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C<br/>【答案解析】②说法过于绝对,排除;廉租房与商品房是互为替代品,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为互补品,③说法错误,排除;政府采取增加价格明显低于商品房的经济适用房、供低收入者租用的廉价房等措施是为了抑制商品房过热,①、④正确。
可以,您可以先把钥匙交给物业公司,中介公司过去拿钥匙先交押金,看完房立即归还,但是这个建立在你信任中介公司的前提下,您先了解这个公司先吧。
会有人看房呢,不过好点的中介看房会通知你的。不想住,不租就是了。没事的
何必找这个麻烦。<br/>你要实在喜欢,就再跟房东谈,直接交钱、签合同。时间快才行。但注意要把交的给房客的定金要回来。
你可以和链家说明一下,比如说约定一下时间,定期看,其他时间都不许看房,这个办法目前是最好的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最好是提供房产证复印件)<br/>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应该甲方负担)、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最好让甲方负担)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br/> 四、乙方同意预交 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这里应该是押金,合同终止时,应该需要全退,房租等费用另外结算,因为你的房租是提前交的)<br/>五、房屋租赁期为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10%的违约金。(最好是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提前通知按时搬走就不要违约金啦,没有提前通知要违约金)<br/><br/>本人知识有限,提供上述建议,另外建议你去下载一份赶集网上的租赁合同供参考!
个人觉得,房东有违约的。你们租赁协议如果有约定违约金的话,可以要求房东赔偿。<br/> 那就是无固定期限租赁合同,双方都有权随时解除租赁关系。但是房东在解除租赁关系前还是应该要提前告知你,采取停水停电还是有过错的。<br/>不过他让你12月1号之前搬走,算是履行了提前告知义务。 <br/> 不管怎么说,停水停电都是有过错的。就算是打官司他们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这个停水停电的过错不是很大 <br/> 嗯,一般这种事情调解调解就好了。
楼主我边曾经有过样过让其介带看去看房全都跟我说自己联系房东过来让我来帮弄好介费给了月还请我吃饭所再狡猾人给利益会来帮嘿嘿过遇样房东要害怕委婉警告房东大概内容说租客要房子却我签自己负责般房东听了估计心里太好过却会随意跳单哈
这个是常说的~飞单~<br/>中介公司给业务员是从佣金中抽取的10%到30%不等。<br/>业务员让你在不通过公司的情况下直接给他个人佣金的话他得到的就是100%。<br/>他就是在瞒着公司的情况下赚取外快!把自己的利益放到最大了。也就是说是业务员的个人行为不是公司行为。(这样的人是我们中介里的败类)<br/>一旦你以后有什么问题找到他们公司去,公司是不会承认的。<br/>找了中介,交同等的钱了。为什么不到公司去呢?以后有事也有地方可以找!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br/> 首先,房屋目前属于甲方,房屋已经过户。作为善意的买方,您与甲方的买卖合同有效。而且作为买方您有权要求甲方过户房子到您的名下的。当然您与甲方的合同是肯定有效的。<br/> 其次,关于甲方与她的纠纷依据合同相对性,要求甲方承担,与您无关。且案子的判决僵尸要求甲方履行债务的。甲方与她的合同是有效的。就是说不可能把房子过户回去的。<br/> 再者。我建议您把房子过户回来,如果房子没有被查封的话,就是可以的。<br/> 最后,请您放心,您的权益是有保障的,当然您也可以现在不支付房款,您与甲方的合同也是有效的。<br/>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 我的补充: 2015-03-18 14:15 如有疑问可以继续咨询,电话联系也可以的!已经电话联系过您的! 我的补充: 2015-03-18 14:18 对于您的开庭证据准备好:<br/> 一。转账记录<br/> 二。房产证<br/> 三,如果吴法官说有人住您也敢买,您就说买卖与租赁是不冲突的。<br/> <br/> 不用担心的
俺推荐你去嘉兴123房产网看看,<br/> 那里面都是租房买房等信息的,信息挺多的,在那里面可以找到, <br/> 不仅能够找到在学校附近的,而且还能任你选择一个好的呢。
你之前住的房子有和房东签合同吗?签了多久!是到期了他把房子租掉的!还是没有到期而你又没欠他房租他把房子租掉的?另外如果周围没有好的房子,而且又没有房子的话你可以先住着啊,毕竟是学习又不是来享受的呢!如果周围没有房子只有这个老屋,而你又必须得住,那你应该是没的选择的!
不用看房产证,要看看身份证,留一份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打听一下附近租房的朋友,看看价格、安全、水电情况;先租2至三个月,看看各方面合适否;出门在外自己要多小心。
有 很多的 看你是在那租 要是不过天桥 阎垌村那边很多 也不贵 就是有点远 天桥那边也很多的 你只要慢慢的问 不过环境不是很好的 要是想住好的 不贵的 你就到段庄 那里面的房子不错 还干净 就是上课有点远 不是很方便 下雨了那里面还不好走
首先你看房的时候呢需要看是否符合你的条件(比如想要精装或是简装的) <br/>如果房子你满意了需要和房东或是中介签订合同,一般都是签一年的,一般中介的是押一付三或是押二付二,有押金也很正常。 <br/>如果是租房转租给你的让他出示有效证件或是你可以问他要房东的电话让房东给你确认房产证什么的 <br/>需要你注意的是签合同一定要看好了在这期间他如果违约需要怎么赔偿你,保护好自己的权益是最重要的!
以后要取消经济适用房了,申请上了,就先拿啊,以后如果有申请到经济适用房或保障性商品房,可以再退啊,只是一个手续而已,以后这块政策基本上大方向是只提供租赁,不提供房源出售了,还是先拿再说。
房东不想租给你们了,已经委托中介在找另外的承租人了,房东的做法的确有问题,我估计你们与房东有什么地方合作的不愉快。根据我国租赁法规的规定,合同没有到期,合同双方的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执行,房东违约房东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你们解约,赔偿违约损失,房东并没有来骚扰你们,而是中介公司,说白了是过来看房了解房屋情况,有时带看房人来看,一旦价格谈好,他们出价比你们高,房东宁可承担违约责任。出现这样的事情你们应当从自身找找原因。<br/>你没有见过业主,那么出租方是代理出租行为或是包租行为,你在租房时必须要求代理方出示业主的委托书,你需要留下复印件,委托期限不能超过房屋租赁期限,如果你从链家承租的房屋,根据我国商品房租赁管理条例规定,承租人对房屋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合同期内不得侵害承租人的使用权,如果链家的业务员再骚扰,你可以打110报警或更换锁具。如果没有业主的房屋出租授权委托书,链家的出租行为在法律是无效的。如果另外一间房间是空房,看房人经常来,你也麻烦,不如退房。<br/>我国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你还可以以租赁合同纠纷为由,向当地工商所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要求调解,也可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制止链家的骚扰行为,正常的看房行为在看房前事先通知你,你应当予以配合,顺便与看房人见面,可能是你潜在的邻居,说明链家的业务员的素质不高,据我所知链家也是比较知名的房地产中介企业,业务员这样做是在砸企业的牌子,还有一个办法可以向他们企业的总公司投诉,如果上级领导重视的话也能解决问题。
按照合同中的约定,<br/>如果租期还没有到,<br/>你可以提前搬走,让房东退给你房租,<br/>也可以不搬走,直到合同期满
和房东说讲明,这是侵犯他人隐私,是触犯法律。 <br/>自己换个门锁,不要有任何顾虑。房东顽固的话,直接退房,不需要好脸色。
1.套内建筑面积最好,其次建筑面积,不要选按套签 2.你买的项目是独栋的塔楼就选经综合验收合格,规模较大的小区选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同时都要有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3.一般是万分之五 4.交房30天内,将有关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违约金为房价款的3%
附: 补充协议: 租赁方一次性给付承租方( )元,做为出租房屋 年月日 至 年月日的租赁税,每月为()元。租凭税票具由承租方每(月/季/年)自行交付。租赁期间如承租方违约,除按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外,须退还租赁方所预先给付的租赁税,退还金额以实际剩余月份为准。
地上物同样有拆迁补偿的:1、建筑物一般给成本价;2、设备给搬迁费,不可恢复的就给重置价;3、停业损失,一般根据上年度的利润估算。
根据租赁法,最长的合同为20年,你们可以请律师拟定合同,就是20年到期后继续自动延期20年,然后再自动延期10年。
不能. 只有房屋产权证才有所有权.出租房就无所谓了.必定是暂时居住. 不存在买卖关系。
你好! 只能算开发商欺诈,不能算开发商违约!理由是: 1、买顶楼有楼顶面送没有写人合同; 2、楼顶面属于共用部位,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开发商无权买卖或者赠与。
你好! 不能算违约。因为合同中没有写明楼顶面积赠送~楼顶面积是属于公共面积。 我想售楼小姐说这个话意思是:您住在顶楼,上去活动方便一些吧,另外其他业主一般也不回去楼顶。 如果起诉开发商,胜算不大;不过您不满意可以退房,这个是合理的;
1、网上的合同不是我们签的,您所谓的网上合同其实叫做:联机备案合同,这个是由房产住宅局的相关部门,在收到房屋出售的信息后,在住宅局的公共查询情况中填写的一个内容 2、如果您签署的是正规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那就没有问题!
承租方没有因违约行为而导致合同目的不能现实,在房屋租赁期内.房主提前30天告之租户,单方面中止合同,依法无据。除非是附解除条件的租赁合同。应当要求出租方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全面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才能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你好!没有约定数额,那就要双方协商解决了,一般是以押金的数额作为一个赔偿金额的!
是你违约,合同规定你要转让给第三方要经甲方同意,这里的转让就是转租的意思,因为你不可能把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而且要经甲方同意的是你的转租的行为,而不是你转租有没有得利。不是你没得利就不用让他知道。法律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你违约在先,丙方和丁方的租赁合同已无效,失去了合同基础,甲方可以收回房屋。且甲方不用对丙方和丁方对话。直接收回。丁方损失他们可以告的不是你是丙方,丙方可以再告你要求赔偿。
北京进入11月以来是交易量下降,可实际上北京的房价根本就不象你转载所说的---大幅下跌 跌幅高达两位数(如果有基本上也是郊区了),如果象你说的这样,北京的房子早卖完了! 记住媒体说的都是表面的,市场深层的东西,他们不会知道很清楚,北京的一手房我不是很了解,但也不象你所说的大幅下跌 跌幅高达两位数. 至于二手房,我从事这个行业,知道的还是很清晰的,冬季历来就是房屋买卖的淡季,交易量的相比下降,不能代表什么,现在2个月市场冷淡,带来了什么?是房价的下降吗?不是,带来的是客户的观望....... 那观望过后呢?不买房子了吗?是蜂拥购买?那么房价呢? 05年的营业税出台,带来了什么?是拐点,但是是房价飞涨的拐点!07年的个税出台,又带来了什么?是一年时间百分之五十的增长,媒体错误的引导,导致的是真正的老百姓花更多的钱来买房子! 政府现在出台的这些政策,只不过想把过热的房价降降温,让其涨幅放缓,而不是让房价下降!还有这些政策的出台,受影响较大的是一手房,开发商需要资金的收拢,开发商为了尽快回笼资金,价格上受市场影响肯定会有浮动.而二手房,除非房主着急用钱,不然任何一个房主都不会便宜的出售自己的房子.当然北京也有部分炒房人,不过北京的租金回报还是很高的,加上北京独特的政治因素,导致了房虫对房价的信心! 我写这么多,不是摘抄什么杂志报纸,不是一味的不切实际.不想让真正的买房人,明年花更多的钱!
建议您用法律手段,这是现在最好的解决途径! 拆迁如无法弥补您的损失,可以追加,不过用法律武器解决要更好
派出所的房屋是公有房屋,房屋的产权人是当地政府,因其不是社会法人,无需要求法人资格,为此,派出所签的合同应该视为有效。 按照合同内容,派出所不应在合同约定期间内收回房屋,但合同没有对合同期内收回房屋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进行明确,因此,如果他一定要收回房屋,必须承担由此给你造成的一切损失。 建议你可以将因此造成你的所有损失列出明细,并计算出具体的额度。
产权商业很危险。 1、是国家名令禁止的,不允许包租,或承诺任何收益性回报。 2、返租其实是一个一个变像的促销,只不过是把给你的折扣分期给了你,返租意味着,开发商受合同约定,就算租不出去,开发商一样会给你返租。除非是整体大型商业统一出租(比如租给一个商场或卖场),否则不可能全部租出去或者保持业态的平衡(这点很重要,如果没有商业管理公司管理,一个商业在一定区域内不平衡,比如一层有十个咖啡店,那么不可能长久)。 3、如第二条所述,商业就是要养,养个一两年才会有人气,如果开发商没有租出去,或者经营的不好,三年以后不返租了,你收回,看到的还是一个萧条的商业,到时候不管是你租,还是自己经营都不会很好。 4、你如果买的商业价格如果不是很高倒不用太担心,商业投资还是不错的,但不是看三两年的回报,要看长远的回报,就是说商业投资是一个长期的投资。关于3年后回购是否要签,我看是要看市场发展的情况,如果你觉得三年后当地房地产市场肯定是要涨的,那没必要签,自己卖给别人更合适,反之可以收回成本。要看对市场的判断了,这才叫投资,肯定有风险,要不就不要投资叫送钱了。
如果开发商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期限内交房,且并未履行相关的违约责任或者其后未在购房者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交付,购房者可与其解除购房合同,要求退房。
1、保险退保手续不要忘 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通常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 根据《合同法》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3、定金双倍退还 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因为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4、办房产证前退房更省事 业主最好是在房产证办完之前办理退房手续,如果拿到房产证后装修房屋时或在其他情况下发生问题需要退房,通常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鉴定过程,然后走诉讼之路,拿到胜诉证明后办理退房手续,过程比较复杂。
一、什么情况下会产生退房纠纷 从法律的角度讲,根据退房理由和依据把退房纠纷分为两种: 一种是,按照约定退房,即合同中有一些条款明确需要买受人可以退房,例如,开发商设计变更、逾期交房、面积差异处理等等,条件成就时,买受人就可以依照此条约定主张退房。 另一种是,按照法律规定主张退房,简单说,按照合同法规定不能实现购房目的或者发生影响合同效力的行为,这些为法定退房事由,例如;房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国家政策变更导致依照约定无法办理贷款,导致无法履行付款义务;有严重欺诈、重大误解等影响合同效力行为等等。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即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退房。即作为买受人的我们,如果前两种事由都没有发生,那么只好考虑无理由退房,即违约退房,同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但是,必须说明的是,此种退房方式也需要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退房条款,如果没有,是不可以主张无理由退房的。 二、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法定情形 根据有关法律、规章的有关规定,购房人所享有的在以下6种法定情形下的退房权利: (一)购房合同无效而导致退房。 如果开发商的销售行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比如开发商已将土地设定抵押却没有告知购房人,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等等,根据法律规定,该购房合同无效,购房人有权退房。 (二)购房合同被依法撤销而导致退房。 对于购房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或者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或者开发商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使购房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购房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但通常情况下,购房人想以此作为退房的理由,往往举证较为困难。 (三)套型误差而导致退房。 对于交房时的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的,或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而合同中又未约定处理方式的,购房人有权退房。这种情形适用于按套计价的预售房屋。 (四)面积误差而导致退房。 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从2003年2月1日起,凡实际测量的与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其中有一项超出3%的,购房人有权退房。 (五)规划设计的变更而导致退房。 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或者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开发商未能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购房人的,购房人有权退房。 (六)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而导致退房。 主体结构指的是承重墙、梁、柱等,如果发生地基基础的沉降超过允许变形值,钢筋混凝土构件产生变形、裂缝,砖石结构没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等质量问题,并经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当然,对于一般的门窗、墙壁等方面存在的质量问题,除非双方有明确约定,否则,购房人无权仅据此退房。 商品房退房不同于其他日常生活消费品的退换,涉及资金数额巨大,权利义务关系是比较复杂的,并且由于退房程序比较严格,所以办理起来非常麻烦。如果我们对商品房退房的法律规定不是很了解,也不熟悉其办理流程,那么最好委托给专业律师,省时省力,还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1、保险退保手续不要忘 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3、定金双倍退还 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1、保险退保手续不要忘 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3、定金双倍退还 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4、办房产证前退房更省事 业主最好是在房产证办完之前办理退房手续,如果拿到房产证后装修房屋时或在其他情况下发生问题需要退房,通常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鉴定过程,然后走诉讼之路,拿到胜诉证明后办理退房手续,过程较复杂。
建设部发《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房人。买房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房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房人的,买房人有权退房;买房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所谓的“无条件退房”是不存在的,单纯的房价上涨或下跌,并不属于解除合同的法定理由。只有达到法律规定或双方事先约定的条件,一方才能解除合同。 当然在满足一些条件时退房也并非完全没有可能。人们通常说的退房在法律上有三种情况:合同被宣布无效、合同被撤销和合同解除。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况是合同的各方面要件存在严重违法及违规;导致合同可撤销的情况是合同签订过程当中存在欺诈、有失公平、重大误解等情况;合同被解除的情况是出现约定可以解除合同的事由或者出现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事由。
1、保险退保手续不要忘 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3、定金双倍退还 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4、办房产证前退房更省事 业主是在房产证办完之前办理退房手续,如果拿到房产证后装修房屋时或在其他情况下发生问题需要退房,通常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鉴定过程,然后走诉讼之路,拿到胜诉证明后办理退房手续,过程较复杂。
防水有5年质保,但漏水一般是不可能退房,要求维修,同一地方维修两修不好,可自行找人修,费用开发商出,不给处理可到当地质监部门投诉!
如果能够通过建设局或建筑档案管理部门找到该楼房的施工单位,可以要求施工单位进行维修。<br/>其次看是否可以使用公共维修基金。<br/>如果公共维修基金不能启用的话<br/>根据谁受益谁承担费用的公平原则,需要由需维修的部分的所在单元的楼层业主共同承担维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