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单位未批准的情况下辞职了,可以叫单位补回社保吗?
由于第一年出来工作,经验不足,第一次签合同没有签好,自己一直以为是试用期的合同(后来才得知没有试用期合同)现在找到一份新工作就辞职了(没有提前一个月,只提前了五个工作日知会单位),填写了辞职申请(一份表格来的,单位还没完全批下来),没有写辞职信,单位不批我走的,但我硬是走了。(因为新单位那边也很急着要人) 在这个单位7个月,没有购买过社保, 问题1: 现在可以要求单位补买吗? 问题2: 买社保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呢? 问了其他人众说纷纭,有的说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有的说只要复印件。 麻烦各位专家支教,谢谢~~
问题1:可以 问题2:身份证复印件 合同 单位人事部门办 补买社保 不能跨年度 否则需要劳动局稽核部门 劳动仲裁的证明
1、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因此,你可以主张单位缴纳相应社保。 2、单位购买社保一般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劳动者只需要上交身份证即可。但由于你已经离职,只能要求单位补发未缴纳的社保,然后你可以在新单位办理社保手续。 3、由于你已经离职,原单位已经不可能再为你开立社保账户,只能补发未缴纳的社会保险。
答: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作了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也把“社会保险”作...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