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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出事故后,保险会理赔?现在听说酒驾可以理赔了,就是不知道是真还是假的。

全部答案

    2012-05-16 13:35:57
  • 不可能删除
    
  • 2012-05-15 16:00:53
  • 不是很同意楼上的说法,标的车辆的驾驶人的性质决定了法律行为,酒后的驾驶员驾驶标的,增加了自身风险,同时侵害了公共安全。保险公司败诉的案件主要是因为在免除责任告知时的举证责任问题。我们遇到过虽然无法举证,但法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人为保险人在投保时无需告知的案例,保险人除外责任。至于7月1日会不会删除酒驾,现在还很难说。
  • 2012-05-14 01:05:33
  • 从条款上来说是不赔的。
    但从法律角度是要赔的,因为保险标的是车辆而非驾驶人。这种案例屡见不鲜,只要上法庭,保险公司必然败诉。
    酒驾免责条款从7月1日起也将正式从保险公司条款里删除了。
  • 2012-05-10 11:31:53
  •   为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权益,交强险一直是可以理赔的,但仅限于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抢救费用的垫付,同时保险公司会向醉酒者索赔。如果高院的新司法解释正式施行的话,理赔范围将扩大,涵盖整个交强险。同样有权向被保险人追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第九条 被保险机动车在本条(一)至(四)之一的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
      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二)驾驶人醉酒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人身损害的,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醉酒、吸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二)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保险公司自向赔偿权利人赔偿之日起,有权向被保险人追偿。
      追偿权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保险公司在同一诉讼中向被保险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一并审理并作出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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