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领养震中的孤儿! 一定要女孩! 一定要健康! 一定要聪明!
平时,我小叶子,见路边的弃婴都不闻不问的! 我怕弃婴有生理上的缺陷,或有什么治不好的疾病! 但是,这次,我一定要领养个震中的孤儿! 以表我的爱心! 但是, 要有条件的! 一、一定要女孩! 二、一定要健康! 三、一定要聪明!(傻子不要) 我小叶子不富裕, 养孩子要付出金钱和心血!因此,满足上面三个条件的孩子我才要! 否则,我要付出的更多! 之所以不要男孩,因为,将来他长大了,我没钱,给他置房。 女孩就不一样了! 请大家支持我!
小叶子,你说的的确够狠辣。不错,如果真的完全纯粹的出于爱心,想领养孩子,我相信每个稍具规模的城市的福利院中,都有弃婴等孤儿。家门口福利院的孤儿都没有领完,却非要领养千里之外的孤儿? 但是,小叶子,我却宁可他们存有私心。否则怎么办,难道非要等待没有私心的圣人来领养孩子么?让孤儿在家庭中生活,总比在福利院要好的多啊,不是因为物质差异,而是亲情以及家庭温暖的差异。 私心是不可避免的,我还是老话:力所能及。如果认为领养弃婴的花费较高,不想承受,那么就可以去领养一个孤儿。不能因为他不愿领养弃婴,就连孤儿都不让领养了,那是一个双输的结局! 作为对私心可能违规的一种制衡,国家必须对孤儿进行追踪负责,一直到孤儿成年。让养父母知道,领养不等于全部占有,国家将随时监督他们对孤儿的所作所为。
人家虽然是孤儿,也不低人一等,更不是可以拿来交易的或者满足私欲的工具。
以楼主的水准,还是把这个机会让给别人对孩子更有利。
希望你能如愿以偿,我相信你决对有能力培养好这个孤儿,让她成为对国家有用的人才。 支持你,真有那么一天,在养育孤儿这个问题上,希望我能对你有所帮助!
领养孤儿不是买东西,要挑一下价格和质量。 为什么要领养孤儿?那是因为一个孩子失去了父母的关爱,急需有人承接,给与必要的关心照顾。如果以这一点出发,如果我们渴望付出自己的一份关爱,我们就没有对孤儿进行选择的必要。 假设这里有三个孤儿,同时也假设这里有三个家庭准备去领养这三个孤儿。但如果我们还假设这三个家庭都只按照自己的愿望去领养,都一定要女孩(或者男孩),都一定要健康,一定要聪明,恐怕这三个孤儿便难以完全满足他们的要求而失去被领养的机会。如果再有一个孤儿生理上有缺陷,或者是弱智,那是不是就已经等于被宣判了死刑? 领养孤儿是出于人道,是出于爱心,而不是做买卖。连这一点都达不到,还是不要领养的好。
看到了领养条件是领养人必须满30周岁,无子女,还要有能力教育和抚养!而且孩子必须是父母双亡,且近亲放弃抚养权利,才会进入领养程序! 很多家庭条件好又有爱心的人士想领养,但是一般都因为已经有子女而不符合领养条件的!
表爱心何须舍近求远?当你看到路边的弃婴时为什么都不闻不问的? 即使你怕弃婴有生理上的缺陷或有什么治不好的疾病,自己不想收养也没关系,这种顾虑也正常。但你总该给民政部门打个电话通知他们来处理吧? 我真的不行了,不行了,意志坚强的同志们,一定要顶住,顶住……
我小叶子不富裕, 养孩子要付出金钱和心血! 否则,我要付出的更多! 你就捐个十块八块的,别让你周围的人说你没同情心就算了。还想不付出,还想显示自己高尚,干吗呀!
我想领养震中的孤儿! 一定要女孩! 一定要健康! 一定要聪明! 呵呵,得了吧你,别和你学坏啦。那就麻烦啦。自已的没关系,可是,在这点上,人的身心健康是第一位的。如果国家有关机构没有想到这点,那就是失职。什么叫身心健康?。。。。。。。。。第一点,无大的私心。在这点上,有关机构本身都不能达标,当然,也就可能让你钻个空子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1)无子女。 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 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2、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所谓“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是指兄弟姐妹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是指兄弟姐妹的子女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和第四代的堂子女、表侄子女、表外甥、表外甥女。 5、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被收养人条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4条的规定,不满14周岁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作为被收养人。 所谓“丧失父母的孤儿”,是指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经人民法院宣告其父母死亡的儿童;“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是指被其生父母遗弃,经查找未找到其生父母的婴儿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扶养的子女”,是指生父母残疾或患严重疾病,及其他原因造成生活极度困难,没有能力抚养的子女。
要验证那么多东西,大概需要1年左右 俺也喜欢女孩,可惜没符合条件。
答:民政部副司长李波:收养灾区孤儿应符合三个条件: 第一个条件,必须年满30周岁。 第二个条件,有抚育、教育孤儿的能力。 第三个条件,没有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详情>>
答:自己能生孩子为什么要领养,领养孩子需要感情慢慢的培养,小孩大了知道不是亲生父母会产生隔阂的,不宜于教育.自己生的孩子有血缘关系,感情有生具来的,心心相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