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缴费如何办理?
济宁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缴费如何办理?
(一)申请网上申报缴费应具备的条件 申请网上申报缴费的参保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2、参保单位开通网上银行服务系统; 3、具备计算机硬件、安装互联网相关安全程序及杀毒软件,能够安全登录互联网。
(二)网上申报缴费工作流程 1、参保单位填写《济宁市社会保险费网上申报开户申请表》、《济宁市社会保险费网上申报用户承诺书》,于每月20日前送市社保局基金财务科。 2、经基金财务科审核,符合规定的,由市社保局与申报单位签订《社会保险费网上申报协议书》。
3、签订协议后,市社保局统计信息科于当月25前开通参保单位网上申报功能。 (三)网上申报缴费具体操作程序 参保单位首次登录网上申报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网上申报系统)时,应修改单位初始登录密码,以保证网上申报相关信息数据的安全。
认真阅读网上申报系统登录页面中的《网上申报用户手册》,严格按用户手册的规定操作网上申报业务。每月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及时查看通知公告栏中相关公告通知。 1、社会保险费申报 参保单位应在每月1日至15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申报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
(1)签订网上扣款协议的单位,应保证每月15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前,完成社会保险费申报工作。逾期未成功申报及未成功缴费的,应在每月20日前到市社保局社保征缴大厅进行缴费。 (2)未签订网上扣款协议的单位,应在每月15日前到社保征缴大厅办理缴费,缴费最迟不超过每月的20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
(3)参保单位申报时,应如实填报单位工资总额和职工缴费基数,认真核对单位职工的相关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工资申报,并打印《社会保险费申报表》(一式两份)。 2、办理增员、减员 (1)参保单位应及时办理增员、减员,不得随意增员。
增员前认真核对职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等相关信息,按规定步骤操作增员,增员后打印《缴费单位增员表》(一式两份)。 (2)参保单位办理职工减员时,应符合《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随意减员。减员后打印《缴费单位减员表》(一式两份),并保留好职工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行政介绍信》(调令)等离职材料。
3、代扣代缴明细情况告知 参保单位每月申报完成后,打印《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明细表》,并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单位职工。 4、查询 市社保局统计信息科提供相关查询业务,参保单位可以查询本单位相关参保缴费信息和参保人员等信息。
5、登陆密码重置 参保单位如丢失登陆密码,应打印书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签字),到基金财务科申请重置密码。 6、当月误申报撤销 参保单位当月误申报且未缴费的,携带《删除申报数据申请》到基金征缴科申请撤销当月的错误申报。
(四)网上申报的管理 市社保局按照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对网上申报的参保单位的缴费情况进行管理。 1、参保单位每月进行网上申报后,应保存相关业务表格和材料。根据工作需要,市社保局可随时向参保单位调取相关材料,参保单位应及时提供。
参保单位应按照《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和《社会保险费网上申报协议书》的规定,每2个月向基金征缴科报送《社会保险费申报表》(一式两份)、《缴费单位增员表》(一式两份)、《缴费单位减员表》(一式两份)、《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等纸质材料。
2、参保单位使用登录密码进行的有效网上申报,均视为本单位亲自办理,因密码泄露、工作人员差错等原因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参保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答:养老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手续如何办理? 来源:居家理财网 作者:编辑:klam 等级:默认等级 发布于2005-08-15 13:56 被读147次 【字体:大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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