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中区居民补领婚姻登记证办理条件有哪些呢?
济南市中区居民补领婚姻登记证办理条件有哪些呢?
申报条件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三)当事人持有户口簿、身份证。 (四)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进行审查,符合补发条件的,填写《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和婚姻登记证。婚姻登记机关对不具备补发条件,不予受理,但应当为当事人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服务。
答: 1、当事人中有一方或双方为济南市市中区常住户口; 2、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3、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