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九年对越反击战一至四级伤残军人子女就业优待政策,??
一个1979年上战场的五级残疾军人对后辈们说:不要以为因为父辈们参战了,荣誉、优惠的光环就会像东升的太阳一样,一直会升起来。你的父辈们参加的战役已经没有人再提起,残疾军人的抚恤金就像夕阳一样每年在递减五个百分点!你们就立足于自己才是长远之计,长辈不要你们照顾已经是你们的福气。
国家能够给与的优惠就是2004年颁布的《军人优抚优待条例》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出现役后,报考国家公务员、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残疾军人、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接受学历教育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助学政策。
现役军人子女的入学、入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教育部门规定。
答:伤残军人凭民政部颁发的“革命伤残军人抚恤证”可购买半价软座 票、硬座票、特快票和卧车票。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