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尾楼困扰购房者
尊敬的领导、专家:您好!
我父亲于2010年1月份在浙江省天台县 金色广场(楼盘) 购买了一套130平方左右的房子,当时交付定金3万人民币。由于当时该房还是期房,还处于不能对外销售的阶段,所以当时只写了一张收据。该收据大致内容如下: 购买A2-902房子,面积130平方,每平方3250元,共计422500 元。(面积、总价具体的数据我不记得啦,大概是这么多)当时盖了该房地产公司的章。
该房地产公司的总经理潘某(据说是该公司的法人)是我父亲的远房亲戚,在接下来的几个月内以交付的房款不够为由,又连续两次向我父亲要了一次6万、一次4万元人民币,连最初的3万共计13万元人民币。这13万可是我那做农民的老父亲几十年种蔬菜,每年一分一毛存起来的积蓄啊! 这两次只是在原来那张3万定金收据的下面写明收到6万与4万的收条,然后写上他自己的名字。 在此我想请问一下一个公司的法人在一张认购的定金纸上签了自己的名字是否与 公章 具备同样的法律效力。
由于07年08年国家收紧贷款,导致该楼盘到现在都没有建好。在07年的下半年,由于本人打算在江阴买房子,又看到老家的房子迟迟没戏,当时跟潘某商量的结果是本人放弃房子,潘某自己说给别人只能每月1分的利息,给我们算是亲戚关系,支付每月1分5的利息,从那时开始我父亲经常去他那里要钱, 他总是以(国家过几天允许放贷啦,过一个星期再来就有钱啦)等等各种理由推脱, 可惜老实人太好骗啦, 一次又一次的直到现在也没有要到1分钱,这期间我父母亲车费就花了2000多元。在此我想请问一下虽然大家说好了返回现金的事情,但这只是一个口头协议,并且我到现在也没有收到对方的1分钱,这样的购房协议是否还有效?
由于该房地产公司欠了不少个人的钱,又先后将该房产抵押给另外两户人家,这两户人家分别在此楼盘中各拥有7套和6套房产。目前国家在大多数城市实行限购令,这两户人家明显的不符合国家的政策,虽然天台县属于欠发达地区,此次的国八条房地产政策并未在天台实施,但是我觉得作为政府部门应该积极配合、响应、实施国家政策,打击投机行为。
由于该房产处于汽车站附近,对于市容等影响比较差,加之不少的人采取的法律措施,目前潘某已被抓进牢里。现在由政府专门成立了一个小组处理此事。去年天台日报登过一刊,其中我父亲属于 正常购房人, 另外两户人家属于 非正常购房人。 但是前几天听说 没有合同的房子都由政府收回,之前报纸的登的内容又全部被推翻,不知道政府是依据 哪条法律,出于何种心思做出的这种决定,一会说是正常购房户、一会又说非购房户。现在房价涨了不少,政府回收也是有不少利益可赚的,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测。但是无论如何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是纯洁的容不得存在这种以权谋私的行为!我们当时说要返还现金的事情曾经上诉过,但是那时是由于经济困难才想要回钱,现在已经度过了最困难的时候,并且人家也没有还我一分钱,在此我想问一下,假如政府真的以这种原因认定我不够具备购房的资格我该怎么办,可以起诉政府么?假如真的可以起诉,我应该先向哪个法院起诉?县人民法院,地区人民法院,省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是需要一级一级来么,还是可以跳跃的?
我现在在江苏江阴工作,平时只能在放春节过年的时候回家,可怜那没有什么文化的老父亲天天为了这件事情发愁,连个商量的人都没有,去年还为这事生了一场病。
目前此事在天台闹的蛮大的,目前有20几户人家装好了门窗、水电,住在里面啦以示抗议。
http://www.576tv.com/CFolders/cmain/tztv1/tztv1news/1010/080846-77795.shtml 金色广场一房多卖 烂尾楼困扰购房者
非常感谢您的仔细、耐心的阅读,请指点我应该如何应对。万分感谢!
你们的权利被侵犯,你们可以请律师代理,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你们的权利被侵犯,你们可以请律师代理,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收起
国管房改〔2006〕164号文件中提到的“享受购房政策优惠”,是指职工购买了有关房改主管部门于2006年5月17日前审核批准基准价格的住房,包括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集中建设的职工住宅,单位自建的职工住宅和集资建房,职工按照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购买的旧有住房以及在京部队系统或者北京市配售的经济适用住房。
1、非法开发房。在一些农村地区,有点空地就可以造房子。这样就会有一些未经批准,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格的单位,通过非正常渠道谋得土地而进行的房产开发,由于其没有房地产开发资格,因而也就无法办理土地征用手续,没交纳土地出让金,这些非法开发商开发的房子价格非常便宜,于是就有些人贪图便宜, 低价购买这类房子,其风险是极大的。 2、联合开发房。这类房子是由有钱无地的房地产开发商出钱,有地无钱的企事业单位出地联合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建成后,开发商一般是将自己分得的那部分房产面向社会出售,价格也会较比市场上的商品房低廉。但按国家规定,这类房是不得作为商品房出售的,这样一来,一旦你贪图低价便宜而购入,往往会在今后遇到房地产权证方面始料不及的麻烦。不知道哪天国家出台政策,没收这类房子,那么就得不偿失了。 3、公益联建房。这是由地方政府或本系统本单位组织领导,市民自愿参加组成的住房“合作社”,为解决“社员”住房困难而进行的合作建房项目,当新建房子有一定剩余时,而向社会出售。由于这类房屋具有公益性质,享有不少优惠,而今为了一些生活困难的人的住房问题,联建房就炙手可热了。想购买联建房是要符合一定条件的,不是你想买就买的。而且按国家政策规定,联建房不能作为商品房出售,一旦购买,日后难以进入三级市场,所以只能住很难转让。 4、集资联建房。这就是我们父辈母辈所谓的集体房子。尤其是一些学校政府部门会组织这样的集资联建房。一般都是集体户口。这是一些企事业单位利用自身闲置的土地与外单位集体和个人或本单位职工的资金集资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由于土地来源主要是企业通过减免地价,或行政划拨式取得的非赢利性土地,同样,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此类房不能作为商品房向社会出售,一旦购买缺乏保证。 5、集资合建房。这个名词对大家来说很陌生,其实这类房子就是房地产开发商与市郊城镇及村民以集资建房、联合开发,或小城镇建设等为名,利用村集体的土地在城郊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10多年前就是采取集资建房的。需强调指出的是,此类房大都没有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也未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因此,如果购买这类集资合资的房屋,按国家有关规定,这类房屋买卖行为肯定是无效的。所以要仔细考虑,不要轻易出手。
购房者拟写合同备案注销、更名申请书,详细说明合同备案注销或更名的理由; 购房者向开发企业提交合同备案注销、更名申请,由开发企业签写意见并盖章同意; 购房者本人持合同备案注销或更名申请书、身份证或户口簿、《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向项目所辖区域的市、区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受理申请的房产管理部门审查确定情况属实,符合合同备案注销、更名条件的,出具初审意见,报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审批后,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注销、更名手续; 商品房合同备案注销、更名的有关证明材料及合同原件由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办理时予以加盖“作废”及“更名修改”专用章,并将有关证明材料存档备案。
一、查询个人银行信用状况 银行在批准住房贷款前,首先会查询借款人的银行信用情况,如果有多次银行逾期还款的情况,很有可能一票否则,那么购房者只能选择一次性付款购房。这点十分重要,也是绝大部分首次购房者容易忽略的问题。 二、评估每月的还款额及还款年限 首先要确定自身能够承受的每月的还款额,前提是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毕竟住房还款是一个长期的事情。通常情况每月还款额不应超过家庭总收入的50%。 多数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年限有要求,男性年龄加上贷款年限不超过65岁,女性年龄加贷款年限不超过60岁。 三、确定能承受的最大贷款额度 还款方式有等额本金还款和等额本息还款,等额本息还款每月还款额度均一样,等额本金还款是逐月递降的方式,一般情况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四、评估自有资金与首付款 (一)首付款比例是否符合银行要求 目前的银行贷款政策要求首次购房者首付款为总房价的30%即可,二套房购房者为总房价的40%。 (二)要留足除首付款的其他费用 一手房置业者要注意一手房除了要按比例支付一定的首付款外,还需要支付维修基金、契税和配套费。购买二手房的要注意除了支付首付款外还需要支付中介费、契税、营业税、个税、贷款评估费等。 五、评估能承受的总房款 明确了自己能承受的贷款额度和首付款后,自身能够承受的总房款自然也就清楚了。
第一、现金等价物 现金等价物=银行存款+国库券+债券+股票+基金。 第二、资金周转 资金周转留存=平均月开支×3~5 第三、筹款能力 筹款能力=现金等价物-资金周转留存+其他突进的筹款(如典当、亲友资助) 第四、月收入 月收入=工资收入+其他收益(如股票、债券等已经准备卖出筹资金,则此收益不能计算入内) 第五、每月合理还款能力 合理还款能力=月收入×40%~50% 第六、估算银行可借款额 根据自己的每月合理还款能力和可以贷款年限和自己希望贷款年限的平衡,计算可得。 第七、估算最大房款 最大房款=筹款能力(首付款)+银行可借款额+公积金可贷金额 其中筹款能力/ 最大房款 >20%~30% 20%为购新房,30%为二手房
第一步:看现金等价物 此概念源自会计学,即评估你的现金,不应该看你的银行存款,还应看变现能力比较的各类股票、债券等。 现金等价物=银行存款+国库券+债券+股票+基金 第二步:算资金周转 还款是持续比较长的时间,所以一定看自己的资金周转 资金周转留存=平均月开支×3~5 第三步:计算筹款能力 筹款能力=现金等价物-资金周转留存+其他突进的筹款(如典当、亲友资助) 第四步:计算月收入 月收入=工资收入+其他收益(如股票、债券等已经准备卖出筹资金,则此收益不能计算入内) 第五步:每月合理还款能力 合理还款能力=月收入×40%~50% 第六步:估算银行可借款额 根据自己的每月合理还款能力和可以贷款年限和自己希望贷款年限的平衡,计算可得 第七步:估算最大房款 最大房款=筹款能力(首付款)+银行可借款额+公积金可贷金额 其中筹款能力 / 最大房款 >20%~30% 20%为购新房,30%为二手房
1、网上预签购房人需认真阅读相关限购政策,可先行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二手房个人网上合同登记备案”栏目,输入合同文本进行网上预签《存量房买卖合同》,亦可在房产管理部门窗口进行网上预签。 2、资料核查购房人持规定的资料原件向窗口接受购房资格核查,领取《受理二手住房购房资格核查回执单》。 3、网上查询结果可通过市场信息网的“二手住房购买资格核查结果查询”栏目,输入《核查回执单》编号、购房人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查询购房资格核查结果。经核查48小时后,到房管局凭回执单领取《结果通知单》,打印并签署已备案的纸质合同,同时打印《承诺书》。符合条件者才能到房管局打印并签署备案的纸质合同,完成交易手续。
1、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第十三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刑法中的限制行为能力人是指,年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的人。 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独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属无效合同。 2、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按份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主要是指房价同等,还包括房价交付期限、方式同等等。 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3、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 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房屋所有人在房屋被解除上述措施前不得出售,否则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如法院依法查封的房屋、被划入拆迁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等等。 4、以欺诈为目的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这是指一方当事人以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致使对方当事人发生错误认识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指一方当事人以使对方财产、肉体或精神上受损害相威胁,迫使其产生恐怖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6、乘人之危签订的经济合同 是指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际或利用对方的迫切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明显不利的条件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7、损害集体利益的房屋买卖合同 是指双方当事人故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签订的合同无效。 8、未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 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又无据可查的,亦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通知》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加强对居民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购房资格的审查,规定居民家庭在购买住房前,应当向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或存量房网签服务窗口,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 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还应提供军(警)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还应提交《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有效暂住证,以及提交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复印件或提供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信息备查。
(1) 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 (2) 在本市没拥有住房 (3) 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且以上3个条件要全部满足。其中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选择任何一项进行申报即可,不必两者皆申报。
1、购房者必须年满18周岁; 2、所购买的房子必须是90平米以下的普通住房; 3、购房者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但如果是与父母一起购买、按照房改政策购买、通过继承遗产或拆迁安置获得的住房除外。
1、个人首次购买90平米以下的普通住宅,享受契税利率下调到1%。 2、暂免征收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 3、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4、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各档次利率分别下调0.27个百分点。 5、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个人不负担营业税。 6、免收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的住房登记费,以及买卖存量房的住房转让手续费。
核算家庭收入五部曲: 一、预估可支配的投入 银行存款;可变现资产,如可以套现的股票、基金等理财产品,可以上市出售的旧房等;短期借款;已缴存的公积金。 二、预估各种购房费用 买房的时候,计算的通常都是房子多少钱一平方米和房子总价是多少,以为支付了要交的房款,房子就能属于自己了。事实上,除了买房款,购房者还要支付林林总总的费用,虽然大多数费用的数目都不大,但很多时候购房者会被这些收费名目搞得头昏脑涨,还要眼睁睁地看着兜里的钞票哗啦啦地往外流。所以,对房价之外还要准备多少钱,购房者要有一个全面的正确的认识。 三、预估购房后的家庭收支状况 家庭收入主要以每月固定的来源为主,目前每年可提取一次的公积金也可算作一个潜在的收入来源;月供会是很大的一块家庭支出,月供的多少由您选择商业贷款还是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及月还款的方式决定。 计划通过银行按揭贷款买房的购房者,需要对每月可能要发生的月供做一个大概估算,一定要清楚自己的家庭还款能力,每月的收入一定要能够保障除了月供之外的正常生活开支等,才能避免陷入“买得起养不起”的尴尬局面。最好每月还能有一些盈余存入银行! 据专家测算,购房还贷支出只占到家庭总收入的30%以下才是安全的。如果收入预期增长前景比较看好,这个比例可以适当提高。 四、预估购房总价 预估完可支配的投入、林林总总的购房费用以及购房后的家庭收支状况后,对自己能买什么价位的房子基本上能做到心中有数,但究竟什么样的房价才比较合理呢?多数购房者谈到买房,首先考虑的就是单价高低,而忽视总价。 据业内人士测算,购房总价控制在家庭年收入的6倍以下比较合适。在这个价位下,若首付20%、贷款20年,购房后每月偿还贷款的支出将在“不超过家庭月收入50%”的范围,其余50%的收入还能够较好地维持丰富多彩的生活支出。 五、注意事项 公积金虽然在购房前不能提取,但在取得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购房发票后就可以申请。缴存比例高、时间长的公积金将是一笔不小的可支配投入。 大多数购房者都会使用贷款,可支配的资金至少要满足最低首付款金额,使用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首付比例是有差异的。 可支配的投入千万不能满打满算,认为只要能付得起首付款就可以做出购房决定了,后期往往会出现因手头资金不足延期收房,收房后没钱装修等窘境。 计划通过银行按揭贷款买房的购房者,一定要估算自己的家庭还款能力,每月的收入一定要能够保障除了月供之外的正常生活开支等,才能避免陷入“买得起养不起”的尴尬局面。最好每月还能有一些盈余存入银行。 结合财务情况,合理预估购房总价,才可能不把自己的后半生置于房贷的压力下。
1、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的绝对值超过3%。 2、开发商延迟交房。逾期交房属于违约行为,只要超过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可要求退房。 3、开发商变更计划。比如未征得业主同意更改房屋结构、户型、空间、尺寸和朝向等。 4、开发商五证二书不全。 5、房屋质量不合格或者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 6、无法拿到产权证,分为不能或者无法按期办理产权证明两种。 7、购房者无法取得贷款,买卖双方无法就付款方式达成一致。 8、其他合同约定事项。
购房者满足退房条件后找开发商协商。一般有三种结果: 1、协商成功,完成退房。 2、取得满意补偿金,不退房。 3、无法协商一致,要求仲裁或诉讼。 如果协商成功呢,则应走以下程序,购房者向开发商发出退房通知,开发商收到退房要求后于15日内办理购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合同手续,然后将全部房款退还,最后办理停止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贷款银行还款的手续。
第一步查询个人银行信用状况 我们知道,银行在批准住房贷款前,首先查询借款人的银行信用情况,如果有多次银行逾期还款的情况,很有可能一票否则,那么购房者只能选择一次性付款购房。这点十分重要,也是绝大部分首次购房者容易忽略的问题。 银行还款逾期的情况主要有信用卡逾期还款和贷款类逾期还款,其中最为常见的是信用卡逾期还款。银行为了提高收益,大力推广银行信用卡业务来刺激人们的消费,并和很多商家联合推出刷卡优惠积分等活动,十分迎合了年轻人的超前消费意识。由于很多年轻人自控能力差,没有理财意识,不知道制定支出计划,结果到了银行信用卡最后还款期限时却还不上,造成了信用卡还款逾期,甚至有些年轻人办理多家银行的信用卡,拆东墙补西墙,以卡养卡,一旦遇到收入不稳定的情况很容易造成银行还款逾期。当然有些情况是因卡太多忘记了还款时间或者是还款额度不够造成的。不管什么原因,结果是你的银行信用不好。如果银行认定你的银行信用不好,等你买房需要贷款的时候,就不那么好审批了。不过偶尔出现过一两次非恶意的逾期也不是太大的问题,最好在贷款之前就好银行沟通,获得银行的谅解认可。 第二步 评估每月的还款额及还款年限 先要确定下来你的家庭能承受的每月的还款额,前提是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毕竟住房还款是一个长期的事情。通常情况每月还款额不应超过家庭总收入的50%,当然你也根据自身的情况来制定。 多数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年限要求,男的年龄加上贷款年限不超过65岁,女的年龄加贷款年限不超过60岁。举例说明,李先生和他爱人月收入总计约8000元,那么每月银行的还款不应超过4000月。如果以李先生为银行主借款人,李先生今年的年龄是40岁,那么李先生的贷款年限不能超过20年。 第三步 确定能承受的最大贷款额度 上个步骤中我们确定了李先生的贷款年限在20年以内,月还款额在4000元以内,上面的图为万元月还款额查询表,也即一万元对应的月还款额。还款方式有等额本金还款和等额本息还款,等额本息还款每月还款额度均一样,等额本金还款是逐月递降的方式,一般情况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我们以基准利润6.55%来算,还款年限为20年,一万元对应的月还款额为74.85元/月,现在我们来算下李先生能承受的贷款额度,算法为4000(月还款额)/74.85=53.44万,也就说李先生能承受的贷款额度为53万左右。 第四步 评估自有资金与首付款 上面的步骤里我们知道了李先生能承受的贷款额度为53万,假如李先生现有资金为50万,是不是说李先生就可以买103万的房子呢?答案是否定的。这里提醒大家注意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评估你的自有资金是否充足的问题。 (1)首付款比例是否符合银行要求 目前的银行贷款政策要求首次购房者首付款为总房价的30%即可,二套房购房者为总房价的60-70%(各城市银行政策稍有差别)。 (2)要留足除首付款的其他费用 一手房置业者要注意一手房除了要按比例支付一定的首付款外,你还需要支付维修基金、契税和配套费。购买二手房的要注意除了支付首付款外你还需要支付中介费、契税、营业税、个税、贷款评估费等。这里需要特别提醒购房二手房的置业者,二手房的成交价并非是银行贷款的认可价,比如你购买的一套二手房是150万,银行经过评估公司评估后可能只按120万的价格给你办理贷款,假如你是首次购房者,首付按30%,贷款比例70%,那么120万的价格你只能贷款到84万,那么你的首付款实际支付要远远超过实际房价的30%,也即为150万-84万=66万。那么你要准备的资金就是66万再加上中介费、契税、营业税、个税、贷款评估费等。购买一手房不存在上述问题,你购买一手房的销售价格就是银行贷款认可的价格。 第五步 评估能承受的总房款 搜房网房天下购房能力评估计算器 明确了自己能承受的贷款额度和首付款后,所有承受的总房款自然也就清楚了。
1、如何明确买房目标? 摆正购房心态,理性消费。购房者需要根据个人收入、支出等情况进行理性的规划,判断适合自己的购房需求。举例来说,购房者不要上来就是四室两厅或者是洋房户型,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前规划一下,只要能够满足自己及家人的购房需求即可,避免承担更多的购房压力。 2、必须培养个人的买房常识 买房的时候肯定会涉及到一些基本的购房知识,比如在房源筛选、购房流程、合同签订等。由于购房资金巨大,购房者马虎不得,就算是找经纪人帮忙,也要懂得一些买房常识。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还没有针对购房者购房尝试的培训机构,因此购房者更需要在购房之前进行购房知识的学习。举例来说,目前,很多国家都有专门为购房者提供咨询和法规学习的经纪人,并且模式 成熟,大大降低了购房风险。但在没有这种机制的中国房地产市场,购房者必须学习一些基本的购房知识来降低购房风险。 3、注意积攒首付款 购房者积攒首付款是买二手房的关键。如果你有一个购房目标,不妨从现在开始准备,左一个首付款积攒的规划,合理分配个人收入,每月留出一部分资金做首付款。凑够首付款,房子就不成问题,购房者在准备购房的过程当中,理性消费。另外,如果实在难以凑足首付款,可以现象父母或者其他亲朋借款,先买房住着,减少积攒首付款的时间和涨价成本,日后在返还借款。 4、筛选房源 买到适合自己的房子才是最好的。购房者在筛选房源的时候应该量力而行,即使是购买二手房也应该找总价低、配套齐全的房屋。与新房相比较,二手房经过多年的整修,交通更加便利、配套更加齐全,而且价格实惠。现在的购房者一般由于工作需求,需要购买一套交通便利的房子,购房者在筛选房源的时候不能因为一时的喜好,放弃了其他的优质房源。另外,在房源挑选的时候应该选择合理的户型、舒适度高的房子,即使是以后购买改善型房屋,这套房子也能有投资回报。 5、考虑居住时的出行时间 购房者买套房子肯定咬住很长时间,这就不得不考虑自己的出行成本了,如果每天花费两个小时在交通上,那么,您可以计算一下自己究竟在交通上浪费了多少时间。如果是普通上班族,开车或者称作公共交通工具,一年大约一个月的时间都在路上。因此,购房者要注意这方面的选择。
购房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计算为家庭成员,成年子女不算在内;该家庭具有购房资格时,可以购买房屋,房屋产权可以落在家庭任何一名成员名下(如妻子是外地户口,而丈夫是京籍,名下均没有房屋,符合购房标准,产权可以落在妻子名下)。
1.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需满足所有3个条件: (1) 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 (2) 在本市没拥有住房 (3) 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者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均不能通过北京购房资格核验。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 此外,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还应提供军(警)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还应提交《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有效暂住证、提交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复印件或提供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信息。
提交完购房资格核验材料后,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和存量房网签服务窗口对材料进行初步核查。对符合条件的,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系统中填报认购核验信息,并留存购房家庭提交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原件及其他材料复印件。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购房手续。之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购房家庭资格进行核验。通过核验的购房家庭,方可办理网上签约手续。
关于换锁问题: 依据物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享有对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因此,你们作为房屋所有权人有权利将房屋的锁更换(除非你们签订的《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有明确的相反约定)。此外,你们作为委托人,有权指示代理人(中介公司)依照你们的意愿行事,而不是中介公司(代理人)依照其自己的意愿行事; 关于违约金问题: 你们所指的是解除合同的违约金,解除合同依法须通知对方,若你们能够证明中介公司通知你方解除合同,那么通知到达你方时,合同解除,发生解除合同相关的违约金。但是,按照你们所说的2009年5月的租金仍没收到且中介公司未置可否的态度,那么该合同尚未解除,还未发生解除合同相关的违约金。至于其他违约金,如房租迟交等,依照合同规定来执行。 建议: 该合同目前处于有效履行状态,各方均应当履行合同项下法律义务,否则构成违约。中介公司仍可将房屋重新出租,并将租金支付给你们。你方可以对外出售房屋(但可能构成对委托代理合同的违约),且依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房屋出售前该房屋上存在的租赁关系应当保持,即房屋买受人购买该房屋后,须将房屋出租给房客(若有)。建议你方与中介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因为若你方主动提出解除合同可能构成违约。 更多房地产法律文章,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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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阳茗筑周边环境:毗邻新市区政府,市人民广场,竞秀公园,人文气息及文化氛围浓厚; 向阳茗筑配套:水、电、气齐全,宽带、电话、有线、天然气、暖气入户,保定市统一供热,水、电一户一表,多条公交路线经过(105路、305路、19路、6路),交通便利,五分钟进入时代商圈;附近有先锋街小学、七中,市二医院,先锋街市场及惠友超市,生活便利。
有的,新浪sina.con、搜狐sohu.cn都有看房团,不过去不去嘉定我就不知道了,嘉定的话我知道的目前只有房易网fe108.com有看房团,是去江桥和花桥的。也不知道你要看嘉定哪块的?
房东不通过中介 中介怎么会知道他的房子在卖呢,你不通过中介 你又怎么会知道房东在卖的房子,如果你心里过的去 又不怕承担买卖房的风险,你就私下交易吧。 顺便我说句,我是中介的,中介工作很辛苦,每位客户的需求他们都很努力的在帮他完成,到了交易了,你跳了,那我们做中介的以前的辛苦就全都白费了!而你也能少付中介费。 前提是你能承担交易中风险,你不为自己所做的感到内疚就行。早9晚9的时间我感觉根本不够用,我刚下班 但是还是处于工作状态。为了生活。。。。
你好! 根据规划来,经过规划批准的,可以按六层计算。
你好! 容积率:项目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计算公式: 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 当建筑物层高超过8米,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 容积率越低,居民的舒适度越高,反之则舒适度越低。 所谓“容积率”,是指一个小区的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对于发展商来说,容积率决定地价成本在房屋中占的比例,而对于住户来说,容积率直接涉及到居住的舒适度。绿化率也是如此。绿化率较高,容积率较低,建筑密度一般也就较低,发展商可用于回收资金的面积就越少,而住户就越舒服。这两个比率决定了这个项目是从人的居住需求角度,还是从纯粹赚钱的角度来设计一个社区。一个良好的居住小区,高层住宅容积率应不超过5,多层住宅应不超过3,绿化率应不低于30%。但由于受土地成本的限制,并不是所有项目都能做得到。 一、容积率的内涵及其特性 容积率是指在城市规划区的某一宗地内,房屋的总建筑面积与宗地面积的比值,分为实际容积率和规划容积率两种。通常所说的容积率是指规划容积率,即宗地内规划允许总建筑面积与宗地面积的比值。容积率的大小反映了土地利用强度及其利用效益的高低,也反映了地价水平的差异。因此,容积率是城市区划管理中所采用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从微观上影响地价最重要的因素。容积率具有如下特性: (一)容积率表达的是具体“宗地”内单位土地面积上允许的建筑容量。宗地是地籍管理的基本单元,是地球表面一块有确定边界、有确定权属的土地,其面积不包括公用的道路、公共绿地、大型市政及公共设施用地等。容积率只有在指“宗地”容积率的情况下,才能反映土地的具体利用强度,宗地间才具有可比性。 (二)容积率(R)、建筑密度(C)与层数(H)之间有一定关系。建筑密度是指在具体“宗地”内建筑物基底面积与宗地面积之比。当宗地内各房屋的层数相同,且对单个房屋来说各层建筑面积相等时,三者之间的关系可表示为:R=C·H,此种情况下,建筑层数与容积率成正比例关系。 (三)容积率可以更加准确地衡量地价水平。人们购买土地使用权的目的是为了对土地进行开发,建设房屋。 房屋的单方开发成本=房屋单方造价+楼面地价+税+费 楼面地价=宗地总价/宗地内允许总建筑面积=土地单价/容积率 因此,楼面地价比单位地价更能准确地反映地价的高低。 (四)容积率存在客观上的最合理值。在一般情况下,提高容积率可以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益,但建筑容量的增大,会带来建筑环境的劣化,降低使用的舒适度。为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相协调,城市规划中的容积率存在客观上的最合理值。 二、容积率对地价的影响规律 影响地价的因素很多,虽然各因素影响地价的途径各不相同,但其作用机制可抽象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影响土地收益来影响地价,二是通过影响土地供求关系影响地价。收益机制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土地供给的经济剩余量,市场供求关系使地价相对经济剩余量产生波动,决定了土地供给的经济剩余量的分配,使地价的变化趋于复杂化。容积率对地价的影响规律,同时受收益机制和市场供求关系的作用,总体说来,区位条件愈优越,地价水平愈高,供求矛盾愈突出,土地规划控制愈严格,容积率对地价的影响程度愈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遵循“报酬递增递减规律”。在一定的技术经济条件下,土地纯收益会随着土地投资的增加而出现由递增到递减的特点。作为城市建设用地,容积率对地价影响的报酬递增递减规律表现在:在建筑密度一定时,容积率的增加,主要引起房屋层数的增多,随房屋层数的增多,开始时由于基础工程费及地基处理费的分摊,单方造价降低;当层数达到一定值时,就需要加固基础、增加电梯、加强抗震等,单方造价由下降转为上升,而单方售价则由于建筑容量的增大造成的建筑环境质量下降而呈递减趋势。当单方售价等于单方造价时,土地收益达到最大,土地价格也达到最高,此时的容积率为最经济容积率。若继续增大容积率会因单方售价低于单方造价而使土地投资收益开始下降,地价也随之开始下降。如(图一),MC为单方造价,MR为单方售价,某一容积率L时的地价是该容积率下的总收益(DCGF面积)减掉投资者资本、劳力的正常利润,剩余部分即为地价。当容积率等于M时,单方造价等于单方售价,土地开发的边际收益为0,总收益(DCNF面积)达到最大,地价达到最高,M为最佳容积率。超过这个容积率,地价开始向反方向变化,随容积率提高而下降。 (二)容积率对地价的作用程度与城市规模成正相关关系。首先,城市规模大,土地集约化利用程度高,地价总体水平高,楼面地价占房屋单方开发成本比例高,通过降低楼面地价来降低房屋单方开发成本效果明显,而小城市土地集约化利用程度低,地价总体水平低,房屋开发单方成本主要受房屋单方造价影响,通过降低楼面地价降低房屋开发单方成本效果不明显,而且房屋层数达到一定数值后若继续增加层数会增加单方工程造价;另外,大城市有比较系统的城市规划资料,土地开发受规划控制比较严,而小城市规划控制一般不严格,容积率的确定往往具有随意性,许多地方没有容积率这个指标限制,或有,但控制不严,而且有的地方政府为树城市形象,往往鼓励建筑物向空中发展,愈高愈好,容积率在这些小城镇缺乏实际操作意义。所以,城市规模愈大,容积率对地价的影响愈明显,地价随容积率的变化幅度愈大。 (三)容积率对同一城市不同区位地价的作用程度不同。城市中心区位条件优越,土地利用集约程度、土地利用效益、土地需求量、土地稀缺程度、规划控制程度均高于其它区域,特别是城市边缘区,投资者的激烈竞争使地价随容积率变化的幅度保持或接近土地收益机制作用下的地价随容积率的变化规律;而在其他地区则随着土地利用收益、土地需求量及其稀缺程度降低,容积率对地价的作用程度随之下降。因此,容积率对地价的影响程度在同一城市表现为从中心向外围逐渐减弱。 (四)容积率对不同类型用地地价的作用程度不同。商业用地对区位条件反应最敏感,只能布局在少量区位条件优越的沿路区域,土地稀缺程度、供求矛盾比住宅、工业用地突出,容易形成卖方市场,众多用地者的竞争促使容积率增加产生的经济剩余主要以地价形式表现出来,归土地所有者所有;住宅用地对区位条件反应的敏感程度比商业用途弱,但比工业用地强;工业用地一般分布在城市外围,不但受区位条件影响最不敏感,而且受工艺流程的制约,在很多情况下没有容积率的限制。因此,在同一城市中,容积率对不同类型地价的影响程度由强到弱依次为商业、住宅、工业用地。
容积率:项目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计算公式: 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 当建筑物层高超过8米,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 容积率越低,居民的舒适度越高,反之则舒适度越低。 所谓“容积率”,是指一个小区的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对于发展商来说,容积率决定地价成本在房屋中占的比例,而对于住户来说,容积率直接涉及到居住的舒适度。绿化率也是如此。绿化率较高,容积率较低,建筑密度一般也就较低,发展商可用于回收资金的面积就越少,而住户就越舒服。这两个比率决定了这个项目是从人的居住需求角度,还是从纯粹赚钱的角度来设计一个社区。一个良好的居住小区,高层住宅容积率应不超过5,多层住宅应不超过3,绿化率应不低于30%。但由于受土地成本的限制,并不是所有项目都能做得到。
你好! 《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最好别买,估计是小产权房,国家明令禁止的,如果拆迁不会给你一分钱的,另外随时可能以违意建筑的理由,让你拆除,其时你想下就明白了,你那朋友能有这么好的事让你白捡吗?真有正规产权的,随便挂个二手中介也不止这价,还是要买就买让你能正规办到产权房的,再者经济实力不够也别买超出你能力的房子,房子大花的装修钱可就是非常大的一笔开支,另外交通的开支也不会小。慎重!!
你好! 1、购买拆迁安置房,其办理手续与普通商品房是一样的,但最重要的是拆迁安置房,是不是划拨土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划拨土地房屋是不能买卖的,但也可以向国家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进行出售,但必须要符合当地拆迁安置房相关规定。 2、如果你想购买拆迁安置房,最好等卖主有了房产证方可交易,目前很多拆迁房都暂未拿到房产证。 3、您要对转让方(个人)有一定的了解,安置期房交易时,需要注意该安置房是否享受政府有关补贴以及相关的限制,还是纯属市场行为,必须调查清楚。其次要查看卖方与开发商的签定的合同,在转让时,需要对方把安置房及该房的产权证明单、计税发票等一套用于领取安置房产权证的证件给你。 4、关于拆迁协议您可以向拆迁办调查清楚,在交易时要与卖方签定合同,把一些相关的风险问题都纳入合同中,(如该房是否可以上市交易)等,以便违约时可退房,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能把,这也是一种违约行为!不过你可以和他们协商看看能不能退给你一些
环境是居住空间质量的重要标志,小区里的绿地不仅有着净化空气、丰富景观的作用,同时也是居民的交往空间和活动场所,增进了邻里的交往,扩大了“家”的范围。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小区绿化环境的选择有四点标准:1.小区要封闭管理。保证小区绿化环境是为所在小区居民服务的,增进居民的领域感,保证小区环境的安全与安静。2.要有足够的绿化面积。小区住宅建设的绿地率不应低于30%;同时绿地还要有充足的日照时间,满足居民活动的要求。3.绿地应接近居民住宅,以利观赏使用。4.绿地空间应包含一定数量的活动场地(如儿童游戏场),并布置坐椅等设施,以满足居民休息、散步、运动、健身的需要。
每个地区的政策不一样的,再者执行上级政策时间也不尽相同,不能一概而论,建议你查一下当地政策,祝愿你好运!
我在网上有看到团购看房的,有好多网站都有的,房易网fe108.com7月份就有这个楼盘的看房活动的.
1、公证只能是起到具有最高公定力的见证作用,并不能制约业主。假设在过户前产权人离异,那么还在其名下的这套房产就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公证书能否抗辩就有待商榷了。类似的风险还有,诸如:房价大幅度上涨产权人反悔,退还已收取的购房款甚至支付一比违约金之后重新出售;原产权人一房二卖;原产权人将房产抵押...... 2、一年内在同一个城市卖小买大可以免除部分个人所得税; 3、所谓的黑白合同可以避免个人所得税,但是北京市个人所得税实施细则尚未出台,等到你们办理过户时候会是什么政策谁都说不清楚。 4、以上答复没有搀假,购房不过户,三思而后行!
购房人中途终止购房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开发商可以理所当然的将定金没收. 定金是合同执行的保障. 除非你能证明开发商违约或者欺诈. 或者就是再找一个买家,在购房合同备案之前,将该定金权利转移给新的买受人,与开发商协商退回你的定金并且由新的买受人继续购买该房产
合同在你手上吧? 拿着合同找他们交涉一下,如果交涉不成功就直接到法院起诉。
最好不要低评,对于你将来再次出售此房你会想国家上缴更多的税费的,
因为不知道你和开发商的合同怎么约定所以不好回答。最好咨询律师。 如果和开发商合同中没有约定,那么,象你这种情况导致的贷款没有办理下来属于你的个人原因(个人资信状况原因)
既然你想节省费用,当然找B中介更划算,如果不找,如果产生经济纠纷双方各持己见,问题很难解决。 如果你确定看好这套房子非买不可的话,要拖延几天去办理,你可到中介公司先签合同,交点定金。约好几天后去办,这样就很稳当了。 如果想迟几天签合同,你可告之房东还差一点钱到帐,等个三五天。但你既然没有交定金,这套房子房东是不会给你留着的,因为房东得不到保障,万一在等这几天,有人要买这套房子,房东不卖给你留着,要是过了这几天,你突然不卖了呢?所以,看好房子先交点定金对你有利无害,除非你在这套房子上还有些犹豫,下不了手。
这正常啊,我的房子入住时还小了一平方,后来退了我一平米的钱,比你冤哪//
开发商大多都是在合同中如此规定. 因为开发商只是负责建设并且预留该管道以及管道接口,接通工作由市政天然气公司负责. 所以你打官司的胜算不大.
这是我提供的一份可以下载的二手房交易合同(爱问共享资料),你可以参考一下
你的表述不正确。 你所说的“使用年限”指的是土地的使用年限,而不是房屋的使用年限。 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以出让、划拨等方式取得之日起算。 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个人需要继续使用的,交纳土地出让金之后继续使用,国家需要收回的,按照拆迁政策进行补偿。 农村的住宅用地属于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城镇土地归国家所有,国家对农村集体土地另有规定。
公寓和普通住宅区别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公寓具有暂时居住性和工作便利性这种选择趋向,一般公寓项目都位于城市的繁华地段,比如它周边有一个良好的交通性和商务服务氛围。比较繁华的地段暂时居性主要是针对公寓,所针对的人群也和普通住宅不同,一般来说普通住宅是以家庭为单位,但是公寓很多是以个人为单位,针对短期居住的人群,但他可能不选择酒店而选择一套房子。 网上也许夸大了房子的用途。
产权证不可以写你的名字,你只能拿到共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上只能一个人的名字,夫妻共有只能另外办一个共有权证,办了共有权证后,这份房产属于你们夫妻共有,所以你们本该就是一起还贷的。
这种方式建立在购买方或者中介已经将全部款项付清的基础上,因为第三方持有该公证书可以将房产过户给任何人
我们当时的情况是先把所有的钱交齐了,然后开发商统一找了个时间给我们退的违约金.你先去跟他们交涉呗!
建议坚持签正规买卖合同而不签认购书,认购书很多条款不完善和模糊,最后还是以合同为准,所以干脆详细看完合同再签,省得到时争执. 钱当然越迟交越好,可以监督房屋具体情况嘛,你这样的付款方式应该是开发商最大的让步了,算不错的了.
如果使用男方公积金的话产权人只能也必须是他,否则公积金担保中心是不会受理贷款的。 你们可以考虑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手续来保障权益
现在各公司在签定购房买卖协议当日基本是交纳定金10%,有的公司是转业主一部分,有的是都留存中介公司,只要你看清合同各项条款,确定业主房屋产权是可以合法上市的及业主身份证原件的无误就可以了。各地过户时间不同。
现在银行有按周还款,应该比较适合你,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是相对的不要怀疑银行的计算能力,且银行可以提前还款和提前部分还款的。 如果你的工作比较固定收入比较稳定可以选择等额本息,如果你目前收入比较高但不太稳定且有其他收入的话可以选择等额本金。 而且一旦你有钱的话可以申请提前还款
当然可以,因为你已经满足了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发生住房消费)。只要你有相关文件就可以了。
你说的不太明白,我理解是不是你想提取公积金来还贷款呀,如果是的话,那么肯定是把公积金提到你的帐户中,再由自己进行支配。因为不管怎样,银行都不会主动从你帐户中进行扣款的(除月供外和逾期以外)。
不能了,但你可能把公积金提出来提前还贷,可以还一部分也可以都还上,这样就不用再支付商贷的高额利息了,你可以减轻些压力。
去二手房中介,一切都能帮你办妥,而且好像现在办住房贷款抵押贷款都需要经中介办手续,直接去,有些银行不接待。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1999 年 4月 3日发布, 2002 年 3月 24日修订牘和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转移的手续是:职工调出,原单位从该职工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 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单位填写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受委托银行应根据单位提供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转移,并将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转入住房公积金暂存账户里进行管理。然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受委托银行返回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调出凭证》进行复查确认。职工调入新单位后,调入单位应当自职工调入之日起 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和转入手续。受委托银行根据单位提供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通知住房公积金暂存部门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转入,设立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根据你目前的情况,你只能在新的单位从新缴纳公积金,原单位所在地的公积金只能领出来----因为你那得号已经封了。
更正一下,第一,你用自己的房子去做质押融资,也是发生信用的一种,也就是要贷款,这在你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肯定会看到你之前的质押融资,这不会影响你的信用问题,可能是影响你的贷款成数,或有的地方会不允许你同时发生两笔信用导致公积金贷款无法申请。第二还是你想得到首付问题。质押融资肯定是把房子的产权押给你的融资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但是一旦你还不上首先是自己房子将不保,第二个人信用将受到严重影响。 建议,先咨询一下当地的公积金中心,在把自己的房子质押出去以后还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果能在质押自己的房子取得一定资金后再申请。实在不行,最好借一点或多贷一点公积金,因为公积金贷款能贷到 40万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住房储金。它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通过“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的办法建立的一笔属于个人的住房消费资金,专项用于个人支付住房方面的费用。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的长期储金,它由职工及职工所在单位交纳。职工个人按月交纳占工资一定比例的公积金;单位也按月提供占职工工资一定比例的公积金。两者均归职工个所有,随着工资发放时交纳,存入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 当职工离退休时,其积累的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退还职工本人。 另 外,当职工在职期间去世,其结余的公积金本息,可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根据<<继承法>>办理提取手续。 在您离退休前,您的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 购、建、大中修自有住房; 偿还用于本人的住房方面贷款; 支付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的5%的部分; 您退休时,可以一次结清并支取全部住房积金本余额 北京住房公积金网
尽快还贷吧,不是说可能进入加息周期吗?
你这个不涉及到销户,只有退休、移居国外或不再缴存的情况才能销户。你这个是公积金帐户的转移。指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其在原单位名下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新调入单位的公积金帐户,同时原单位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帐户随之取消。转移手续可以由单位代为职工办理,也可以由职工自己办理,需要提供调入单位接受证明、在调入地新建立的住房公积金证明及转入银行帐号、开户行名称、这些资料通过转出管理部审核后就可以办理转移手续。
应该说购房贷款中的一种方式是公积金贷款。因为在我国目前的购房贷款中,基本包括:商业贷款(资金由商业银行贷出)、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现在基本没有了)、贴息贷款(组合贷款的另一种形式,是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的组合)。因此你在购房时,一定问清开发商或代理商给你办的是哪一种,因为现在我国的商业贷款利率和公积金贷款利率差别很大
那么就是指的公积金提取。因为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大概有三种 第一发生住房消费、装修等.你的情况就是满足这一条 第二移居、退休、离职等 第三死亡等。 提交的资料大概有: 1借款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2购房首付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住房公积金提取储蓄卡卡号或帐号 提取可由单位代办或自己办理。各地政策不一样,二手房和一手房的消费提取也不一致,最好询问当地管理中心或单位相关部门
资本公积是企业从事非营业活动中形成的资本增值,归全体投资者共有。主要包括资本溢价、接受捐赠、资本折算差额、法定财产重估增值等项目。 (一)资本溢价 资本溢价是指投资者实际缴入的出资额超过按注册资本和投资比例所确定的其法定出资额的差额。这种出资一般发生在经营期间其他投资者参股,原有投资者单方向增资,原有投资者同时增资等情况。经营者在经营期间,有新的投资者加入时,原有投资者往往要求按其大于法定出资额的数额出资,以使新的投资者对投资企业已获得的市场信誉给予承认和回报,超过法定出资额的差额,即为企业的资本溢价。另外,企业在经营一段时间后,形成了帐面积累,如提取的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这部分积累的利润,新投资者同样分享,作为分享这部分利润的条件,新投资者必须投入法定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面值的价格发行股票,获得的溢价收入同样属于资本溢价。 (二)接受捐赠 接受捐赠资产是指政府、社会团体或个人赠予企业的资产。企业接受捐赠的各种资产,不属于投资人投入的资本,因为捐赠人并不对企业净资产拥有所有权,也不对企业亏损承担责任。因此,企业接受的捐赠记入“资本公积”帐户。 (三)法定财产重估增值 法定财产重估增值是指企业按国家规定,对其占用的资产进行重新估价时,重估价值大于帐面价值的数额。一般而言,企业财产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帐,除有物价变动时,国家有规定调整,否则不得随意调整帐面价值。但在特殊情况下,企业可对资产进行重估。如:企业分立、合并和改组;企业以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物价上涨时幅度较大造成企业帐面价值和实际价值严重分离。 (四)资本折算差额 企业接受外币投资时,应按收到投资或存入其开户行当天的汇率或当月1日的汇率将外币折算成人民币记入到有关资产帐户,而按合同、协议规定的投资汇率折算的人民币记入到“实收资本”帐户。由于两个帐户中所采用的折算汇率不同而产生折合记帐本位币的差额,就是投入资本的折算差额记入到“资本公积”帐户。
满足贷款的条件如下: 第一,具有当地(缴纳公积金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第二,在当地(同上)购买自住住房 第三,要具有购买房屋的合同和相关证明 第四,要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 第五,申请前要已连续缴纳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或累计缴纳公积金12个月以上(含) 还有担保等,这样就可以申请了,具体手续要以当地的政策为准
帐务处理:借: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1600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1600 年末所得税汇算时,应将补交去年的部分800元,调增今年的应税所得。
你说的是产权证加入你的名字吧,可以,但是没有必要。因为那时侯的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想加你的名字也可以办理,直接到当地房管局办理,但是要缴纳相关费用,而且 也不少
公积金目前处理的发放基本有两种 第一种,发生住房消费、装修、退休、移居等的时候,对公积金进行提取。这样可以冲低贷款,或装修,以及不得不取。所以,如果你发生了住房消费,最好提取。 第二种。没有发生住房消费或暂时不用公积金。那么可以存在公积金中心。因为公积金的存款是没有利息税的。
前两条我还是同意,但是我计算的利息不太一样 商贷20万20年,等本息,月供1411.48元。利息总额:138755.20 公积金20万20年,等本息,月供1275.04元,利息总额106009.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