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通过代理办的公积金贷款,下面是我办理贷款的主要流程: 1 买房后,开发商给我联系了公积金贷款代理律师,然后签了一堆文件,包括填了一张申请贷款的表,交钱 2 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去做了个人信用评估(当然需要带一些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 3 律师通知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签合同 4 一周后到交通银行去取贷款协议和收据,完成 所以虽然请代理得花钱,但很省事,如果大家工作忙的话,就请个代理帮你办吧,应该1个月办完
1、没有房产证不能办理贷款; 2、没有收入证明不能办理贷款。
没有婚后财产公证那么属于你哥哥的夫妻共同财产; 该房产产权与你父母以及其余子女无关,除非有协议或者公证。
通过中介会比较省心,而且可以选择的房屋类型比较多; 一般来说,需要了解产权性质、有无共有人,物业费等等是不是已经结算清楚,有无纠纷,房屋结构,物业费收取金额等等。
这是单位内部的事情,国家没有相关法律规定,所以单位想怎么分就怎么分,只要不涉及贪污受贿侵占国有资产国家有关部门就不会干涉,况且按照国家有关福利分房的规定,实物分房已经取消,已经有住房并且不属于无房职工或不属于住房困难的职工是没有权利享受分房或者其他补贴的。
如果你的女儿未满18岁那么你就是她的法定监护人,办理一份监护公证书你可以代为处置房产。
你咨询的律师也是糊里糊涂的。 既然你们需要贷款购买该房产,那么向你们提供贷款的银行是不会同意添加那么多的共有权人的,而且你的公公婆婆如果岁数比较大而且退休了的话就更加不会允许添加为共有人,除非你们权宽一次性付清购买该房产,也就是说,只要是申请贷款购房,银行就会首先考虑假如有一天申请人不偿还贷款的时候银行将该房产顺利拍卖,你的公公婆婆岁数大了,而且共有人一多了银行拍卖起来就比较麻烦,这样不符合银行的利益。 提前咨询一下银行方面吧,银行如果不允许你的公公婆婆作为共有人那么他们二位老人就只能想别的办法了
你是普通职员可以购买70平米的经济适用房,超出面积按相关收费政策补交,经济适用房表格可以去北京建设网上有个表格下载。 拿着表格到单位盖章,然后到东花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公室盖章审核,没问题就可以拿着表去购买房屋了。 盖章审核的是位于东花市白桥大街一号的"北京市地产交易中心"
哥们,你是个孝子.我理解你的心情.我认为你应该留下,经济有困难可以父母先回去,孩子能做出成绩就是对父母最大的回报.你所在的城市压力大是事实,但高的压力背后一定有高的回报,我们年轻人应该敢于面对挑战.同时你所在的城市机遇也一定比你回去的地方多的多.象房子的投资与事业相比还应以事业为重.不必着急.市场是瞬息万变的你怎么知道二次投资不行.
1、如果购房合同签订双方名字,最好也和开发商说明需要办理共有产权证,这样房产证上可以体现两个人的名字,和开发商说明情况是为了万无一失,一般来说这种情况都是会办理共有权证的; 2、如购房款项都由甲方承担,而乙方也要求在房产证上签字的,就要看是什么情况了,如果是配偶,那么肯定会被列为共同还款人。 3、担保人风险不是特别大,即使还款人出现意外不还款的话,银行向担保人追讨无效之后也会考虑将房产拍卖、扣押。当该房产不足以抵偿债务才由担保人还贷
如果是定息的,我看公积金划算,因为工资是看升的,利息是定的,钱是看贬的,物价是看涨的。我买了一套房,是分期付款的,十五年、定息,每月才付300元,现在还差三个月就付清了。虽然利息多了二万元,但因每月付出不多,不会影响日常生活,而我余下的钱买股票,已赚了不知百倍有多了。
如果有别的投资项目或者资金用途可以考虑使用公积金贷款,如果只是普通居住用没有什么特别的资金用途那么选择一次性付款至少不用支付高额利息了。 但是二手房交易中很多业主是不同意购买方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因为公积金贷款审批的周期相对比较慢,业主收回售房所得的时间比较长,一般要先办理产权过户后个把月才能拿到银行放贷部分。
你可以直接上网到相关区域找出租的房,或是到正规的中介公司找房,非常方便的.也很安全,一定要去正规公司.
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你们登记结婚,从法律上如果是夫妻,那么不管房产证是谁的名字都可以使用夫妻二人的公积金做贷款了。 如果她交一年半,能贷的款很少,贷款额和已交的公积金数额是挂钩的。
首先和你说,你的名下有一套房子,那你是不可以再买经济适用房了. 如果你打算用你父母任何一个人的名义买,你到"建设网"去下载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审批表,然后去相应的审批机构去审批,通过了就可以购买了.(如果你是北京的,就到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去审批,在东花市北里)
如果是婚前,双方都可以.但在婚后,另一方就不能再申请福利房了.
基本政策没有变。享受补贴的人员是副高职以上的科研人员和高挂技师。 副高购房面积要达到135平米,副高要达到105平米。 所不同的是对于全额事业单位的人员实行实物补贴---现在是以鹤城房产新开发的“科技名苑”的两栋17层的高层为实物,也就是说上述人员要享受补贴必须到这里去买,否则不能享受补贴。同时,在这里买时,对于超过应当享受的面积时,对于超出部分每平米优惠300元左右。 当然,这里即然是独此一家,价格肯定要比别处高。它的基础现价为2300元/平米---这个价格是在政府文件中定的。 据我所知,这里的所谓科技名苑销售不太好,一是面积大,二是价格高,科技人员有多少钱呀?买不起。何况科技人员都会算计,谁当这个大头呀?名义上是给你补贴了,其实价格高出的部分比这多得多。 中国的事就是这样,政府天天喊着规范市场,这边却总是想着办官商。无论多么好的政策执行一会就走样。有的时候总是给人一种政府的政策有点象鱼饵。。。当然也不能排除政府为了扶持地方企业的苦心。 买房是大事,不能光图那点“补贴”,少生点气什么都回来了,你说是吗?
你的情况我替你算算吧。 一、你家只能以你父亲公务员的身份贷款,购房时一般首付三成。按此算,约要11万元。即贷款额需25万元。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最多达房屋的70%,即25万元(也许你所在地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所允许经办的银行将条件限制得很苛刻)。按公务员贷款的审查,只能将还款期限在退休前。即最长年限为10年(60岁退休),25万元的10年的还款期,以目前的利率算,约需月供2500元。为了保证这个月供,银行审查的条件是必须月收入达到2500元的两倍以上(家中其他人的收入不算,因为是按贷款人的收入计算)。那么,你父亲4500元的月收入就达不到月供条件。 所以,你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办不成。 三、如果改为商业银行贷款,在没有其他资产抵押的情况下,也只能办理按揭贷款,而商业银行的按揭贷款利率还要高一个多百分点。那么,月供将达2700元左右。同样,因为月收入的问题而得不到同意。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算了,接触过这个的都知道这只是糊弄业主的东西.无非就是拉几根线,装几个监视器,弄个网络就叫智能化.太假了. 看看国外的智能化住宅,那才叫智能化,国内的最多称的上是网络化. 如果真看重这个,还不如去看看环境,毕竟舒适才是最重要的.
那就要看对方能不能证明你的“欺骗行为”了。 如果你的朋友一串通,自然就把你推向不利境地。 而且使用权公房是不可以自由交易的,也就不能够设定抵押,所以你们的抵押行为自始无效。
不会的,既然合同中没有详细说明,你可以随时要求买受人支付余款,但应该给买受人一个合理的准备时间,那就是贷款所需的合理时间,是有法律依据的。
.国管中心的公积金往往是过户后2个月左右.时间不等,长的话有3个月的
高利贷如果20年25万怕是利息就要200万了。 目前的银行贷款利率就是如此,而且很可能进一步上涨
要从总量上来分析。[宏观、立法的思想] 房地产暴利、一次性筷子?投机奢侈和浪费消费,后者更甚。日日如是! 这是全民的习惯,做乘法,是天文数字,且恢复周期较长。 我国现在的国情是:浪费与消费不足并存。 请平静对待。立法的完善需要过程。
主要是因为一次性筷子明显的是使用木材制造,具有破坏森林的性质,而且有其它可以替代的产品,所以加以限制,可是什么叫做豪宅本身就没有定论,不能以面积、价格来确定,小城市50万元的房子就可能达到200平方米,可是大城市100万元都是普通住宅,以面积分的话很多地方农民的住宅都有500平方米以上的,所以无法确定豪宅的定义就无法征税。
现在各公司在签定购房买卖协议当日基本是交纳定金10%,有的公司是转业主一部分,有的是都留存中介公司,只要你看清合同各项条款,确定业主房屋产权是可以合法上市的及业主身份证原件的无误就可以了。各地过户时间不同。
1您看一下房本或契税发票日期够不够2年,如果够的话就不涉及5.5%的营业税,目前买方需要交纳1.5%的契税和0.05%的印花税,您需要交纳0.05%的印花税,通过公司卖您需要交纳代理费2.5%,您最好通过一家正规公司就是透明交易不吃差价的帮您卖房。
所有买卖合同中唯有房地产买卖合同必须登记备案才生效,才受到法律保护,其它合同都是签字就生效,合同法就是这样规定的。
属于你母亲的婚前财产,继父不享受权利。 现在(你母亲再婚前)过户不需要继父同意。 如果不放心可以让你母亲做婚前财产公证
北京的公积金贷款分为“国管中心公积金贷款”和“市管中心公积金贷款”两种: 1、如果是市管中心的话,一般是过户之后15个工作日左右; 2、如果是国管中心的话,那么需要1-3个月,平均是2个半月
交纳契税、印花税,如果要办理贷款,还需要评估。
只要当地收取就一定要交纳的,您只能按当地最低指导价交纳所得税。
过户费没有,交纳相关税费就可以了,契税3%印花税0.1%如房本或契税票时间不够两年,需交纳5.5%的营业税,如够两年需交差额的5.5%。
近期可能还会上扬,可是从长远看,合肥的房地产市场百分百的下搓,大概在2000元左右吧. 其实我希望它还继续涨,直到无法隐藏泡抹为止.让它爆破,一泻千里. 我现在有两套房,已经卖了一套,我现在预备把我现在自己住的这套也卖掉. 一家人暂时租房住,等到----------------哈哈哈哈哈!
我觉得会降,但也没什么好房子了,尤其城里更没有了,二手房也差不多了。
如果开发商已经达到交房的约定条件,拿到竣工备案表等文件就已经具备交房的要求了,而且开发商会通知业主收房并存证(如挂号信等),你们不收也不会造成开发商的延期交房违约,因为他们已经把钱拿到了,当然你的钱没有交清或者按揭没有开始你也不具备收房的条件。而且如果你不收房,物业费也会开始计算,因为根据规定不管你是否入住,物业费要照交的,因为物业已经提供了服务,你不去享受是你的事情,钱必须交,不信打官司你也不会赢。主要看看房子是否有重大缺陷,有没有违约的地方,不然拒绝收房就没有意义。
大连市一个开放城市,而且这几年建设得很漂亮。 大连也具有很突出的经济地位,又是沿海城市,旅游城市,有人炒作也属于正常。 我对大连的房地产市场不是很了解,但是按照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规律,大连的房地产没有人去炒才不正常,大连又是一个宜居城市,还是有一定的需求支撑的。 城市发展了、经济发展加快了,房价也就随之上涨了。这是市场规律,很难逆转。 就好比任志强所说:为有钱人盖房。 开始我也觉得不可理喻,因为我也希望购房,而且希望购房压力不那么大。但是想想他说的有道理: 房地产产品本身就不应该是大众消费品,居者有其屋不代表大家都买房。国外很多人都是终身租房居住。房地产这种商品是市场调节的产物,不会因为老百姓需要他就降价,只要有需求,别管是真实需求(真正购房自住的人)还是泡沫化的需求(比如炒房者),他都会按照市场的意图调节价格。就如现在大家这么关心房地产市场一样,这不正说明了需求的旺盛吗? 商品,都是越紧俏越贵。
你没讲清楚是什么地段,总要先看地段的再说价格吧,内环10000,中环7000-8000,外环5500
中国经济时报:什么样的房地产利益集团不可耻 -------------------------------------------------------------------------------- 2005年10月14日11:58 中国经济时报 文/郭之纯 著名房地产大鳄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近日撰文,对开发商遭受社会一致声讨的现状表示极大不满。他援引马克思《资本论》里所写的“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这句话为论据,认为开发商争取自己的利益既不是可耻的事情,也不是错误的,并由此推及“利益集团”一词,称该词不应成为贬义词,表示“坚决反对用开发商是个利益集团作为批评的理由和原因”。 单从字面上分析,任老板说的或许确实符合逻辑。“无利不起早”,人为自己的利益谋划确实是正当的事情。但是,利益不可耻,并不能推导出所有的“利益集团”都同样不可耻——“君子爱财”固然没错,而关键还在于要“取之有道”。正如人们单纯谋生不可耻,但若以欺骗抢劫偷盗等方式谋生就很可耻一样。现在的房地产商人也即被人们诟病的“房产利益集团”,追逐利益时遵循的又是怎样的一种“道”呢? 许多信息已经证明,当前的房地产“利益集团”中,并不是只有房地产商人这一个角色,绝大多数的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也基本上不是房地产商人的独角戏——许多房地产商人为了追逐利益,不仅勾结了权贵,而且诱奸了学术。他们因为在GDP方面的巨大贡献成为某些地方官员的座上宾,也诱使一些专家积极投靠,摇旗鼓噪,几乎成为“售楼小姐”。可以说,在当前的房地产“利益集团”中,普遍有着权、学、商这三种角色。 当然,如果单纯只是这样,还仍然不能被称作“可耻”。问题的关键是,在权、学、商合谋的态势下,这个房地产“利益集团”的利益冲动已经极大的膨胀,推起了一波又一波的房价上涨潮。近些年来,由于房地产价格不断蹿升,许多购房者,已经几乎要终生为一套房子打工——更有些人,即便终生打工也已经无法买得起一套稍微像样的房子。而即便如此,他们却基本上没有什么抗争的机会,甚至连话语权也没有,如同被置于刀俎上的鱼肉,只能忍受宰割——这样的局面,当然已经失去了道德上的合理性。此时,人们认为这样的房地产利益集团可耻,或许还是远远不够的! 北大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周其仁教授近日撰文,对“房价问题其实是个政治问题”作了充分的论述。若从周其仁教授的逻辑出发,当前的房地产“利益集团”不仅有可耻的成分,甚至还是可怕的——因为这个“利益集团”的利益满足,竟然是以公众不良情绪的积蓄乃至社会公平的流失为代价。对这种不独要挟经济,甚至还破坏政治稳定的“利益集团”,人们又怎能不提起警惕,一致声讨! 所以,虽不能说所有的利益集团都可耻,但也决不是所有的利益集团都不可耻。很多事实表明,当前社会中,可耻的利益集团实在是太多太多,并且不只有房地产领域有所体现。如10月13日媒体上的另一则重磅新闻——药品第17次降价政策遭遇“肠梗阻”,仔细分析之下,其原因也在于此:阻碍药品降价的罪魁祸首,当然是那些大大小小的“医药利益集团”。可以说,既得利益者任志强老板以争取利益正当性推导出“利益集团”不可耻,其实是在偷换概念,愚弄公众,无视常识。 有人曾总结道,当今社会有一道独特的“景观”:专家现身售楼现场,摇唇鼓舌,越来越像商人;同时商人现身讲坛,著书立说,越来越像专家。该事件,似是对这一总结的生动注脚,可以说,这一事件,让人们看到了“利益集团”打着学术幌子“无赖化”的程度——所以,不仅不是“不可耻”,而且是太可耻。
一. 读了任老板的狡辩话,我的反应是四个字"蚩之以鼻! 二. 总是有一种似乎道理十足的理由: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它能带动一系列其它产业的发展,对国民经济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等等.好像房地产业做得越大越好.这样,似乎开发商赚的钱越多,对国家贡献就越大. 还有人吓唬老百姓,说房地产业大滑坡,将有很多人失业,国家经济受影响,GDP下降,真是恨不得让开发商的钱袋一夜间再鼓起十倍. 三. 利用人们需要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和有些人急需房屋的要求,趁机大捞一把,反正赚钱是不怕多的.这就是所谓开发商追求的"利益"最大化.需要说明的是,开发商的暴利是善良的人们难以想象的.那决不是10%,20%的问题,有的竟可高达100%.(当然这是极少数). 四.开发商究竟有多大本事?老实说,真有本事的不多,差不多都是靠搞关系,玩把戏发达起来的.没有官员与开发商结合,嘿嘿,开发商恐怕是发不了财的.这些人哪天晚上不陪相关人士吃喝?吃喝完后也也许还要有点别的节目.他们是腐蚀干部的专家!你说无耻还是不无耻! 五.住宅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如果房价始终上涨,我完全同意这不仅是一个商品价格问题,而且是政治问题,有可能成为一种社会不安定因素.周其仁教授的论述,是非常贴切的,值得人们深思.因此,我们迫切希望房价下降,不只是为老百姓能买得起房着想,还是为了有一个安定的社会环境着想. 六.据说有些所谓专家,一面说房价还会上涨,劝人买房趁早,另一面在搞倒房生意.令人心寒呀! 七,总之,在我看来,房地产集团公司是不折不扣的无耻! 八. 普通老百姓也会去炒房,这真是天下奇闻! 谁都知道,在上海和北京这样房价极高的地方,没有几百万块闲钱,谈何炒房?要是普通老百姓也能加入到炒房行列中,老百姓都那么富,也就根本不存在房价问题了.老百姓对房价谈论得最多的,是对房价飞涨的不满,岂是如何去炒房? 那些炒房者,大多都是些特殊人物,腰缠万贯,兴风作浪,为一已利益而干出伤天害民的事来.需要特别指出,我在上面引用媒体评述中的话,在炒房者中,竟有所谓专家!真是空前的无耻! 我认识几个开发商,他们发财速度之快,另人发指.要是不无耻,那是根本不可能在那么短时间内积聚这么多财富的. 说开发商集团可怕,那我完全同意.这个集团如果继续发展下去,其后果是很糟糕的. 老百姓要对房价上涨负点责任,这可是有点理.有些人买房不是为了实用,而是存在着一种攀比心理,看到别人有了所谓"大平米"房,自己也要赶上去,不惜将多年积攒的辛苦钱用来买房,为开发商已经鼓鼓的钱包再添上一笔.现在号召建设节约型社会,有必要大力宣传在住房问题上的理性消费观念.这是政府部门,媒体和专家学者都应负起的责任.
这些情况不是这两年才有,已经很多年了,这两年房价大涨是土地的供应量大大减少,土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使手中有土地的开发商也囤积居奇,抬高房屋价格,主要原因就是这样。
湖南省的收费标准是:契税2%,维修基金3%,印花税0.05%。
按自己的需要买房,千万不要攀比,不要把自己多年积攒的辛苦钱所到开发商的口袋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