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户口迁入办理的条件是什么?
清远市户口迁入办理的条件是什么?
本市户籍人口在市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本人及共同生活居住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市外户籍人口在市区有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本人及共同生活居住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答:办理流程人社局提出申请→派出所受理→上级户政部门审批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