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安全管理应坚持怎样的方针?
铁路安全管理应坚持怎样的方针?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铁路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安全第一”方针,就是要求 在铁路建设、运输、生产活动中要始终把保证旅客、货主以及广大 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预防为主”强调的是搞好 安全生产管理,重在防患于未然,将各种不安全的因素消灭在萌芽 状态。
《安全生产法》第三条也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这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总方针。铁路安 全关系到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 根本利益,关系到经济和社会的长远发展,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 大局。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的总方针,再次强 调铁路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要求所有铁路建 设、运输和设备制造维修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监管部门都要将铁 路运输安全作为头等大事,规范管理,强化基础,达到安全生产标 准。
国务院、地方政府、各种社会组织都要高度重视铁路安全生 产,宣传铁路安全生产,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保障劳动者及其他人 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努力防止事故的发生。当生产任务与安 全发生矛盾时,应先解决安全问题,使生产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顺利 进行。
“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前提,只有做好各种预防工 作,才能防止事故的发生,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综合治理”就是要充分调动各方面因素,发挥政府、企业、群 众组织、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共同维护铁路安全。
加强铁路 安全综合治理,一方面要综合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 政手段,从发展规划、行业管理、安全投人、科技进步、经济政策、教 育培训、安全立法、激励约束、企业管理、监管体制、社会监督以及 追究事故责任、查处违法违纪等方面着手,建立铁路安全管理的长 效机制;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铁路监管部门、铁路公安和其他相 关执法部门、铁路沿线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相关单位、铁路建设、运 输、设备制造维修企业等各方面的作用,综合治理整顿危及铁路安 全的突出问题,共同维护铁路安全。
答:《条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时,2004年12月27日国务院公布的《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同时废止。 综合新华社北京9月6日电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