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退房纠纷
我家于2009年5月在大连长兴岛买的商品房,因为开发商违约,我们于2013年5月2日要求退房,开发商同意,并在瓦房店人民法院的调解下签了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调解书,大概内容是开发商同意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返还已收取我们的购房款。开发商于2013年6月28日前向我们返还购房款。但是我们是按揭贷款买房,协议之前的利息他只口头答应给,却没有落实到纸面上。可是协议签过之后,开发商一直没有把房款返给我们,而我们因为是按揭贷款,银行每个月还在扣我们房贷,我们现在想请法院强制执行退款,但因为协议里面没有写明他在规定时间内不退款该怎么办,所以想请问如果法院强制执行他退款,他不给退利息怎么办?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收起
我是通过代理办的公积金贷款,下面是我办理贷款的主要流程: 1 买房后,开发商给我联系了公积金贷款代理律师,然后签了一堆文件,包括填了一张申请贷款的表,交钱 2 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去做了个人信用评估(当然需要带一些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 3 律师通知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签合同 4 一周后到交通银行去取贷款协议和收据,完成 所以虽然请代理得花钱,但很省事,如果大家工作忙的话,就请个代理帮你办吧,应该1个月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