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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首付交齐 5年未交房应如何赔偿

房屋首付交齐 5年未交房应如何赔偿

房屋首付交齐 5年未交房应何赔偿

全部答案

租房准备

  • 合租房注意事项,为什么一定确认房主身份?

     1、签“租凭合同”时要写明租房期限、租房具体地址(要跟房产证上一致),室内包含设施(因为如果是有装修而且有家具的,要写清楚,以免以后退租时引来纠纷),水电费、物业费、有线电线闭路费等由谁付,房屋租金并备注上(乙方在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再收取任何附加费用) 2、要查看房东的房产证,并索要一份复印件。还需注意,就是有的是房东委托其亲戚或是朋友帮忙代理租房事宜的,要他的亲戚或是朋友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里面具体写一些“委托人或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等,还有要写上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替本人办理相关房屋出租各项事宜,签署有关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认!” 3、签合同时要出具的材料包括:双方身份证原件(是用来看的),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一份,委托书(如果不是房东本人的情况下)。再有就是两份“合同

  • 限价房政策有哪些

    1、购房人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后五年内不得转让所购住房。 2、如果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权属证书五年后转让所购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3、如果想要卖限价商品房时,就需要看所购的限价商品房是否达到满2年的时间限制。只有满2年的条件的,才可以出卖,满足上述条件才可以卖的。

  • 美国租房注意事项遵守社区物业管理部门的规定有什么?

    遵守小区物业管理规定(包括停车、访客来访、日常关系),有问题及时与物业沟通交涉。比如:儿子租住的社区公寓分别有住户停车场和访客停车场,而且访客停车有时间限制的。有一回同学来访,停车过夜超时就被拖走了还遭到罚款。

  • 美国租房注意事项退房子有哪些?

    我周围的很多人,搬出去的时候,都会和房东关于一些扣钱问题上有一些分歧。他觉得你按窗帘墙上钉钉子应该75刀,你觉得明明不用赔,赔的话顶多25刀。我有一朋友,把地毯弄脏了一小块,物业说要陪一千多刀,因为整个地毯都要换,结果我同学不愿意,就去argue,然后找来了一个清洁公司清洗,花了一百多刀洗干净了,省了一千多刀,美国有规定什么程度要陪,什么只是正常磨损。所以在美国最重要的是不要怕,什么事情都要有胆量去argue,中国人在外边,没什么好怕的,自己的利益永远要去争取,去argue,怕的话永远吃亏的是自己,美国很多人专捏软柿子(我非常鄙视)。是在不行找学校请求帮助或者支持,学校永远会站在你的角度帮助你,支持你,维护你的利益,美国学校在这点上做的绝对都是无微不至的温暖带给你。

  • 什么是三降一免政策?

    1、辽宁省营口军分区军队住房社会化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专程赶到驻军某部四级军士长李强所在连队,为其一次性办理完房屋贷款手续。买一套不足100平方米的房子,让李强足足省了5万元。现场办公的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说,这是军地联合开启军人住房社会化保障模式带来的实惠。 2、据此,该军分区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政策支持,与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联合建立房源库,供驻军部队官兵选择。为确保房源质量,他们要求:所有房源必须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必须具有完备的基础设施和周边配套设施,必须为现房或准现房,房屋无抵押、查封、权属纠纷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无不良纪录和法律纠纷等5项基本条件方可入库,为购房官兵扫清办证、物业等后顾之忧。 3、为方便更多现役军人购房,该军分区还决定每年定期组织一次军人住房社会化供应活动。活动期间,所有入库房源冻结交易,专供军人选房。官兵购房支出,享受“三降一免”优惠,即购房定价以开发商近半年实际交易价格的平均值为基准下降10%,商业贷款按照基准利率再降10%,房屋装修装饰材料比市场最低价再降10%;同时,减免契税。此外,该军分区还成立军队住房社会化保障服务站,为购房官兵提供“一站式”上门服务,确保官兵不出营门就可办理全套购房手续

  • 关于征收个税相关政策是什么?

    早在1999年,卖房要按照“财产转让所得”收“个税”。但一直是“自愿申报”,而不是“强制征收”,直到2006年8月1日起,国税发[2006]第108号正式规定,卖房必须缴纳“个税”,且明确税率与计算公式:个税=(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20%。 这个征收办法沿用至今,有兴趣可以看看历年“个税”征收的政策。

  • 大学生租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1、租房时要尽量多跑几家,多做比较,优中选优,合适中选最适合自己的,同时注意四周环境是否安静、安全、卫生等。 2、租房时不要急于交订金或租金,较好从正反两方面来考虑自己的决定。当然,有个人在旁边参谋一下会更好。 3、租房者在交纳房屋押金时要与业主协商好是押一付三、押二付三还是押二付四。因为当租房者合同期满要求退租时,房主可能会以房屋设施损坏或者其他藉口作为条件来克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损失。 4、 为了讨价还价,租房者要尽量把租住期说得长一些,但一次性交纳的租金还是尽量越少越好。 5、 要明确租赁房屋所在的位置、间数、面积、质量、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期限与方式等。 6、 租房合同要细。要明确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等由谁支付、并列明租住前的各项数字,以区分责任。 7、 要对房屋维修及费用问题做出约定 8、 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 9、 审查租赁的客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的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 10、 审查房屋租赁手续是否完备。房屋产权证明并非是合法出租的充分条件,还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租赁合同也要进行租赁登记方可生效。 能回答你这个问题我跟高兴,这本身就是我的专业范围,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用,使你对这方面了解更多!!!

  • 个人租房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1、消防安全检查 在入住前要仔细了解租房是否存在消防隐患,例如建筑材料是否是防火材料、有无安全通道、通道是否长期堵塞、阳台或楼道是否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属于“三合一”场所、房东有否配置灭火器、逃生神、电筒、防烟面具等消防工具。同时,要提高自身的防火意识,对于同租的其他人员存在具有消防隐患的行为时要及时给予劝告。 2、房屋结构检查 房屋的结构主要是要注意墙面是否有裂缝,墙体有否倾斜的现象,针对老旧的房屋,租客们需要更加注意。房屋结构需要严格把好关,因为房屋结构的好坏是安全居住的重要一环! 3、房屋门窗检查 房屋的门窗方面主要检查好门窗是否能正常关闭,门框有否歪。最重要的是要检查门窗上的锁是否能正常运作,可否顺利锁上、打开。 4、租房周边环境检查 租房周边环境主要针对于老旧房屋,老旧房屋的外墙一般较为破旧,容易有剥落情况的发生,这是需要大家注意的。另外要留意楼上的窗台是否有容易跌落的杂物,以及大厦物业管理等各个方面。 5、房屋水电检查 房屋的水电是尤为重要的,无论是买房还是租房都要十分注意。在租房前首先要检查好电阀是否反映灵敏,是否有漏电。记得检查线路,是否会有老化的现象,像热水器等有可能因为年久发生爆炸的电器安全性也要注意查看,不然万一真的发生什么状况,房东有可能会推得一干二净。

  • 短租房注意事项

    1、业主较适宜通过大型中介公司等渠道把公寓放租出去,因为中介公司可以提供完善的专业服务,速度快,手续全。一般来说,投资者一般通过中介公司将公寓租出去的成功率较高,尤其是中、高档次的公寓。 2、公寓内有装修是基本的条件,最好是配齐家私和家电,因短租客多为高端客户,因而对家电的要求一般相对较高。 3、同时要清楚目标租客的群体,每个国家的外籍人士喜好风格并不一致,业主可根据客户的要求及风格进行家居装修,精心设计家私布置,以获得客户满意租出更高价格或获取更多客户的青睐。 4、为求争取优质的外籍客户及更好的价钱,业主应灵活地选择一些出租方法,如以某个价钱出租后,全包居住费用(如水电、煤气、电话费等),较多忙碌的商务客户喜欢这种方式。 5、较多短租客会着重于商务服务方面,如传真、打印、EMS、上网等,故物业内这些配备是否齐全均会成为他们挑选考虑的因素。 此外,对于短租的租客来说,也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短租较为热租的一般是带家电出租的物业,业客双方应在签约时填写家私清单,详细列明家私电器的名称、品牌及数量。 2、在租赁期内,该物业之管理费、电话费、水电费、煤气费、室内有线电视费等一切杂费,业客双方应协商一致该由哪一方负责缴交。 3、租赁期内,承租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事前征得出租方同意。短信或电话请说明信息来自非凡分类信息。

  • 房东租房注意事项有什么?

    1.房屋出租前应当对房屋进行必要的整理和修饰,使房屋整洁、美观,并准备几件必用的家具,给房客家的感觉。对房客的有关资料,如身份证、工作单位等情况也应了解准确。 2.房东与房客要签订一份租赁合同或协议。合同或协议中必须明确以下内容:房屋位置、面积大小、每月租金、付款方式、每月何时付款;租赁房屋内的家具、设施明细表、损坏责任及如何赔偿;各种费用的承担,如物业管理、治安清洁、有线电视费用等等。 3.房客入住后所发生的如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在房客付费后,房东最好将付款凭证收集保存在自己身边。这样既能督促房客按时付款,又能避免欠费太多,更能防止因房客突然不辞而别欠下大量费用。 4.要经常和房客保持联系,可间隔一段时间到租赁房屋内看看,以了解房屋的居住情况,也可对房屋内设施的使用有所了解。

  • 年前租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1、证件确认: 房产证以及身份证需要核对。(如果是找中介的则需要看看中介的工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市房管局审核颁发的资质证书等),查看房产证,签正式合同。有房产证的房屋,才有资格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一般中介筛选都会核查房东的资质,而提供不出房产证、产权人不清晰时,由于与房东的责任不能明确区分,租客的合法权益难有保障。 2、水电煤气等费用: 水电煤的交接。有的房东可能冗余的帐单没结清。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问清屋内家具、电器、其他设施的使用是否额外收费,由谁来承担维修费用。问清楚水、电、煤气,家具、家电,物业费、卫生费、有线电视费(有些没有必要用的东西就不要要,因为房主一般都会要你的押金)、宽带费等等,一般除了物业和卫生费之外都是租房者付。 3、维修费: 合同中要讲清楚设备的维修由谁负责,维修费谁出。比如,水龙头坏了,灯泡坏了,空调坏了,有些东西在使用过程中随时间会发生老化而损毁,维修费算谁的。 关注冰箱和空调会有一个加氟的问题,如果纯粹加氟,非人为漏氟都是业主来负责。房屋设施出现问题或者自然老化时由谁来承担维修费用。 4、提前中断合同: 如果合同期内可能因为工作、生活变动引起租房地点变更,租房者一定要在合同内约定。如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需提前中断合同,业主应退还押金,以保障自己的权益。规定违约金的,尽量与中介协商,少支付。 5、房内物品检查确认: 写清房东提供的物件,看是否缺少必备生活用品:冰箱、洗衣机、空调等。 检查所有东西是否可以正常使用,各种电器、热水器、暖气,燃气,插座,马桶,洗澡,水龙头,炉灶、抽油烟机、下水、门窗、床、电灯等,避免纠纷。 房东昂贵的东西,如果你不需要(电视)也不要勉强留着。 查看厕所有无漏水,浴室喷头是否够劲,能否出热水,厕所门是否损坏,各处水管是否漏水,房顶是否渗水(想知道水管是否漏过水,可以看水管周围有没有水垢、水有无泛黄) 检查各个房间及家具的门和锁、房间地板及墙角是否损坏,家具是否有破损。记录所有物品的新旧程度、有无损坏。 注意:所有设备、家具、物品新旧等情况都要写在合同中,一般附在合同的最后。清点完房屋内物品后再签合同。 6、签约及合同注意事项: (1)要在合同上写是人为损坏的要赔偿,如果是电器老化不赔偿。 (2)签约时要查看房产证复印件及房产证上有名字的人的身份证复印,或委托书。最重要的一点,必须注意中介公司是否与原房东签署了“房屋租赁代理合同”,合同中是否有原房东允许中介代办房屋租赁手续、并代收房租的条款。因为有可能中介只是把房屋承租下来,并没有告知原房东自己要溢价转租。原房东一旦发现房屋在自己事先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转租,势必会要求收回房屋。这样消费者和中介签署的租房合同将变为无效,消费者最后只能先搬家再去追究中介的责任。 (3)最后还要注意中介与原房东的合同期限和违约责任等,这样可以在与中介签约时参考这些条款,一是可以有效避免超时承租,二是可以在原房东违约收回房屋时,拿到自己应该得到的违约赔偿金,以免承担更多无谓损失。 (4)签合同的时候应该是三方签字,中介应该盖章的。付款时要收取正规的服务业专用发票。

  • 过年短期租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1、寻找短期租房的房源时,尽量找有资质的中介公司。有些小中介公司本身的合同不完全规范,甚至未经专业律师审核,如果一旦发生纠纷,很难保障承租人的权益。 2、租房时,要注意查看该房的房产证,并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 有房产证的房屋才有资格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如果该房没有房产证,产权人不清晰,那么就不能明确区分房东的责任,不利于承租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3、注意出租屋的消费环境和卫生环境、其他配套,该房屋是否有物业公司管理。??物业管理 4、房屋租金占自己月收入的四分之一以内比较适宜,要对比其他房屋租赁信息的价格来确定与房东的谈价。??房屋租赁的租金支付与相关问题处理 5、确定租房后,租客可以向房东争取3-5天的免租期,用来收拾房子、整理房子。 6、如果该出租房屋配备家具,租客应与房东一起清点家具清单、写明品牌,并实际试用确保无误或损害。 7、如果合同期内可能因为工作、生活变动引起租房地点变更,租房者一定要在合同内约定“如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需提前中断合同,业主应退还押金”,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 二孩政策放开哪几类人将会发财呢?

    房地产大户型时代 众所周知,中国楼市之所以火热,是因为中国人口太多。虽然我国某些区域出现负增长,但是继续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可能将房地产从崩溃的漩涡中解救出来。从“单独”开始,对房地产便有了推动,全面开放,更是对行业的一大利好。 开放二胎,对楼市的的影响有两方面,一是包括户型大小、功能设计等方面的产品结构调整,二是学校配套需求未来将更为强烈。 目前,我们常见的是“三口之家”为主的家庭结构,但随着二胎政策完全放开的落地,未来或将出现较大面积的“四口之家”、“三代同堂”的局面。届时,原本的小户型已不能满足一大家子人的生活需求,三房以上的大户型将逐渐成为二胎家庭的重点考虑对象。 同时,学校地产依旧是热点,争夺学校地产及入读名额也将愈发激烈。 总的来说,政策推动楼市发展是正面的。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袁钢明表示,在放开二胎政策激励下,出生率会有所提高,将直接引导部分地产转向对婴幼儿相关行业的投机性投资。也可以认为是,打算生二胎的,生了二胎的,都会开始考虑二套房。

  • 90/70政策有什么样的影响?

    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70/90"政策其实早就被"变通"了。大户型房产成本低、好卖、赚钱,所以,很多开发商按大户型设计房子,但用可打开的分隔墙隔开,以"70/90"政策标准报批、报建,以大户型销售。什么连廊、花架、车库等"联接"手段不一而足。为了应对“70/90政策”对户型面积的严格限制,大多数开发商早在委托建筑设计公司做方案时就做了“两手准备”,比如要求房子还是按大户型设计,但其中要设计分隔墙(今后可以随时打开),这样变“两套”,就可达到“70/90政策”的报批、报建要求。虽然按照这种设计施工会增加不少土建成本,比如增加厨房、卫生间的管线,以及分隔墙等。但是,这种方案可以通过规划部门的审批,最重要的是,对于开发商来说,房子是按大户型销售的,这样就实现了“一箭双雕”的目的。

  • 中介租房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一、要选择合法的、信誉度高的房屋中介机构,并认真仔细地查证其是否证件齐全及是否具备相应资质; 二、不要轻信中介的信口雌黄,一定要实地考察房屋环境; 三、要认真研究合同范本的条款,看清双方权利和义务是否对等,违约责任是否公平明确等,对中介机构的口头承诺,应要求其书面化并签字确认; 四、如果双方有约定定金的,注意不要书写错误为“订金”,两者的法律意义是完全不同的,定金是有特定的法律含义的,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的,不能要回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则须双倍退还定金。 五、注意收费票据的内容描述,应如实注明是“押金”、“租金”等,而不应是什么“信息费”、“看房费”、“诚信费”之类的其他杂费,并应妥善保管各种书式资料和收费票据。

  • 毕业季大学生租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房租问题大多数学生租房首先考虑的是房租,房租的多少,支付的方式时间这些在租房合同签订前都要与中介或房东协商好,另外,逾期违约相关责任也要区分清楚。在缴纳时一定要索要收据,凭收据退押金。 二、位置问题租房尽可能靠近公司,这样既可以节省时间,又可以避免因堵车导致上班迟到。若公司周边没有合适的房子,尽量找靠近地铁站,公交站附近的房,公交最好能够直达或换乘一次。另外,房子周边的配套也很重要,医院,菜市场,购物广场最好都有。特别注意周围有无娱乐场所,施工场地等对休息影响大的场所。 三、租房陷阱目前,租房市场上良莠不齐,刚步入社会的大学生很有可能就被“套路”。对此,在确定租房之前不要缴纳任何费用。在签订合同前看好房东的产权证及身份证,若为转租,看好二房东的租赁合同。在找房时,选择正规的网站和中介,以免上当受骗。 四、合租问题若要合租,合租对象最好选择同学或熟人,尤其是女生合租时一定要谨慎,千万不要在未了解合租对象时贸然合租。在合租之前,了解合租对象的工作、兴趣爱好、家庭状况等信息,互留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工作证复印件。在财物分担上也要事前协商好,还要考虑一方中途退租的话,留下来的人房租承担问题。

  • 如何查当地政策?

    可查询当地公积金网站,或者拨打当地公积金热线咨询; 去中介公司咨询,不过最好自己有一定功课,否则容易被误导; 搜索当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新闻; 去当地的办事大厅咨询; 询问购买过的朋友、同事等等。(一定要近期,否则政策可能已经修改)

  • 营改增后的新政策是怎样的呢?

    5月1日“营改增”后,二手住房交易营业税改增值税后税负是升是降,牵动着大众的心。 4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时,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及以上的住房对外销售时,免征增值税。这意味着,二手住房交易增值税政策几乎平移了现行二手住房交易营业税政策。 不过,虽然营业税与增值税均按5%纳税,但因为计算方法的不同,“营改增”个人交易住房缴税税额会略有减少,担心税负大涨的买房人和卖房人不必恐慌着急过户了。 特别提醒的是,“营改增”后,地税部门将继续受理二手住房交易环节的增值税缴纳业务,办税流程、场所等均保持不变。 举例:张某将未满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取得住房销售收入42万元。 如张某在2016年5月1日前销售该住房,应缴纳营业税=成交价格×5%=420000×5%=21000元 如张某在2016年5月1日后销售该住房,应缴纳增值税=成交价格/ (1+5%)×5%=420000/(1+5%)×5%=20000元 营改增后42万元的住房缴纳税额要省1000元

  • 留美挑房租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距离学校不要超过50分钟的路程,因为有些课可能是晚上或是一大清早,如果住的太远早上会迟到,晚上走夜路也不便。 2、尽量住在住宅区域,或是有门卫的公寓。住宅区一般都比商业繁华地带要安静安全,如曼哈顿东边的Gramercy Park、Murray Hill,西边的west village,上东上西都是住宅区,虽然有很多大厦没有门卫但还是很安全。 3、管理公司打理的房子一般都比房东自己出租的房子要好,供暖更充足,大楼会经常对厨房、卫生间重新装修和更换设施,而且每次房客搬出后都会重新清洁和粉刷。 4、租房时,如果是以室友的形式招租进去,需要了解这个房子的租约什么时候开始的?什么时候到期?所租的房间原本的租金是多少(很多人会以比实际租金低廉的价格转租自己的房子)?整个房子的房租是多少?续约时需要预付多久的房租? 5、如果是找房产经纪租房子,需要确认房产经纪是否有执照的,佣金是多少。纽约地区规定房产经纪的佣金是一个月房租至年租的15%。尽量看至少3套房子找到最适合自己的。

  • 加拿大租房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1.付房租的时候要问房东要一张收据,随便手写的就可以,如果房东不愿意给(他如果给这个收据的话,房租收入就要交税),那么房租就必须便宜一些。 租房子以前要问清楚有没有带家具(当然带家具的房子贵),有没有电话接口。 2.房东可拒绝出租的理由如下:申请者为单身,而该住宅是专门出租给家庭的;申请者已婚,而该住宅是专门出租给单身人士的;申请者有宠物,而该住宅不允许养动物;申请者有孩子,而该住宅不允许有孩子住;该住宅只给老年人住,而申请者太年轻。 3.当您决定要租住房屋或公寓单位时,要注意以下事项:缴付按金( 在缴付了按金后,该房屋或公寓单位不得再出租给任何人。);办理有关手续,安排将电力、保暖及自来水等服务于您搬家的当天或前一天时接通;您所缴付的费用将根据您的耗用量而计算。水电等的接通费用一般会加在您第一个月的账单上;在入住的当天,向房东提取钥匙。 法律规定,在房客入住后的一个星期内,房东与房客必须填妥一份居所检查报告。要注意将所有入住前已留有的损毁处详细地填写在报告中,以免房东在您搬出时要求您支付那些损毁处的维修费用。切记水电费的账单必须及时缴付,否则其供应便会被切断,而重新接通则需要额外付费。 4.当您搬出一所租住的房屋或公寓单位时,应注意书面通知房东您将搬出的日期。 通常必须在预计搬出至少一个月零一天前发此通知。 安排切断水电供应。否则,即使在您搬出后您也需要继续支付该住所的水电费。同时, 前往加拿大邮政部服务站,索取一份『更改地址』(Change of Address) 的申请表格。在缴付有关费用后,加拿大邮政部会于指定的期间内将会把您的信件从您的旧地址转寄到新地址。最后,清洁所有房间。否则,在下一房客入住前所需的额外清洁或维修费用将从您的按金中扣除。在除霜后清洁雪柜,清洁烤炉、窗及地板,用吸尘器清吸地毯等工作尤为重要。

  • 租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最全大学生租房宝典 大学生租房注意事项随着大学生毕业的临近,又是大学生租房旺季。那么大学生租房应该注意哪些事项。租房流程和租房注意事项全面指导。 1、租房时要尽量多跑几家,多做比较,优中选优,合适中选最适合自己的,同时注意四周环境是否安静、安全、卫生等。 2、租房时不要急于交订金或租金,最好从正反两方面来考虑自己的决定。当然,有个人在旁边参谋一下会更好。 3、租房者在交纳房屋押金时要与业主协商好是押一付三、押二付三还是押二付四。因为当租房者合同期满要求退租时,房主可能会以房屋设施损坏或者其他藉口作为条件来克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损失。 4、 为了讨价还价,租房者要尽量把租住期说得长一些,但一次性交纳的租金还是尽量越少越好。 5、 要明确租赁房屋所在的位置、间数、面积、质量、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期限与方式等。 6、 租房合同要细。要明确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等由谁支付、并列明租住前的各项数字,以区分责任。 7、 要对房屋维修及费用问题做出约定 8、 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 9、 审查租赁的客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的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 10、 审查房屋租赁手续是否完备。房屋产权证明并非是合法出租的充分条件,还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租赁合同也要进行租赁登记方可生效。 11、 租房者在承租房屋时一定要清点好房屋内部设施如门窗,家电、家具,煤气等,并且在看房时检查一下家电的正常运作情况,家具的完好程度等,然后将其一一列入到清单内。最好注明如果出现故障时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也好免除租房者在入住后,家用电器等发生毛病维修时与房主产生矛盾,责任划分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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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房屋出租合同期内房东是否可以涨房租?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根据《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据此,在租赁合同无其他约定的情况下,房屋出租合同期内房东未经租客同意是不可以单方随意涨房租的。 因此,当房东在房屋出租合同期内单方随意涨房租时,租客可以拒绝并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原房租进行支付。若房东拒收租金或者要求租客搬离,租客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在搬离后起诉要求房东进行赔偿。但是需要注意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为避免房东拒收租金后又以此条为据解除合同,租客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当日或者提前支付房租,在支付房租时不能付至房东指定的第三人卡上,而应当直接打在房东本人的卡上,并注意保存证据,如找不到房东本人的卡,可以将租金交到公证处办理提存手续。

  •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该如何书写呢?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甲方:_________(出租方),系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_________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承租方),系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_________公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函_________号《_________》、国土资函_________号《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出租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 1 甲方依据本合同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所属之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个省市,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下称“租赁土地”)。对该租赁土地的详细描述作为附件一,构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2 甲方保证其已通过授权经营方式取得上述租赁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有合法出租的权利。甲方已获得国土资源部颁发的相关的土地授权经营书,文件号为国土资函_________号。该授权经营书以及与上述租赁土地有关的权属证明及相关文件作为附件二,构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3 对于乙方的_________个加油站现已占用的_________平方米集体土地,甲方承诺自乙方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办理完征用手续,取得国家主管部门的授权,并租赁给乙方使用。在办理上述征地手续期间,乙方有权依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函_________号《_________》,合法无偿使用该等土地。 4 甲方根据本合同出租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 第二章 租赁期限 1 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算。 2 如果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限,乙方应在前述租赁期限期满之前至少_________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 甲方在收到乙方按前款发出的延长租赁期通知后,应同意该等延长,并应同乙方在前述租赁期满前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甲方应在租期后满前办理完毕土地使用权可续租的一切有关的政府部门审批及手续。续租的租金标准依国家的有关规定标准或(在无该等标准时)依当时的市场价格执行。 4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可以在本条第1款租赁期满前的任何时候终止租赁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权,但乙方须在其所要求的终止日前__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三章 租赁用途 1 乙方应在甲方与土地管理部门签署的土地授权经营书所限定的用途范围内使用土地。 2 在符合1条的前提下,租赁期内乙方若要依法将租赁土地的部分或全部改作他用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该等改变。如同意,则甲方应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批准手续。在取得批准后,乙方方可按改变后的用途使用。 第四章 租赁土地交付使用 1 甲方自本合同正式生效之日将土地使用权交付乙方。 2 乙方在甲方将该土地使用权交付之日起,必须依照土地授权经营书规定的土地用途实施相应的经营、管理、使用等行为。 第五章 租金及税费 1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甲方每年支付总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的租金(“租赁土地年租金”)。租金的计算方法为:集体土地年租金=租赁土地年租金(人民币元)/_________(平方米)集体土地面积(平方米)。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每_________年可以对前述租金协商调整。 2 甲乙双方同意,对于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终止使用的部分土地,乙方支付甲方的总租金数应依该土地所在的地域和用途按双方协商确定的金额做相应减少。 3 本合同所规定的租金,由乙方按季度向甲方支付,每次支付的租金额应为该年度租金总额的_________分之一。每一笔租金应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述每个日期均为“付款日”)之前交付甲方。无论前款规定如何,第一笔租金额应按下述计算方法计算并在本合同生效后第一个付款日支付给甲方:年租金/_________合同生效日至合同生效后第一个付款日的实际天数。 4 甲方负责交纳与租赁土地有关的土地税、费及其他法定的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国家政策变化导致的该等费用增加部分由双方合理分担。双方应于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结算该等费用前一年度的增加部分。 第六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 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②监督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土地。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用途的,甲方有权收回相关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③本合同期满不再延续的,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④甲方需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供租赁土地之土地使用权。 ⑤甲方应支持乙方在获得必需的法定批准后,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 ⑥租赁期间,甲方对该土地相邻土地行使权利不得妨碍乙方对该土地行使正当权利。 ⑦对于政府因公益事业而附设的各种管线穿越该租赁土地的绿化地区和其他区域所造成的对租赁土地的破坏,甲方无需作任何工程上的修补或经济上的补偿。 ⑧甲方保证不侵犯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任何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处分及收益的权利和利益。 ⑨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终止协议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土地。 ②乙方须向甲方及时按本合同支付租金。 ③乙方须根据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土地,并接受甲方监督。 ④租赁期满不再续租的,乙方须及时、完整地向甲方交回不再续租之部分或全部租赁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⑤乙方不得将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转租、抵押。 ⑥乙方应保证政府管理、公安、消防、救助人员及其紧急器械、车辆等在进行紧急救险或执行公务时能顺利进出该土地。 (g)乙方在土地租用期间应对承租土地内的市政设施妥善保护,不得损坏,否则应承担修复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为了避免歧义,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延长租期或终止租赁,应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 2 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终止: ①本合同期限后满,或 ②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或 ③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 ④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所做出的终止本合同的判决、裁定或决定而终止本合同。 第八章 违约责任及损害赔偿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纳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许的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履行和补偿经济损失。 第九章 双方的陈述和保证 1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①甲方是依法成立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甲方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③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审批(如需要)以及内部授权程序都已获得或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甲方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甲方有约束力的责任。 ④甲方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2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①乙方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乙方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③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都已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乙方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乙方有约束力的责任。 ④乙方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第十章 不可抗力 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暴乱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以及政府部门的作为及不作为)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以手递或挂号空邮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甲乙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适用本合同7.2(c)关于合同终止的规定。 第十一章 其他规定 1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2 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全部合同,并取代双方以前就该等事项而达成之全部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合约、理解和通信。 3 本合同任何一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并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效力及可强制执行性。 4 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订仅可经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且须经双方采取适当的法人行动批准而作出。 5 除非另有规定,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构成对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而单一或部分行使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排斥任何其它权利、权力或特权的行使。 6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如同已被纳入本合同。 第十二章 通讯 一方根据本合同规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讯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中文书写,并可经专人手递或邮务发至以下规定的另一方地址,或传真至另一方规定的传真号码,通知被视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应按以下的规定确定: ①经专人交付的通知应在专人交付之日被视为有效。 ②以挂号邮务寄出的通知应在付邮(以邮戳日期为准)后第_________天(若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被视为有效。 ③以传真形式发出的通知应被视作于传真完毕的时间作出,唯发件人应出示传真机就其所发出的文件而打印的报告以证明有关文件已经完满地传给对方。 双方通讯地址和传真号码如下: 通讯地址: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若一方更改其通讯地址或传真号码,应尽快按本条规定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 本合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章 附则 14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且其效力追溯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计算,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人们在租房签约时,不能疏忽哪些方面?

    一、 一切以书面为准,口头承诺视为无效? 房屋租赁看似简单,但是整个过程其实比较繁琐;在确认房产安全后,后期能否住得舒适安心,关键就在于租赁合同的签订。一些房东在看房期间表现得十分耐心和热情,并满口答应家具家电一应配齐并保证使用;许多租户在签订合同时,被房东的热情所麻痹,没有将房东的口头承诺写进合同;在合同签订后,房东往往一口咬定,以签订的合同为准,不承认不履行之前口头承诺的种种,此时租户也只能吃哑巴亏。在此,“链家地产”市场研发中心建议租户,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把相关的事项尽可能在合同中以书面的形式体现出来,任何口头承诺均视为无效。? 二、 明确房租和水电煤气费的支付额度、方式、时间? 租房的费用一般包括房租、水电煤气等费用;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这些费用的支付额度、方式、时间,就尤为关键;目前房租的支付方式有押二付三、押一付一年、押一付三等方式,使用比较普遍,业主及客户都相对认可的方式是押一付三。另外,租户还应与房东或者经纪公司约定有线电视费、保证金的支付额度以及支付方式,确定后期使用时产生的水电煤气费用的交付方式及时间,取得电卡、水卡等支付凭证,以免后期使用出现麻烦。? 三、清点屋内设施,有更改需双方签名确认? 租户与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般是在出租的房屋内,此时租户要详细清点屋内设施,把使用到的家具家电以及可能使用不到的设备都要写进合同;比如地面、墙面、门窗等装修状况,抽油烟机、燃气灶、坐便等固定设施等等;除了写清楚是否有该项设施外,还要明确设施的新旧程度、有无损坏;否则租期结束后,房东会根据签订的合同要求租户进行赔偿,如果合同没有事先约定,吃亏的还是租户。因此,“链家地产”市场研发中心建议租户一定要仔细清点屋内实施,如果所签订的合同有笔误或者错漏,在修正时,一定要租户及房东双方签名确认,并注上日期。如果后期发生屋内设施维修,就可以凭借合同来确定是人为损坏还是自然老化,最后的物业交割也会更加顺利。? 四、长租短租要写明,转租协议可事先约定? 目前房屋租赁合同一般是一年一签,不过租户的实际租期却有长有短,并不固定,如果是长于一年的,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提前1至2个月与房东预约,签订续签合同。如果实际租期不满一年,房东却要求签一年的,租户可以在合同中事先签订一个转租协议,与房东或者经纪公司约定届时转租的相关事项,否则租户临时决定转租,部分房东可能不愿意或者难以及时找到下一个房客,那么租户就要承担其中的损失。? 五、电话、宽带易忽视,不使用要及时停机? 对于普通的租户来说,家具家电、水电煤气等都是日常生活必须的,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会比较关注;但是却往往会忽视电话、宽带这两项;因为在签订合同时不好确定电话、宽带的状况,往往在签订合同后才发现房东或原租户拖欠了大量的电话费,或者是宽带无法顺利安装,对后期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不便;因此,“链家地产”市场研发中心建议租户在签订合同时要特别注意有无电话机,是否能够顺利安装宽带,是否拖欠费用。如果有电话,租户在租期内并不使用,要及时通知房东或经纪公司办理停机。? 最后,“链家地产”市场研发中心认为,对于合租方式的合同签订,房东或经纪公司往往只要求与其中一人签订合同;但是合租的多人还是应该事先约定房间如何分配以及公用设备如何共用;公共区域的卫生如何清洁,频次、方式、个人的职责以及发生费用的负担方式等等;租房事无巨细,一切应以合同为准。

  • 新房签约流程是怎么样的?

    第一步,进行购房资质审核。 第二步,和开发商签订认购书。 挑选好自己中意的房源后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表明购房意向并交纳一定数额的认购金。认购金是由开发商根据房价自定的,一般为几千元,也有上万元的。认购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开发商、认购房源的基本情况、订金数额、付款方式、签订正式条约的时间等。签完了认购书,销售人员一般都会给您一份《签约须知》,方便您了解以后的细节,为正式签约做准备。认购完成后,如果您反悔是可以退房的,一般来说认购后开发商会给您一份收据,7天之内携收据办理退房手续。 第三步,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 一般要签两份合同,一份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另一份为贷款合同。买新房时首先您要明确和开发商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是由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统一印制的合同文本,并且一定要查明代表开发商签字的人是否是其法人,如不是,则其是否持有"授权委托书",同时还应该要求开发商在合同上加盖公章。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慎重对待,因为您的权利和义务都体现在每一条款内了。所以,在签合同之前,一定要仔细查验开发商的资格,如五证是否齐全。所谓五证指的是计委立项可行性研究的批件、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开工建设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是现房,根据规定,开发上不需要再办理"销售许可证",而改为办理大产权证的审批手续,去产权登记部门进行房屋所有权的初始登记,办理《房屋产权证》。这时一定要看清楚《房屋产权证》是否包括了您认购的房源。《房屋产权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都可以在北京市住建委的网站上查找到。关于合同内容会在5.2.1里面具体进行解释,这里不做过多介绍。 此外,您还应该向开发商要"两书",即:《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四步,与按揭贷款银行签署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和借款合同。 注意,如果是一次性支付房款的交易,则不用走着一步流程。银行之所以会提供房屋贷款给你,是因为你可以拿尚未转入你名下的房产做预先抵押。开发商与特定的银行签订抵押贷款协议书,然后,然后开发商便作为你做按揭贷款的担保人,这样银行才会同意向你贷款。 注意:对于使用公积金做按揭贷款的买房人,在与银行签订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和借款合同时,务必提供你的公积金证明文件盒身份证明文件给开发商(受委托代办人),文件一般包括公积金存折、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如另有要求的,按具体的要求操作。公积金贷款有利率优惠,但通常其贷款额度会低于普通的商业贷款,银行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重要原则是:你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金额。如果以夫妻双方名义申请贷款的,则可以夫妻双方的金额之和来衡量可贷款的额度。通常,公积金贷款只能适用于你所缴存公积金的城市,比如,你是在北京缴存的公积金,那么,只能在北京使用。当然,有些公积金并非是单个城市的,比如,你缴存的公积金是广东省的,那么,你就可以在整个广东省范围内申请公积金按揭贷款。 特别注意:在做按揭贷款之前,你必须确认你的信用没有不良记录,否则,按揭贷款将做不下来。银行的信用记录都是联网的,如果你的信用卡有不良记录,请及时想办法和银行沟通,争取可做按揭。这里也提醒你,平时必须注重自身的信用,信用卡要及时还款,信用是一笔巨大的无形财富,你不要轻视了它。 第五步,办理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的备案登记。 注意:如果你是第一次支付房款的,则无须考虑这一步流程。你与银行签订的抵押贷款合同也要拿到房管局去备案登记,这样房管局就可以确认你的产权是被抵押给了银行,你就有权利可以将按揭房产转移至你的名下。在你没有取得房产证之前,你是无法就按揭房屋的产权进行他项权利登记的。因此,交易各方(包括你、开发商和银行)只能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上加盖"已办理抵押备案登记"章,并由房管局出具房地产抵押登记说明书,以此公示房屋的按揭情况。因为房屋按揭贷款的时候较长(通常都是10年以上),所以,有的银行为了降低按揭贷款的风险,会要求你为房产买一份保险,保险金额不能低于房产的总价,而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是银行。在你还贷期间,都不能中断保险,而且保险单也是被放在银行的。 第六步,收房。 一般来说,走完前述的五步后,你就可以等着收房子了。开发商会通知你什么时候去收房的,还会发收房通知单给你,这个不用你担心。另外,开发商还会安排物业服务与你接洽,物业服务公司会给你出具临时业主公约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当你和物业服务公司签订了管理公约并且付清了物业服务费用后,就可以拿钥匙入住房屋了。不过,这时候尽管你已经入住了新房子,但仍旧是没有拿到房产证的。在收房的时候,你应当细心地检查房子的各个细节部位,确认与你所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交楼标准"附件内容是一致的。如果实际交付的房屋与所约定的"交楼标准"不一致,你可以拒绝在收房文件上签字确认收房。 另外,收房过程中还需要注意的一点,即你应当认真检查开发商给你看的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文件,以及有关房屋实测面积的文件。如果房屋的实测面积与你所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的不相符,则应当要求开发商按合同约定的办法处理。 最后,关于收房时间被延期的问题,分为不可抗力和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两种情况。这里提醒你,你有必要再和开发商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条款中约定:如果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延迟了交房时间,开发商应当给予你什么样的补偿--这是可以商谈的买卖条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出卖人延期交房的,经买受人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延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七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产权过户是指当开发商已经将整栋楼的产权办下来后,将每个单元的产权过户给每个业主的过程。开发商应当在交房后60日内,将应当由其提供的用于办理房产权属登记的资料一并送至当地房管局,这时,相当于开发商协助将每个单元的产权过户给业主。买房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需要缴纳契税、过户手续费,还要交房产权属登记费、权证工本费、权证印花税等,办理过户手续完成后,就可以申请房产证。至此,你购买的房子才可以算得上真正属于你。 第八步,办理房产抵押权登记。 这一步流程是只有做按揭贷款的交易才需要的,一次性付款的房产交易无须考虑。你如果是按揭贷款买房,取得房产证后,你还需要拿着房产证到房管局办理房产抵押登记,这样,前期所做的贷款抵押才发生法律效力。为你提供房贷的银行拥有抵押权并持有你的房产的《房屋他项权证》,通常情况下,银行会在这时候收取你的房产证,以防止你的拿着房产证和第三方进行房产交易。 完成以上八步,基本上新房的交易就完成了。当然,如果你觉得按揭贷款时间过长,可以做提前还贷。这时候,你只需要到银行申请提前还贷即可,然后,拿着还请贷款的证明和相关材料,再到房管局注销房产的抵押登记,银行到房管局交还《房屋他项权证》,这样,你的房子就不再被抵押了,你才银行拿回你的房产证原件,你成为完全意义上房产的主人。

  • 商铺租赁签定合同之前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签定合同之前要做调查 1调查商铺的档案 承租商铺之前,应当赴该商铺所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调查,确认以下几个重大信息: 1、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须确保房屋的类型为商业用房性质、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质方可承租作为商铺使用,否则,将面临无法办出营业执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风险。 2、房屋权利人,以确保与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由权利人签署租赁合同。 3、房屋是否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若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的,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登记手续,从而导致新承租人的租赁关系无法对抗第三人,也会影响新承租人顺利办出营业执照。 2免租装修期 商铺租赁中,免租装修期经常会出现在合同之中,主要是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实际不能办公、营业,此种情形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装修期间的租金。但“免租装修期”非法律明确规定的概念,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免租装修期起止时间,免除支付的具体费用,一般情形下,只免除租金,实际使用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等还需按合同约定承担。 签定合同发生的费用 3租赁保证金 俗称“押金”,主要用于抵充承租人应当承担但未缴付的费用。因为商铺适应的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比较高,因此建议押金应当适当高一些,以免不够抵充上述费用,另外,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承租人在承租过程中,不断地拖付相关费用,押金抵扣不够的情况下怎么办?可以在合同应当约定补足“押金”的方案,即每次出租人用“押金”抵扣相关费用后,承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补足支付“押金”,如果经出租人通知后一定时间内补足的话,则出租人可以单方解约,并追究承租人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合同中有此约定,则可以有效整治承租人“老赖”行为。 4税费承担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出租或转租商铺的,出租人或转租人应当承担以下税费: 1、出租: 营业税及附加租金*5.55% 个人所得税所得部分*20%(所得部分为租金扣除维修费用,维修费用每次不超过800元) 印花税租金(总额)0.1%(在第一次缴税时一次性缴纳,按租期内所有总租金计算。) 土地使用税按房屋地段每平方米征收,具体以代征机关实际征收为准。 2、转租: 营业税及附加转租收入*5.55% 印花税印花税转租租金(总额)0.1% 在实践中,商铺租赁税费德缴纳比较多样,上述标准只是法定征收标准,不同区域或许存有不同的征收方法,具体可在签订商铺合同前咨询实际代征网点工作人员。

  • 房屋转租合同的效力如何?

    1、无效。我国《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我国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32条规定,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办理登记备案,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转租须经出租人同意,既然承租人进行转租的行为未经出租人同意其性质显然属非法转租,则转租合同当然无效。 2、效力待定。合同法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无权处分行为属效力待定行为。承租人擅自将占有、使用权转让他人,实际是非法处分他人财产所有权权能的行为亦属无权处分,是效力待定行为。关于无权处分的处理,如果出租人事后追认,则转租合同有效,如果出租人不追认,则转租合同应当解除。 3、有效。租赁合同为诺成性合同,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有效成立。出租人无权要求解除转租合同。因为租赁合同和转租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基于合同相对性原理,出租人无权直接要求解除承租人和次承租人之间的转租合同。我国《合同法》第224条的规定,并未规定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无效,该条款仅赋予了出租人在未经其同意下的对原合同的解除权。

  • 租赁合同到期怎么处理?

    近期关于租房合同到期是否租住的问题矛盾也日渐增多。在某外资企业工作的小刘租的房子七月初到期,由于之前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因此直到6月25日左右他才通知房东自己到期后要搬走,没想到这么一来房东不干了。房东说,如果到期不续租,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他,这样他好及时对外放租。而小刘现在只提前几天通知,之前也完全没有跟房东表示过要离开的意图。房东认为小刘给他造成了房屋空置的风险,说是要扣除一部分押金。” 小刘这样的情况如果之前的租赁合同中没有标明不继续租住一定要提前说明,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然而在租赁合同到期前,租客和房东之前确实需要提前沟通好,不管是租客还是房东,最好都能够提前一段时间向对方表明租赁意图,以便对方有足够的时间来准备其他事宜。 继续租住需续约 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均同意续约,那应该重新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新的权利义务。即使仍按原协议履行或改动的权利义务条款较少,双方不愿意重新签订书面协议,也应该简单签订一份补充协议,附在原协议后面。千万不要以为“双方都没意见,只要自动履行即可,不需要任何手续。”如果没有正式的确认,双方租赁关系继续有效没问题,但是租赁期限却变成了不定期的了。也就在到期之后自动履行的期间,双方均有权随时提出终止租赁关系。 任何一方都没有当然的续约权 有的承租人在原租赁合同到期后想续约却被出租人拒,认为出租人不愿续约侵犯了自己的权利,问律师有没有办法维权。然而从法律上看,既然约定了期限,就必须认识到这个期限对双方是有约束力的,到了期限后,自己还能否继续使用,能否续约,不是自己一方能决定的,另一方完全有权拒绝续约,甚至不需要什么合理的理由。

  • 租赁合同中常见的漏洞有哪些呢?

    租赁合同中常见的漏洞一般有: 1、对标的物约定不明确,尤其是对租赁物的数量和质量约定不明确导致纠纷; 2、对标的物的使用约定不明确,承租人对标的物进行超负荷、掠夺性使用,致使租期届满后租赁物已无法继续使用; 3、租赁物的维修和保养约定不明确,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一般应由出租人负责维修和保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租赁合同履行中出现的欺诈。

  • 租赁合同未到期退房要交违约金吗?

    案例:张某在大学毕业后因为找不到房子,所以就匆匆忙忙地合租了一个单间。与房东签了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入住一个月后张某发现那里的环境不好,而且还很吵杂。于是张某向解除租赁合同,这种情况下自己不租了需要承担违约金吗? 案例分析:依照上述情况,张某如果不想租了,解除租赁合同,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因为租房合同是张某与房主双方自愿签订的,属合法有效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如果张某要解除房屋出租合同,这一行为就属于违反合同约定,成为违约一方,非违约人理所当然地有权利按照约定处理要求你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处理。 在租房违约金上,张某可以与出租方协商解除合同并且协商不支付违约金。如果出租方不同意解除合同或者要求支付违约金,那么你可以选择支付违约金后解除合同,也可以请求出租方同意你将房子转租出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住房租赁合同应包含哪些部分?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2、住房情况 3、住房面积 4、配备设施和设备 5、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 6、住房用途 7、租赁期限 8、房租及支付方式 9、住房修缮责任 10、住房状况变更 11、转租的约定 12、违约责任 13、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 续租合同需要重新向中介交费吗?

    如果还是和中介签订租赁合同,建议租客和中介协商中介费,也之前的租赁合同中的约定,查看是否有此项说明。租客也可以和房东自行续租租赁合同,无需再通过中介进行续签,双方自愿签字,那么租赁合同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自行续签合同是,租客和房东要注意把新增加的部分问题都在合同中标明。

  • 什么样的租赁合同是有效的?

    1.房屋合法,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 2.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合法,在实践中,有些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2%计算。从法律来说,这种约定因滞纳金过高有失公平,属于可撤销条款。还有一种常见的情形是,有人用租来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属实,则在出租人明知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下,这样的租赁合同均是无效的,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租金依法没收。 3.房屋租赁合同时间不超过20年,房屋租赁期限过长,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不是擅自转租,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而擅自将房屋转租,出租人有主张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签订的转租合同无效。如本文前提到的陶先生,他租赁的房屋是未经出租人同意被承租人擅自转租的,这样的合同即是无效合同。

  • 租赁合同到期后怎样避免押金纠纷呢?

    一、交接房屋时履行交接手续,即在出租人收房和承租人退房时,双方均应仔细查验房屋及室内物品和附属设施,并通过交接清单将当时的房屋及物品状况、数量等予以明确,避免日后引发口水战; 二、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应合理使用房屋,不按性质和用途使用房屋及物品造成损坏的,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如发现房屋及室内物品损坏的,应及时告知出租人并通知其维修; 四、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如需安装附属设施等,应征得承租人同意; 五、出租人在准备退租时,应主动结清由其负担的各项费用。

  • 什么是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

    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没有约定租赁期限或者约定租赁期限不明确的房屋租赁合同。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包括以下形式: (1)非书面形式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2)约定不明确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并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事实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 签订涉外出租合同时应注意什么?

    1、合同条款的要求 合同条款要具体,阐述要清晰,避免歧义。 2、 租金支付方式的约定 对于租金的支付的方式,尽量要求房客在境内付款;如果选择境外付款,银行在转账时,无论金额大小都将扣除一定金额的手续费,这笔费用由谁负担一定要在合同中事先约定。 3、租赁保证金的约定 作为出租人,在将名下房屋出租过程中,面临的最大风险为房屋及其原有设备的损坏以及承租人不支付或不完全支付租金和其他相应费用。收取租赁保证金的作用即在于防范上述风险,保证出租人的利益。租赁保证金的收取及作用应于合同中明确约定,比如承租人有支付租赁保证金的义务,以及出租人有在承租人拖延支付任何应付费用达一定期限后,从上述租赁保证金中予以相应抵扣的权利。同时在合同中还应规定,承租人在出租人进行抵扣后,在规定期限内将租赁保证金补充完整,否则应就抵扣金额缴纳一定数量的滞纳金。 4、有关承租人提前退租或擅自解除合同条款的约定 在租赁合同中还应约定当发生类似于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根据合同约定中途退租(解除租赁合同),或擅自解除合同,或根据租赁合同约定转租等重大事项时,承租人对出租人有提前书面告知义务。如果租赁关系是通过中介公司建立的,承租人仅将上述决定告知中介公司的,不视为出租人也已经同时知道该项决定。

  • 哪些行为出租人有权中止租赁合同?

    房屋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收回房屋。由此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赔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积6个月以上的;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公有住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 7.故意破坏承租房屋的;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 出租人主张解除合同有哪几种情形?

    (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收益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承租人解除合同的几种情形是什么?

    承租人解除合同的,主要有如下情形: (1)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这里“承租人” 应当扩大解释为包括承租人之共同居住人,共同使用人等等与租赁物的安全程度有利害关系的人。在一般买卖合同中,若买受人明知标的物存有瑕疵仍购买的,一般应免除出卖人的责任并不允许买受人解除合同。但在租赁合同则不能因此而不允许承租人解除合同。但是,承租人既然明知租赁物存在有危及安全或健康的瑕疵,仍执意租赁该物的,虽然可以允许其解除合同,但在解除合同以前如发生因租赁物的危险所致损害时,承租人不能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为承租人明知这种危险性的存在仍要租赁该物,应认为主观上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因此对损害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条件是:租赁物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租赁物的毁损、灭失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租赁物毁损、灭失的程度已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租赁物的部分毁损、灭失并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或者只是部分地影响承租人的使用收益还不足以影响整个合同目的的实现的,承租人不能据此解除合同。 (3)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有权继续原租赁合同,但可否解除合同?我们认为,就该法律规定的目的而言,是为保护承租人生前共同居住人的利益,为了使承租人的生前共同居住人不因与承租人无法定继承关系而在其死后骤然无所依靠。但这既为一种授权,该同居人自然可以选择。如其认为其无须受此种保护和特别照顾,自得不继续该租赁合同而解除之。承租人之法定继承人或指定继承人,因依其与承租人关系可以取得承租人地位,因此可以解除合同。   (4)因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以致承租人无法对标的物使用、收益,行使租赁权的。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承租人在这种情况下可减少或不支付租金。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是否可解除合同?应当认为,合同可否解除,关键不在于是否存在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情形发生,而在于这种主张是否确实已经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导致合同的目的无实现可能。如果出现这种结果的,承租人当然可以解除合同。

  • 合同签定人去世了,租赁合同还有效吗?

    《合同法》第234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根据该规定,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死亡,与承租人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但应具备几个要件: 1)所谓"与承租人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应当是承租人死亡时与承租人共同居住的人。因此如果主张权利的人是在承租人死亡不久搬入承租人房屋居住的,或是在承租人去世前曾经和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共同居住,承租人去世时,已迁居别处,就不能作为"与承租人生前共同居住的人" 2)承租人的死亡在房屋租赁合同期间。如果承租人死亡时,租赁合同的期限已届满。那么出租人当然收回房屋。若原承租人的共同居住人要求继续租用房屋,则应当与出租人以共同居住人的名义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建设部颁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 房屋租赁合同未备案是否有效?

    1.《房地产管理法》第54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解释》第4条规定,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 怎样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解除自双方当事人达自协议生效解除协议或在原合同中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发生后时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送达的通知到达对方时即解除。 2、对于法定解除,当事人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通知对方的形式来得到实现。 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据此,只要一方有第九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另一方就可以解除合同。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只要通知到违约方,合同即行解除。 3、因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违约而导致租赁合同的解除,则须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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