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否探望其在台湾的 亲兄弟姐妹?
父母已经去世的台胞、台属职工,可否探望其在台湾的 亲兄弟姐妹?其待遇如何?
父母已经去世的台胞、台属职工,可以探望其在台湾的亲 兄弟姐妹。出境探望的,每4年给假1次,假期40天;在境内探 望的,每4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其他待遇参照劳动人事部 劳人险〔1983〕16号文件《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公安部、中国 银行关于台胞职工出境探亲待遇的通知》规定执行 ——《劳动人事部关于台属职工和台胞职工探亲问题的补充 通知》(劳人险〔1984〕13号)
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台胞(居住在内地的台湾同胞)和台属(去 台人员在内地的亲属)职工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享受出境探亲假,探 望对象包括配偶、父母或兄弟姐妹。具体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