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产权过户费,交易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工本费等合计约23000元.办理按揭的代办费,公证费,保险费等约8000元.分项的具体税率等记不清了,但是,我不久前在广州买的二手房总价约54万,其他总费用应该和你的55万房价的费用差不多.仅供参考.
一般指沿海发达城市,但是去年上海北京等大城市房价在跌时,而青岛一直在升,特别是前海一线,奥运分会场的周围的房价都在12000元以上了!你可以咨询的!
就是管庄到八里桥这一段了~不同的小区就不同的价格~ 经贸国际公寓就很贵。1万多一平方 京通苑也不便宜~ 普通的大致就4000左右吧
1.房屋的大修基金(总房款的2%) 2.天然气.有线电视等相关配套设施的初装费. 3.物业费.
包括。 那部分是银行给你付的,你因此还支付了银行利息。开发商拿到的是全款。
上海人多地小,房产必定一路走高这是必然的。也是商家谋取暴利的机会, 他们当然不会放过,有势力的公司都会看见这快大肥肉,于是乎全都来分一杯羹, 那样房价自然走高,这也是价值规律的体现。房产是永远不会消失的,只要人类存在它就存在。机会也就存在
要看具体地点和朝向、楼层等综合因素。 你给的信息量过小,无法准确判断。 但从年限来看已有15年,结构应为砖混,无电梯大体也应该是在一幢7、8层楼的较高层。 这种房在阅马场一带应该在背街(呵呵,完全是在猜了) 估计如果两证俱全的话应该在1800元/平方米左右。
你那找的都是中介的骗子公司,注意留心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招聘,或是比较知名的经纪公司的招聘就OK啦!
房子的绝对价格会涨,相对价格不会涨太多。虽然房价涨了但房子的结构、户型、环境、配套设施等等也会不断提升房子的品质会提高,人们的收入也会不断增加。 房价的高低最终还要靠供求关系的影响,政府会用行政手段来调控房价,防止房价过高或过低。房价会在一个高位走平
卑鄙 卑鄙 真卑鄙 象你这样遭到发展商恶意违约的案例现在各地都在陆续上演 3%不是等于银行存款利率 各大消费者成了无良发展商溶资的新渠道了 很多买家都试图通过法律来解决问题 根据<<2003最高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纠纷的解释>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请求增加的 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来确定违约金数额>> 即是说要以现在的市价来从新确定损失 这类案件无诉讼时限 拿起法律的武器吧
你女朋友是大学生么? 如果是的话让她在本班、本系找男生宿舍的空床位 80%会有空床,经常有人不住宿舍 钱估计也省了,顶多是请那宿舍的吃点儿烤串儿什么的
你好,我在昆区有一旧房,基本和你要得条件差不多,先将我的答案选定,留下你的联系方式,我与你联系!
一、房产证应该没有问题。估计你的八层在建设时开发商报批的是设备层之类,层高不超过2米2。层高超过2.2应计入建筑面积,记载于房产证中。不过即使不记入房产证面积,该层在你的房产证中也应注明权属,应是说明该层所有权属于你的。如果不说明,那就惨了,该层所有权就是全幢楼所有业主共同所有了。再翻翻你的房产证。 二、这主要是要分清专有及共有关系。楼梯的所有权为本单元所有业主共同拥有,即使只有你在使用。就如你的顶楼屋盖一样,虽然只是为你所用,为你遮风挡雨,但在结构上是全栋楼所有业主共有,维修时全栋楼业主都要负担费用。你的对门也有该楼梯的使用权,但对门那户想在八层开门洞,就涉及到更改房屋结构的问题,必须向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报批同意,如果没有行政部门的批准,你可以直接阻止他的行为。另外从相邻权方面考虑,对门应征求邻居——即你的意见。你可考虑对门在八层开门洞是否侵害了你的哪些权利(当然,这应是实际存在的,否则你就没有理由阻止对门已经过房产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开门洞行为,)?
算了,接触过这个的都知道这只是糊弄业主的东西.无非就是拉几根线,装几个监视器,弄个网络就叫智能化.太假了. 看看国外的智能化住宅,那才叫智能化,国内的最多称的上是网络化. 如果真看重这个,还不如去看看环境,毕竟舒适才是最重要的.
物业管理费主要包括: 公共治安费 清洁卫生费 园林绿化费 建筑面积包括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 二者没有必然的联系,我不知道你的共摊费用包括什么? 共摊费用应该是交工后,由于部分变更,而引起的水电费用及材料的分摊。
购房合同必须给业主一份正本,因为业主是真正的当事人,一般商品房买卖合同为一式四份,开发商、业主各执一份,在合同上面有明确的说明,房管局登记备案一份,银行可以留存一份,贷款偿还后必须退还。其它人没有权力留置合同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根据这条,你们是可以起诉及索要到经济赔偿
认购书一但签订如果是你个人原因退订就不能退还订金,如果是因为开发商没有按你当时签订记购书时的要求建造房子,你能找到可靠的理由退订金。
“5月15日.乙方通过中介,购买甲方一套物业.以45万成交.费用按国家规定各出各的税费以及佣金.合同有效期是一个月。” 既然是按照国家规定各出各的税费--那么营业税按照规定就应该是由卖房子的乙方出的,也就是乙方出。 按此推断当然是乙方违约。
(1)其实应该以专业的有资质的测绘中心测绘的结果为准,一般在开发商综合验收办产权时,都会请专业的测绘机构进行测绘,像福州一般为房管局底下的产权测绘处,如果是由正规的单位所出具的测绘结果,那么正常情况下你就只能接受了。 (2)当然如果你不同意的话,也可以私人委托有资质的机构重新测绘,只是那样的话也要花一些钱,我觉得没有这个必要,因为不牵涉到共有分摊计算的问题,不是仅仅量算完你的家就可以的。 (3)另外如果有多出2平方米,那么在办产权证的时候,一般也会在产权证上得到体现的,以后你卖房的时候,那么一样也有买方为你承担这笔费用的。当然还有一个得房率的问题,不过一般正常的开发企业不会没有的说成有的,只是会搞一种销售策略,就是签合同的时候少报3%以内,等办产权的时候就按实算,这样对他而言容易销售。但是东西是实实在在的,那付钱也是正常的了。
现在尚无产权证,如果开发商已经将购房合同送交房地局办理了备案的话,那么只能等到房产证下发之后办理过户更名,如果是夫妻间更名费用很低。
办理了委托公证之后受托人持有该公证书可以全权办理相关事宜,但是有些地方如果是购买方需要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话,那么还是需要房主本人到场的。
那要看你的房屋是否已经在房管局备案,正常的话在购房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就备案了。如果备案是无法更名的,视同转让。如果没有备案那你可以同开发商商议更换合同(估计可能性很小,可以的话也要有关系)。
收定留产证,这是上下家信守成交协议的一种操作方式,中介方留取产证,应该出具盖有公章的签收字据,为什么中介方要你留下产证,原因不外乎担心你一房多卖。至于你的那些担心,关键就要看那家中介公司的资质了,是不是证照齐全的正规房产经营单位,该公司的品牌在市场中的信用地位等等,你都该有所了解的(你可以向他们索要营业执照复印件,查看有效期限、工商登记号等等)。另外值得一说的是目前房产交易所受理的产权过户、银行抵押贷款等手续,单凭一本产证是不能办理的,还必须该房屋的所有产权人全部到场,验看身份证,亲笔签字才能够办理。因此你眼下的重点是对那家中介公司要多留心眼,多方查实,多与他们保持电话联络,以防有变。直到你的买家确定合同签订时间,支付首付款时,那样你才可基本确定此次交易的成功。 以上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据我所知,现在这种房产是严禁交易的,合同更名已经被禁止了,当然肯定还会有一些开发公司在私下作,既然是明令禁止的就意味着没有法律的保障。风险很多,比如:你在更名后,因不是原单位的职工,办理房产证会有困难,或办理时间遥遥无期;房款支付时间方面,售房人信用问题等等。既然您也说了比周边商品房便宜一些,也不是很便宜,建议您买一个手续齐全可以安全过户的二手房。
公摊面积中不包含室内的柱子,内墙和外墙的一半都属于业主自己的。 但商业中柱子除非另行约定,否则应该属于业主自己的。
格式合同都有这个条款:“本合同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你看看你的合同有没有?不给你原件就是违约了。一般房屋买卖合同是一式四份,应该是开发商一份、房管局登记部门一份、银行一份、你一份,其它人比如公证处、保险公司给复印件即可。
《民法通则》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开发商说,“市政府限电限水,使他们不能正常施工,这是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这是狡辩。因为限电限水与施工建设不是的唯一途径,他们可以自己发电,抽水,所以说不能按时交付是开发商自身主观原因,造成,而不是客观情况。 如果说这也是不可抗力,那么没有钱、工作人员的失误等等情况都是了。所谓客观情况,应该是天灾、地祸,或像03年的“非典”等情况才是。 你们组织更多的业主一起行动,法律会支持你们的。
如果房产做了抵押。。在房产证上会有抵押的章。在看房产有无抵押的同时,还要辨别房产证的真伪,到房管所去咨询,看看此房产证是否为报失房产证,看看房产证上面的名字是不是卖房人。这点一定要经过确认!
我是通过代理办的公积金贷款,下面是我办理贷款的主要流程: 1 买房后,开发商给我联系了公积金贷款代理律师,然后签了一堆文件,包括填了一张申请贷款的表,交钱 2 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去做了个人信用评估(当然需要带一些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 3 律师通知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签合同 4 一周后到交通银行去取贷款协议和收据,完成 所以虽然请代理得花钱,但很省事,如果大家工作忙的话,就请个代理帮你办吧,应该1个月办完
我觉得不算,购房成本是合理费用,在买卖双方谈价格时,有些是应卖方交的,但强加在买方身上,这种都是私底下的交易,所以不是纯粹的购房成本,而且还有可能造成法律法规的麻烦。最好在先和房地局沟通后再做决定,
赠与,是过户的一种形式。过户包括赠与、买卖、继承、法院执行等等。所以过户是一种统称,只要产权变更都要在过户后才算。 销售过程中主要涉及以下几项费用: 一、契税 二、交易费用 三、中介费、 四、各项手续费 赠与嘛,契税是免不了的,在过户过程中的手续费也是少不了。交易费及中介就省了。
如果是你自己要求开发商给你改造才可以收取费用,但是契税是超过原面积才收取超过部分的税、营业税不用缴纳,因为不是营业,土地增值税全国都没有征!即使征也是增值超过20%以上才征,所得税是如果你把这个房子卖掉,超出原来购置价格的利润部分的20%,一般二手房为交易价格的1%~3%。 如果是开发商由于开发你家的位置进行的改造称作“产权调换”,一般是拆一还一,就是按照原来面积置换,超过部分仅仅缴纳契税、印花税,其它都是开发商该缴纳的。
按利润的20%征税。可扣除的项有:买进时的房价,契税,银行贷款的利息,不超过房屋总价10%的装修费用(以装修发票为准,超过总价10%的,按总价10%计算)。 假如你现在卖出是¥100万,买进时房价是¥50万,有银行贷款30万,估约4年利息为¥6万(以银行计算为准),装修花了¥15万,那现在你至少得缴纳的个税为:(现在卖出价100万-买进房价50万-银行利息约6万-装修费10万)*20%=6.8万 具体的最好再咨询当地的中介公司或房产交易中心
有关系,要夫妻双方的结婚证,要双方签字才保险.否则,可能是圈套或者日后带来很多麻烦.因为,无论如何都是人家双方的财产,要双方裁决的/
1、需要的税费: 契税:1.5%(非普通住宅为3%) 印花税:交易双方各0.05% 如果产权证发放不足5年或者地税局出具的契税税票不足5年,还要交纳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居住不足5年的,交纳"成交价格-原购买价格-合理费用"后的剩余部分20%的个人所得税。 2、如果你的房产处于抵押状态,那么产权过户前你需要先将剩余贷款全部还清方可过户
1、只要遗产分配好了,到公证处公证; 2、拿老人死亡证明和公证到交易中心办理就行了。继承是不需要交契税的。
6%的收费等于营业税+所得税了,根本没有省钱,一般合同更名没有什么贵。可以自己打电话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咨询更名费的收费标准,注意更名后一定重新登记备案合同才生效。
已经出了房地产证,风险已经很小了,请注意2个问题 1\土地使用权性质是否:国有 只有国有地才能进行二手楼买卖的。另外国家新政规定城镇居民是不能占有\使用宅基地的,所以要小心。 2\土地出让金是否缴清 土地使用权来源是转让或划拨关系不大,重要的是地价是否缴清(土地使用情况栏有写终止日期证明已缴清地价,否则未激清)。如果未缴清地价,二手交易前必须补缴地价才能办理过户。我这边划拨地补差价通常是150元/平方米。 个人意见供参考,你最好到当地房管部门了解相关的情况。
需要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地局办理过户,在此之前需要先到当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在办理过户时,房管局要求有遗产继承的手续,就是公证书,在办理遗产公证时,比较负责任的公证处会查证所有的继承人的情况,因此弟弟不容易通过正当手续拿到房子。在房管局这叫做析产,可以货币析产,比如房子折价多少,归于某位继承人后,该人给其它继承人相应的货币补偿即可。因为房子无法分割,因此多数采用货币方式。
赠与的话,首先需要办理赠与公证,并交纳赠与房产价值的0.3%的公证费; 其次,契税要按照3%交纳; 赠与房产个人所得税必须交纳
当然,只要有了两证可以提取。因为已经满足了发生住房消费的提取公积金的条件
很多城市对于房改房、以及首次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包括单位集资)都是免契税的,可以到当地房改办咨询。
1 你要过户他的土地证肯定是要他本人去。除非你有委托书。 2 中介去不去都没有多大关系 3 划拨地的收费每个城市。和每个地段的都不一样。你到房管局一问就知道了,或者去问中介公司
这要看产权性质、业主的产权证书填发时间等因素。 单独看价格来说,应该是在10000元以内可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