? 违反《条例》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将受到何种处罚? 违反《条例》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们济南我不知道,但是北京是这样的!要连续交满6个月,如有中断要续满一年!而且,一般几十块钱的公积金,开发商是不会做的
首先你需要有住房公积金帐户,而且该账户建立时间在一年以上,申请之前连续半年交费没有中断。 如果你购买的是新房,一般有开发商代办相关手续,如果是二手房,那么需要在和业主签订合同之后自己去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国家的贷款贴息政策,利息低于商业贷款。
我跟你的情况比较雷同。 在离开原工作单位前,可以补交。 离开单位后不能补交了。 保险虽然不是连续的,但可以累加。 影响不大。
购房合同一式四份为两套(两个正本两个副本),一般开发商会留一套(其中正本应该是你的),房地局一份正本,银行一份副本。在贷款期间会保留在他那用于后期办产权证,产权下来以产权为凭证合同自动失效。贷款没还清前产权抵押在贷款银行,留在手里有的是复印件有的是原件上加盖‘此房在抵押中’的章。贷款还清后再去银行解押。
首先需要弄明白,你是打算再用该房产抵押贷款还是打算另行申请贷款再买一套房子? 如果是打算用该房产抵押贷款那么是不大可能了,现在各银行已经不允许给已经设有抵押权的房产发放贷款了;已经有抵押(公积金贷款抵押)不能再抵押 如果是打算用贷款按揭方式再买一套房子,那么只是贷款利率高于第一次贷款的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