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已经张贴拆迁公告那么最好谨慎,这种情况下几乎不可能完成使用权过户
买房子是人生除婚姻外的头等大事啊,不要轻率的决定,而且是扯了这样的问题呢. 至于房约,只有原有的才有法律效力,你们之间私下的约定虽然并不一定会带给你麻烦,但没有法律效力,只是在你们之间形成的一种意识效果!一旦出现问题,它将不受任何保护.所以,不要认为朋友之间的面子就大意做事,为后果考虑. 好吧,你最好去找个律师到公证处做个书面的约定,这样对大家都好啊.花不多的钱,办方心事儿,不是更好吗? 希望早日解决问题!
1、用你的首付款替他还清剩余贷款,赎出产证去过户; 2、找担保公司或者中介办理“垫资”事宜,缴纳费用由该机构垫资还款; 3、如果产权证还没到银行的话,那么最好不买,十分容易扯皮。
没有问题的,我的朋友两口子的收入和你们相当,两套房子月供4000多,都可以承受。但是他们首付付的比较多。如果可能的话首付可以多付一些。
如果你的房子还在贷款的还款期,办理更名过户是相当困难的.首先你必须向银行申请提前还款,在还清贷款后,注销房产抵押的手续,才准许办理过户更名手续.夫妻双方再带相当证件办理过户更名手续,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过户费用.如果仅仅只是报销供暖费,似乎没必要动用这种手续,不划算且手续复杂.建议你寻找另外途径.
您可以直接带结婚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或房产管理部门把你的老公名字加上即可,这样比较方便。 之前,要到您贷款银行告知一下.
上家(房东)产权人及共有人的身份证原件,产权证原件。 下家(购房人)身份证原件。 如果当事人未领取身份证的,则提供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户口薄。
你的房子如果是每月交房租的,房本是A4纸一半那么大小的,那就是使用权的,这个如果更名没有什么税的,法律规定必须是换房手续才可以更名的,但是你找中介公司可以帮你的,呵呵。。。你只要交纳中介费用就可以了
但从你的陈述不能肯定是否使用权,如果是使用权的话那么不需要缴纳契税,只收取手续费和工本费。如果想转到你的名字下,前提是你和母亲共同居住并且户籍在一起。
一般来说不会有影响,不过最好能到派出所办理新证,或者开具证明材料。
北京市除了别墅等以及标注“北京市产权”的需要到北京市国土局办理过户交易的方才有土地使用证,否则其余的房产土地使用证不发放到个人手里,对于以后的转让等都不受影响
要交的,要交遗产税 具体多少不太清楚了 抱歉
没有交付使用的房产如果想转让的话关键是看开发商能否给更名?更名就是所谓的“改底单”。如果更名的花那么所教费用就很少,如果不能更名那么只能等产权证下发之后才能买买过户,届时就会有成交价5.5%的营业税了。
个人所得税以只有,只是从前是自愿报缴,后来改为强制征收,现在有些地方又恢复自愿报缴制度了,至于会不会再次恢复强制征收那就不好说了
这种办法其实很不稳妥。因为任何的租赁从法律角度来说都是可以撤销的;其次,既然单位有限制那么个人想办理赠与也是很困难的
1、开发商如果不去登记备案,有可能房子被抵押了,必须到消费者协会投诉;2、备案以后如果想卖掉,几乎和二手房交易的流程差不多了,很麻烦,必须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咨询。
最简单的办法到成都房产中心,人民中路喜来登酒店对面一问最清楚了 你现在是觉得因为他是旧房改造的不合理,还是因为公摊太高或是因为燃气入户费用的问题呢?
1、我买了一套房,购房合同上写了两个人的名字(A和B),现在考虑到以后再买一套会多交很多费用,所以想把房产证上只写A一个人的名字,不知道行不行,变更手续麻烦不? 可以,而且你可以从合同开始变更,即与开发商协商,先解除合同,然后再以A的名义重新签订合同。如果拿着写有两个人名的合同,到房产部门却要求办理一个人的产权证,一般情况下要么不给办,要么多收费用,这个你得问问当地房产部门。 不过这样办有一个问题,因为你们现在是男女朋友关系,即非婚姻关系,如果只写一个人的名字,这套房就会被视会该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将来结婚后,可不被视为共同财产的。 2、这种情况下,如果变更了房产证姓名,那下一套房用B的名字买,会不会算做购买第二套房呢?(第一套房合同上有B的名字,但房产证上无B) 不算
要是我就都受到这样的侵害了,是绝对不会只是用协调的方法去解决问题了,应该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宜。 祝你好运1
房产证要看好,最好的办法了,最好你叫公证处来,在签这份合同。这样对你有保证,这个不能排除中介公司欺骗你的钱,叫上公证处看一下委托书,土地证现在没有什么用途。不过这种房子,你最好不要卖,我是站在你的角度考虑,因为你的这个房子肯定卖贵了,为什么了?原因很简单,房东不来,有多种可能,我先其中最历害的一种,就是这个中介先把房屋吃下来,在卖给你,你能看的懂吗?如果不懂的话的,可以留言给我。
首先找房产测绘部门测绘该工人房面积,可以和开发商协调退房款事宜,如果这条行不通,持合同原件到房产局开发管理办公室投诉,由他们来解决。
如果你的弟弟没有持有授权委托书的话,那么合同是无效的,但是定金责任还是需要你方承担的,你方包括作为签约人你的弟弟
如果合同没有备案的话,那么还存在变更合同(改底单)的交易方法。 目前来看,办法有一个,但是实际操作难度很大,就是购买方先帮助你偿还一部分贷款,待产权证下发之后办理过户
首先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他老婆不出面签字的话必须要有他老婆的授权一般银行认可的是公正授权要不然出了问题你最坏的打算就是房产让人收回应为合同无效 同时他贷款办理的方式欠佳对你的风险太大 正常的操作是买卖双方找担保公司提供居间担保由担保公司垫付8万并办理按揭手续 这样你的风险是最底的我给你一邮件有问题可以找我闫先生
两证是可以自己去办的啊!开发商为什么不给办土地证是什么原因呢?如果是他手续不齐备,你当然可以告他,如果他手续齐了你可以自己去申请办理啊!而且很多地方的两证是一起办理的,现在你拿到了自己的房产证了吗?如果已经拿到了,你可以凭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房产证自己去有关部门办理。
你不承认,这合同就无效.因为产权人不是你弟弟,是你. 你弟弟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有可能被人告诈骗. 解除合同你不承担任何责任.你委托给中介,但你没有认可现在买家的条件.这合同只是买家的单方意思表示,并不是甲乙双方协商的 结果. 中介为了促成交易,在证件不全的情况下就让非产权人也非公证委托人与下家签合同,你们可以去投诉这个中介. 还有,即使你的合同有效也只是处于生效阶段,因为只付了定金,没有付首付款,即使违约,也只能按定金罚则来做.不过,你的买卖合同根本不成立.
这叫做低合同价,对上家来说可以省营业税,对中介来说是促成交易。对下家来说是省契税,但下家要考虑到以后自己若要卖该房,则相应的下家也可能要交营业税,若是全额营业税,那没什么影响,若是差额营业税,那就意味着下家要交纳的营业税多,因为交易中心核税是按当时买进时交纳的契税完税凭证来核税的。还有,就是以后若有新的政策出来,如要征收个人所得税,物业税等,做低合同价对下家都不利,但对上家是一点影响都没有了,因为上家把房子转让后,就与他没任何关系了。 假如下家买房确实是居住,而且居住的时间很长,5年以上,那可以考虑适当做低合同价,但像这样23万的房子,做低到13万,有点过分。目前是省了10万块中的一点契税,但以后呢?这10万块若要征收20%的个税呢? 可以到周边中介公司去了解。 不知道楼主的房子是在哪里的,若是在上海,肯定不可以你这样一来操作.13万的房子,13万的贷款,也就是说你的房子是零首付,银行承担了100%的风险.(尽管你实际不是只付13万.)但银行和交易中心只认你的合同,你想想这样可能吗?你买房一点风险都不担.那你后面的房险也不要投了,反正风险不在你,有事银行担着了,你还省点保险费. 做低价格,对中介一点影响都没有.对上家是100%的利,上家可以少交税,对你是目前似乎有点利,少了点契税,但从长远来考虑,我前面有说,你真的得好好考虑.你的价格做低得离谱!!!
只要开发商具备房管局发行的正式格式合同,说明手续齐全,可以销售和办理产权。 虽然正规的开发商必须采用房管局买到的格式合同,但是必须注意: 1、户名一定提前想好,一旦确定不容易更改; 2、面积确定好,误差的处理原则确定好,一般开发商总是选择对他有利的选项,你必须坚持对你有利的选项。 3、总价确定好,付款方式、时间确定好; 4、交房日期确定好,延期的违约责任确定好; 5、装修标准确定好,免得有争议,可以增加补充协议; 6、产权证的办理时间确定好时限; 7、质量保证确定好。 双方签字后一定复印留底妥善保存。 最关键是签订合同后务必买卖双方一同去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合同才生效,才受到法律保护。
两者没有实质性差别,但现在一般都用<商品房买卖合同>,契约已经是一个很古老的称谓了.
这个问题应该是属于不可抗力因素的特性了 在这个问题上站在哪一方的立场上都有理 如果你们的合同里面对这种不可抗力的因素没有特别的注明的话最好的方法是你们坐在一起好好的协商协商.若有注明就按注明走咯
如果房子的产权已经过户到你的名下的话,就没有必要再签订什么合同了。
最好按成交价交纳,如果做低评避税的话也可以,就是对于以后你再卖的话回交纳更多的税.
你的理由不充足 定金不会退的 你只有协商或通过法律来解决了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而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对象范围不同。住房公积金的建立范围基本上是各单位的全体在职职工,离退休职工不建立;住房补贴的发放对象范围是各单位的无房职工和住房面积未达到其职级所对应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职工,包括离退休职工,是全体职工中(符合特定条件)的一部分职工。 (2)构成不同。住房公积金是由职工个人从工资中扣缴和单位资助两部分构成;住房补贴是由单位单方面给予职工的资助,不需职工个人从工资中作扣缴。 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联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某种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等同于住房补贴。企事业单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时,既可以采取建立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形式,也可以采取直接发放住房补贴的形式。因此,在单位采取建立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形式实行货币化时,此时在职工原有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基础上新补充的住房公积金部门实质上就是住房补贴。 (2)单位用于资助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相同。这两种资金的来源都是首先立足于单位原有住房基金划转,不足部门区分单位不同性质分别由财政预算拨付或列支成本费用。 (3)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基本相同。目前住房补贴资金是必须要在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系统开立职工住房补贴账户,比照住房公积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的,与住房公积金分别核算。两者在具体的资金管理模式和使用方向上基本一致。 (4)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在税收优惠上是相同的。职工的该两项资金均免征个人所得税。 (5)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在所有权归属上是相同的。职工个人帐户中的住房公积金以及住房补贴均归职工个人所有。 (6)对于机关事业单位(还包括参照机关住房分配货币化模式的企事业单位)的无房或未达标老职工而言,领取的住房补贴多少与职工何时建立住房公积金有关。老职工是指1998年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职工(包括1998年年底前离退休的职工)。机关无房老职工的住房补贴由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两部门组成,其中一次性补贴的计算公式是:一次性补贴额=(职工1998年月均标准工资*1999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1999年度工龄补贴额*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工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机关住房未达标老职工领取差额补贴,差额补贴额计算公式是:差额补贴额=(1999年度基准补贴额+1999年度工龄补贴额*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差额面积。因此,从公式可见,机关老职工(住房达标者除外)无论是无房还是住房未达标,其住房公积金的建立时间,关系到其领取的住房补贴额的多少,虽然这种影响可能并不大。 (7)在目前新的住房分配制度下,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途径,主要是利用包括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工资及积蓄在内的资金,并通过住房贷款的支持来解决。即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是新的住房分配制度下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两个重要资金来源。 什么是公积金贷款? 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2年以上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即可享受公积金贷款。其贷款的条件是:借款人及其家属亲属缴存的公积金总额至少达到新购建(大修)住房支出的30%;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住房公积金如何支取和使用? 一、购买、建造、大修自有住房时的支取。 《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职工按照《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支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的,应当提供下列证明: 1、购买自有住房的,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建造自有住房的,提供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大修自有住房的,提供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2、支取同居一处家庭成员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同居一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按照前款规定支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的,应当在购房合同或协议生效、建造或者大修自有住房被批准之日起半年内,由本人及同居一处家庭成员分别支取。 按照本条规定支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后,职工应当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条例》和本《办法》所称同居一处家庭成员,是指配偶及具有同一户籍的直系亲属。 二、其他情况下的支取。 《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职工按照《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支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的,应当提供下列证明: 1、职工离休、退休的,提供合法有效的离休、退休证明; 2、职工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或者出境登记卡; 3、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区、县以上医院证明; 4、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供合法死亡证明。 按照前款规定支取职式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的,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由单位办理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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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最主要是看你的缴存金额和缴存比例,计算公式为: [缴存金额/缴存比例 - 400(家庭最低生活支出)]/申请借款年限对应的最高贷款额计算系数(附件中可查询),得出来的数四舍五入,就是你可以贷的金额了,如果超过40万,你可以申请贴息贷款,概念和组合贷款类似,管理中心每年定期将贴息资金划入符合贴息条件的申请人在管理中心指定的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中。
有担保公司担保你就按公积金的各步办就行了,下而办件流程.供参考. 公积金贷款 贷款申请条件 1、 在沈阳工作并在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职工; 2、 申请贷款前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所在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3、 购房的首期付款不低于30%; 4、 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付贷款能力; 5、 同意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还款保证方式; 6、 借款人(有配偶的含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数额较大的其他债务。 7、个人最高贷15万,双方最高贷25万 一、借款人提供贷款材料 1、身份证双方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4份配偶2份; 2、户口本双方原件(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1份 3、(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照片页、内容页) (2)未婚提供单身证明原件(沈阳市户口到户籍所在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外地户口在户 籍所在地有关部门办理) (3)离婚提供离婚证、单身证明原件 4、双方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证明原件(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各1份 5、住房公积金储蓄查询卡 6、备案合同1份 7、普通购房合同3份 8、预售许可证复印件3份 9、门牌审批表复印件3份 10、购房全额发票原件 11、准住通知单原件 12、契税收据原件第四联 13、维修基金收据原件第五联 14、开发商的开户银行及账号 二、收费 1、契税:总房款×1.5%(144m2以上含144 m2、单价5680元/ m2以上含5680元按4%计算) (交财政局) 2、基金:面积×2300×2.5%(2300元以上按2300元计算) 总房款×2.5%(2300元以下) (交房产局) 3、律师费:600元 4、担保费(10年以上0.9‰,10年以下0.8‰) 5、房证及抵押480元 三、办件流程 (一)个人贷款窗口1提供手续审批 1、 身份证双方原件及复印各1份; 2、 户口本双方原件(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1份 3、(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照片页、内容页) (2)未婚提供单身证明原件(沈阳市户口到户籍所在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外地户口在户 籍所在地有关部门办理) (3)离婚提供离婚证、单身证明原件 4、双方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证明原件(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各1份 5、住房公积金储蓄查询卡 6、备案合同1份(审后返回) 7、普通购房合同1份 8、公积金申请表1份 9、预售许可证复印件1份 10、门牌审批表复印件1份 (二)个人贷款窗口2开卡、签字 1、 到2号窗口取表 2、 到指定银行开卡 3、 回2号窗口双方签字、按手印(借款合同4份、抵押合同4份) (三)担保窗口 1、 备案合同1份 2、 普通合同2份 3、预售许可证复印件2份 4、门牌审批表复印件2份 5、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共有人1份 6、契税收据原件第四联 7、维修基金收据原件第五联 8、购房全额发票原件 9、准住通知单原件 (四)到工商银行交担保费 (五)回担保窗口换收据 1、 担保费(10年以上0.9‰,10年以下0.8‰) 2、 房证及抵押470元 3、 抵押表签字、按手印(年月日不签) (六)银行电话通知后,到开卡行签字
出国了怎么就给出5分的题呀?? 出国如果还回来的话 那这些都要保留 一后能用上 不回来也可留 因为亲戚朋友们总要有个买房的 万一你能帮上一把那就很好了 要是不想整了 可以 把基金什么的都提出来 但是手续也不少
主要是公积金审核时间太长,手续比较复杂,KFS为了迅速回笼资金,大多不愿意采用这种方式.
可以 但具体程序还需按原单位的流程来走 你可以直接了解上公积金的原单位的流程
开发商有相关的备案流程, 包括合同的盖章等可能需要一些时间 但结果是一定会有一份原件可以拿到的
你拜托认识的人协商一下.一定要三思.这可是你的责任
有事情可以咨询我.我是链家房地产公司的,我们告诉可以代办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服务!!
收据?不会吧,你交了首付款,首付款的发票是一定要开的,交房的时候开的是总房款发票,有首付款发票就可以提取公积金了。账户里余额都可以提取来,只要有一个保留账户的金额就够了。
没有工作单位只有等到退休后,才能将公积金悉数取出。你如果和以前单位的关系好,可试试由他们帮你接着取,但是好象不能全取的。
3年,利率为4.14%,每1万元还295.86元,贷6万的话每月月供为1775.16元,每月利息为108.5元,3年总利息为3905.76元.
规定就是规定,你现在的情况相当于没有住房贷款,是不可以提的。 具体的您可以自己看看本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不过有些城市住房装修是可以提公积金的,你可以查查还是有办法的
谁说是这样的?如果没有收楼之前就发现房子有问题,等到收楼的时候看都不看问题搞好了没有就收楼,你肯吗?
如果你是公产或企业产 你可以打电话到房管站就会有人来给你修 如果是私产那你就只能铺油毡了 我也自能想到这么多了
注意:此处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采取任何行动的依据。如果您需要专业的律师服务和咨询意见,请按照本站所提供的信息另行咨询。你可以通过网站 提供的律师联系信息进行进一步咨询,或者email至 zhw7@ 诉讼费的收费标准和计算方法(表)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诉讼费包括两个方面: 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案件受理费可分为: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2、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其他诉讼费用。人民法院除了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还应收取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主要包括: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3、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4、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 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 离婚案件 每件10元至50元 财产总额超过10000元的部分收1%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案件 每件50元至100元 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 其他非财产案件 每件10元至50元 劳动争议案件 每件30元至100元 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每件500元至1000元 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 破产案件 按破产企业财产总值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算,减半交纳 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治安行政案件 每件5元至30元 专利行政案件 每件50元至400元 其他行政案件 每件30元至100元 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 财产案件收费(按争议标的计算) 1000元以下 50元 1000-50000元 标的×4%+10元 50000-100000元 标的×3%+510元 100000-200000元 标的×2%+1510元 200000-500000元 标的×1.5%+2510元 500000-1000000元 标的×1%+5010元 1000000元以上 标的×0.5%+10010元
重要的是你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已经登记备案,如果已经办理就生效了,合同上面有关于产权证办理的时限。不过一般即使开发商满足了办理产权证的条件,手续齐全,有的地方也需要1~2年才能够拿到产权证,当然要督促开发商及时报送材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否则可以到消协投诉。
参加单位集资建房后,原来个人的福利房单位按原价收回,符合不符合国家的房改政策? 在这个问题中存在一个问题,原来个人的福利房有个人房产证吗? 不是地产证,如果有则不可按照原价收回,还有如果原来个人的福利房单位有文件或者你有证明的话则也不可以以原价收回,必须按照现在的市场价格收回! 因为,合同已经成立,也就是原来个人的福利房的购房合同成立,房子已经属于你个人所有。 另外新建的房子还该不该套用97年的房改政策,如科级享受90平方米,处级享受120平方米.超出的部分再按2.5的房价加收购房款? 综上,房子99的概率不可以按照原价收回! 如科级享受90平方米,处级享受120平方米.超出的部分再按2.5的房价加收购房款? 这是单位的政策,完全可以! 手续办好,要有证据啊,就是证明材料啊
3500以内在开发区买不到新房 现在最便宜的就是东城天下,3680起价(乾豪开发)地址还是在双D港那块,实在是太偏僻了,稍微好一点的要5000左右 位于海边和闹市区的房价基本是在6000以上 按照这个类推 你应该知道二手房的价格了
我晕,房价还没听过什么时候会跌,只会越来越高,价钱合适就赶紧出手吧,别指望能价钱能跌!
金马路 五彩成段这的新楼7800/平米 楼没盖就卖光了
两个人都要去,应该把这件事弄清楚,要得到一个准确的答案才行。
商业房的交易费用根据各个地方的不同收费标准也不同。具体你问一下你们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我们这交易手续费为房屋成交金额的1.5%(双方各半,即买卖方各0.75%) 转移登记费为每240元/件 由买方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