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的贷款的钱应该什么时候到我的帐户?
您好!买家是贷款买我的房子的,她现在付了30%给我,余下的70%约定:等交易结束后一次性付清.但是现在是银行的贷款不知道什么时候发下来,还有更糟糕的是当初中介商列的合同里没有把具体的这70%的余款交期写进去.是不是我只有等她的结果了,自己没有任何努力的余地?这里的交易结束指的是过户的日期吗?我们约定的过户日期是4月13日.以上请帮助我,谢谢!
不会的,既然合同中没有详细说明,你可以随时要求买受人支付余款,但应该给买受人一个合理的准备时间,那就是贷款所需的合理时间,是有法律依据的。
不会的,既然合同中没有详细说明,你可以随时要求买受人支付余款,但应该给买受人一个合理的准备时间,那就是贷款所需的合理时间,是有法律依据的。收起
既然你是通过经纪公司来给你们双方来运做的话,就没有问题了.因为买方是通过银行来贷款的,70%的余款会在你们过户以后,买方把产权证拿到银行抵押以后,银行和他建立了贷款手续,银行会把70%的余款一般在7个工作日后划到你的帐户上面,这个你没有必要担心.
既然你是通过经纪公司来给你们双方来运做的话,就没有问题了.因为买方是通过银行来贷款的,70%的余款会在你们过户以后,买方把产权证拿到银行抵押以后,银行和他建立了贷款手续,银行会把70%的余款一般在7个工作日后划到你的帐户上面,这个你没有必要担心.收起
算了,接触过这个的都知道这只是糊弄业主的东西.无非就是拉几根线,装几个监视器,弄个网络就叫智能化.太假了. 看看国外的智能化住宅,那才叫智能化,国内的最多称的上是网络化. 如果真看重这个,还不如去看看环境,毕竟舒适才是最重要的.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