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租资产能否扣除修缮费用?
转租资产能否扣除修缮费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人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639号)第三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46号)有关 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税费的扣除次序调整为: (一) 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二) 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三) 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四) 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因此,若纳税人能够提供有效凭证,可以比照国税函〔2009〕639号执行。即个人转 租车辆的,可扣减承租车辆时支付的租金。
答:职工集体宿舍楼的折旧及日常修缮支出应该作为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属于福利性质的支出,因此,在计税工资的14%以内的部分税法是允许税前扣除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