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怎么计算
你好,我从2001年8月在一事业单位做护卫队员,2002年2月签了一份2年的合同,2004年4月又签了一份3年的合同。2007年1月又签了一份2年的合同。现在我单位要我们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单位这算违法吗?但我工作时间算满十年吗?我和领导协商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吗?如果他们不同意,单位怎么给我算工资补偿,请问:我有哪些权利可以要求的,感谢您!
我感觉单位这样做有失人心.至于算不算违法需要劳动部门的调查了. 建议你向劳动保障部门咨询一下.
答:现在劳动法上没有转正的概念。 关于10年的说法是,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0年以上,单位再续约时,劳动者有权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该同意。 你已经在...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