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地方上班一个月了,现在我想辞职,但老板说我没做满一年,只会发给我半个月工资,这合理吗?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只发半个月工资不但不合理而且不合法。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要干的时间短,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是否在试用期内,辞职时需要考虑劳动合同的约定及上述法条的规定。
答:不合理,解除劳动合同当日应该结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