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实务中应该怎样确认赊销商品的销售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如果企业间没有签订合同,则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为“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的当天,不论实际款项是否收回,赊销合同约定收款日期应计销售收入,计提销项税金。
答:在会计处理上,首先,下列商品销售,通常按规定的时点确认为收入,有证据表明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除外: 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2...详情>>
答:一、我国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现状 (供你参考吧) “三角债”被许多学家称为有“特色”的词汇和现象,在20世纪90年代,企业“三角债”问题曾在中国业界肆虐一时,拖...详情>>
答:河北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B)是河北省国税审定8中发票中的一种,没有特殊的含义。增值税税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解释权在国务院,各地方政府无权...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