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目前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建议你联络其它业主一起找开发商,提出赔偿,看开发商会不会因此重视一些.
看看你们的购房合同有没有这方面的约定,开发商有告知你的义务,如果管道站用了你购买的空间就可以要求赔偿
每个单位分房政策不一样。视情况而定,要两套小面积,加钱了~~~`问题不明确。要两套多大的
很遗憾,深圳早就没有能满足你要求的房子了. 估计满足你的要求的房子至少是价位两倍以上了.
由于天然气严禁安装在卧室,因此如果小户型只有卧室,没有独立的厨房就无法安装,因为怕中毒。
目前我国法律对不可抗拒因素应该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开发商还是拒绝交房,可以起诉他
火车站附近最大的缺点就是太吵,如果你或者家人是一个对声音比较敏感的,那么建议你不要买,不要搬了住进去后又为晚上失眠而烦恼。 虽然在火车站旁边,但火车对房屋的影响较小,如果房屋建造质量很好,这点可以放心。 买房其他应该注意的问题: 二手房价格虽然较一手房低,但却会出现较一手房更多的问题,二级市场自开放以来,买房者与卖房者心态一直不平稳,对市场价格拿不准,卖方总希望把自己的房与商品房比较,定价较高;买房者认为房改房是旧房,价格应比普通商品房便宜得多。二级市场真正的价格应该怎样,目前市场大致价位情况分析。 不过,并非所有房改房都可上市交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以成本价购买且与原产权单位没有事先约定的可以直接上市交易。 (1) 一看房屋所有权证第一页或第二页有"成本价出售住房"、"成本价出售住宅"或"私更成"等红色印章字样,则表示该房屋以成本价购买。 (2) 二看与原购房单位签订的买卖协议中是否有诸如:"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出售转让需经原产权单位同意"或"五年之内不可以上市"等条款约定。 2.以成本价购买且与原产权单位有事先约定的或以标准价、优惠价购买的,需向原产权单位提交《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出售征询意见表》,原产权单位盖章同意后就可上市交易。 (1)一看房屋所有权证第一页有"*私优"、"*私标准"、"优惠出售"或"标准出售"等红色印章字样,则表示该房屋以标准价或优惠价购买。 (2)二看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买卖协议中的约定。 房改房的交易过程即是产权转移的过程,为保证房款、房产的顺利转移,需要办理居间担
如果自己住,就不要买了,火车站附近流动人口多,治安不好,还有就是嘈声大;如果投资可以买,因流动人多,好租,不愁租不出去.
一般来说,决定因素是地段,其次考虑的就是内在的比如楼层、户型、开间、朝向、通风等等,但是内在的大多因个人喜好以及对于舒适度的要求而定
1、哪个开发商?开发商的信誉; 2、房屋位置、朝向、楼层、面积以及价位; 3、周边配套设施以及小区环境; 4、交房时间、开发商的承诺及如开发商违约该如何处理(建议找律师 咨询); 5、物业如何(管理上及收费上); 6、如果贷款需仔细计算每月月供多少,购买自己承受范围内的房屋。
开发商需提供"三书一表",即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登记备案表、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商品房验收合格证书。此外还应该提供房管局对小区单位面积实测后出具的“房屋面积测量报告”,根据该报告进行合同面积补差;楼梯出现裂缝说明建筑质量存在问题,和是否现浇没有关系,请相关单位来进行责任鉴定.
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公摊面积 从这个公式中可以看出公摊面积直接影响建筑面积的大小 公摊面积包括楼梯间、电梯间、外墙、设备间等 砖混结构公摊系数为13%左右。 框架结构的公摊面积比砖混结构多电梯间、过道及设备间。面积的测算根据设计的不同,幅度较大。其中,高层点式住宅公摊面积较小。 在设计过程中,有的过道面积偏长、设备间面积偏大,公摊系数可能在40%左右,这也是很平常的事情。 故在买房时一定要看它的得房率!!!
胖哥哥 :你好! 预售商品房的钱必须专款专用。开发商把钱挪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监管不力!应该向当地政府投诉开发商和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由政府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措施补救,并对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进行处理。
房改房是原来许多单位通过给职工福利分房分下来的房子,那时单位职工对这种房产只有使用的权力没有产权,后来大概在96年左右国家不允许单位再分给职工房产(就是所谓的“房改”),所以单位允许职工如愿意买成产权就可以相当于此房的成本的价格购买下来的称为成本价房,此房产职工有100%产权,只是因为当时购买价格比较低所以在上市交易时要给国家补齐一个15.6*建筑面积的土地出让金才可以上市交易,而有些是用优惠价(或标准价)购买的此种房产,职工有94%的产权,单位有6%的产权,这种房上市交易须先补6%产权,再补土地出让金,即1560*6%*1%*建筑面积,而不愿意买成产权愿意继续每月交房租的房子就是现在的使用权房.商品房就是开发商建造的以盈利为目的的房产,是一种商品,经济适用房是国家无偿划拨土地建造的给特定的人居住的房产.购买这种房产的人是需要国家审批的.经济适用房在交易时还需缴纳10%综合地价款(具体须交纳的其他费用下面会说). 在北京,认定140平米以上(含)房产为非普通住宅----这是最基本的,还有两个认定条件但不常用(小区容积率在1.0以下,平均售价高于当地综合水平1.2倍以上).而140平米以下的为普通住宅. 使用权的房子可以通过换入换出的形式交易,而有些使用权的房子是可以买成产权的(大多数,不是全部) 另外各种性质房产所需交纳费用: 经济适用房: 未满五年: 综合地价款:(50-当年购入价)*10%(卖方缴纳) 营业税:当年购入价*5.5%(卖方缴纳) 交易契税:当年购入价*1.5%(买方缴纳) 印花税:当年购入价*0.05%(买卖双方各缴纳) 证件工本费:5元 满五年: 综合地价款:成交价(50万)*10%(卖方缴纳) 营业税:当年购入价*5.5%(卖方缴纳) 交易契税:当年购入价*1.5%(买方缴纳) 印花税:当年购入价*0.05%(买卖双方各缴纳) 证件工本费:5元 商品房: 满五年: 交易契税:当年购入价*1.5%(买方缴纳) 印花税:当年购入价*0.05%(买卖双方各缴纳) 证件工本费:5元 个人所得税:(成交价-当年购入价-装修费-契税-印花税....)*20% 未满五年: 营业税:成交价*5.5%(卖方缴纳) 交易契税:当年购入价*1.5%(买方缴纳) 印花税:当年购入价*0.05%(买卖双方各缴纳) 证件工本费:5元 个人所得税:(成交价-当年购入价-装修费-契税-印花税....)*20% 北京140平米以下视为非普通住宅,140平米以上或单位产权房交易契税按3%缴纳 已购公房: 1,成本价房: 土地出让金:当年成本价(北京是1560)*建筑面积*1%(买方缴纳) 其他税费同商品房 营业税如可以确定,同商品房办法征收,如不能确定,按成交价的1%征收 2,优惠价房: 补齐成本价:当年成本价(北京是1560)*建筑面积*6%(买方缴纳) 再缴纳土地出让金,同上 确定购房时间: 房改房:看原始购房协议或首次购房收据(银钱收据) 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看契税票 回迁经济适用房:可看购房发票 关于使用权的房子的买卖不用缴纳国家规定的各种税费,但是要花一些灰色费用,如果你没认识人可以找中介公司帮忙交易。各区县标准不同,大概2-3万
毋容置疑:欺诈!你的猜疑是有道理的。你的同学大概也是一“中介”,要么他不该给你积极提出借高利贷的。现在杀熟的事很多。更可疑之处是:房主“出远门”了,在这个节骨眼上他怎么能“弃金而走”呢?建议:放弃此房,索要定金,但损失定金的可能性大一些。
首先说一下,五年后的保证就算有律师保证也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房价是否过高,可参考周边房子的价格来比一下,二手房按揭一般是总房款的60%,过户费其实就是各项税费的总和加上工本费。而工本费只有300元左右。内部转名是行不通的,房产证在房产登记部门有登记,就算是赠与,税费也不少。这是国家为了防止买卖双方逃税而设立的新规。
合同的变更从原因和程序上有以下4种情况: 1、当事人各方协商同意变更合同 2、情势变更情况下当事人诉请变更合同或法院依职权裁决变更合同 3、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变更合同 4、形成权人行使形成权使合同变更 你想修改合同就必须同开发商进行协商,别无他路。 彼此之间的合同要修改必须达成合意,否则就变更不了
你的贷款已经开始还款了,那对开发商来说你已经全款付清了,你跟开发商再没有任何经济关系,即使你贷款出了问题,也是跟银行有关系,所以你要是计算违约金的话,是按总房款来计算的.
不怕不怕 :你好! 这里有两个问题,一是这个项目是否是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是开发商破产前,你和开发商办理了房产交接手续吗?如果是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办了交接手续,可以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一个开发商破产的证明,可以办理交纳契税和产权证及公积金提取等手续。如果两个问题有一个没有办,你和开发商的买卖就没有完成,你和开发商的关系还停留在债权关系阶段,就办不到产权证。你只有等待该企业清盘时申请破产赔偿,能赔多少,就看开发商的破产的资产了。
问题是房价现在是不是已经上涨?如果上涨,即使开发商退房,你也无法买到当时价格的房子了,因此自己算一下是否让开发商退4%的房款更合算?如果开发商不退,可以到当地消协投诉。
和付款相对应的产权转移方式和时间程序, 房屋附属物的标注,原户主户口迁出时间,学区房现阶段原户口有无人正在接受义务教育……要注意的太多,最好找个中介公司。
虽然有购房合同了,只要没有办理产权证就可以的,只需要办理产权证时换成现在的人名字就可以。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相比之下,“订金”虽不是法律上的“定金”,但在签合同时,却经常使用。一字之差,意思大相径庭。合同中,如果写的是“订金”,一方违约,另一方无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只能得到原额。 有些个人和企业利用人们法律知识的欠缺,在订立合同时,故意设下陷阱,将“定金”写成“订金”,以逃避法律制裁。为避免损失,与他人签合同时,一定要留点神。 专家称:订金、诚意金不能适用定金法则 近日来,本报接到好几起关于定金和订金方面的咨询和投诉,而记者日前从贵阳市工商局“12315”以及各级消协了解到,今年以来,定金投诉已经成了贵阳房地产投诉的新热点。由于贵阳房地产市场中一些项目开发进度较慢,而市民住房消费又比较旺盛,因而交纳订金、诚意金等现象比较多,由于期房开发中的很多不确定因素影响,使关于定金和订金之类的投诉不断攀升。近日,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就定金、订金和诚意金方面的问题作了详解。 定金受定金法则保护 据贵阳市消协负责人介绍,定金指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履行,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向对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定金法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条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第九十一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因此从法律角度看,定金有双重性质。第一,它可作为合同的担保,以保证合同履行。第二,可以起到合同成立的证明作用。定金作为一把双刃剑,还具有惩罚性。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要双倍返还定金。定金作为法定的形式,法律有其具体的要求:1、形式要件,必须签订书面的形式;2、数额的限定,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 订金概念不规范 市消协人士告诉记者,订金与定金仅一字之差,在法律性质上却有天壤之别。有很多购房者把订金当成定金,最后无法维权。这一点要特别注意,订金不是一个规范的概念,在法律上仅作为一种预付款的性质,是预付款的一部分,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不具有担保性质。合同履行的订金只能抵充房款,不履行也只能如数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由此可见,当事人在合同中写明“订金”而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则不能适用定金法则。因此,购房者签字时一定要认真仔细,否则到时后悔不迭。 诚意金只适用“内部认购” 一位购房者来电咨询,他看中的楼盘才刚刚动工,如果现在预订,就要交纳2万元的诚意金,他拿不准能不能交。据法律界人士介绍,诚意金,即意向金,是从港台地区传过来的叫法。目前,诚意金表现在贵阳房地产市场主要是“内部认购”中。这在开发商与购房者双方签订的认购书中多有体现,其实法律上并没有诚意金之说,买卖双方之所以签订诚意金条款,主要是由于我们交易市场的诚实信用体系还不健全,交易主体为了各自的利益往往会违背诚实信用的原则,从而损害一方的利益。 据了解,所谓“诚意金”,是为了证明购房者买房的诚意。如果事后不想认购,诚意金会在规定的时间内退回;一旦认购,诚意金即转为定金,随后进行购房签约。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开发商收取诚意金,最主要的目的还是套牢客户,迅速回笼资金。因此,购房者在交纳诚意金的时候一定要看清合同具体条款再签字,尤其是诚意金的处理方
关键是合同必须要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才生效,在登记备案时,如果土地被抵押就不可以登记,因此只要能够登记就说明没有抵押。 另外如果房子尚未竣工交房,即使缴纳契税也无法办理产权证,银行的规定是只要合同登记备案就可以放贷,根本不需要产权证,期房都是这样按揭的,只有交房后才可以办理产权证。
你要找到开发商的负责人看是否同意更名,如果开发商愿意配合,你可以交纳一定的更名费用直接在开发商处办理,相当于你购买的是一手商品房,能否办理按揭要看开发商是否愿意做担保,通常情况下,已经销售完毕的房屋开发商是不愿意再做按揭的,所以你要先了解清楚这些问题;如果不能更名,最好不要购买,公证对买方而言存在极大的交易风险,而且要办理两次产权,另外有5.5%的营业税,不知这些费用你有没有计算过?没有产权也无法办理二手房按揭。羊西线上楼盘众多,你可以多看看再做决定。
一般来说购房合同和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一致的。但是人员要加或减的话,可以去房产交易中心变更,可能要付些费用。不同城市的户口不能马上迁了吧,结婚后还有年限呢!可去问迁入地的户籍管理部门,不同城市也有不同的规定。
首先要看房东贷款的金额和你贷款的金额是否一样,如果是一样的话,那么就可以办转按揭. 如果金额不同的话,那么就得要房东先把贷款还了,你才能再办贷款,这个手续一定要通过中介公司办理,中介公司会给你们一条龙服务,期间你只需到银行、房产交易中心签字就可以了. 在这个办理期间房东需要来回3次,一次是房东自己去银行把贷款还清手续,在他还贷款的同时,你们可以签定买房合同.第二次是你办贷款时,他和你同时去银行签定有关合同,第三次,是你贷款办好,你们准备交易.
合同上签定的是两个人的名字,所以办理退房也要两个人一起出面办理,并且承担单方面提出退房的违约责任;由于现在还未交房,建议到开发商处办理合同更名手续,变更为你一个人的名字,由于你并不是通过房屋转让牟利,所以收取更名费也不会太高,最多几百元就行了。
据猜测,可能是故意把成交价写低,以减少税负.所以房产证上的登记价也低.
理论上是不可以,但现在有很多拆迁户都是这么做,这种做法俗称是叫改底单,从利益角度来说是可以省不少钱的,但同时这样会给国家造成不小的财政收入,所以政府是明文规定不能这样操作的,这样做不是不可以,我也见过有人这样操作过,并且没什么问题,但前提是你必须与开发商有一定的关系,很铁的那种(不要考虑用钱买通的哪种方式,因为那样也同样有危险),这样的话就可以操作.
北 京 市 房 屋 买 卖 合 同 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房产一事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声明甲方所售房屋已经依法取得北京市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房产证号为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房屋结构为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以产权证上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 甲方保证房屋产权无查封、无抵押,保证提供的材料有效,不含虚假内容,如有虚假内容,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甲方保证所售房屋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规定。甲方对违反国家及北京市关于房屋上市交易政策引起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条 乙方声明乙方购买本合同第一条所述甲方房屋,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承担违反本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_______)。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即支付购房定金计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20000); 2、 如乙方为非贷款客户,则乙方应在签定本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房款给居间方; 3、 如乙方为银行商业贷款客户,则乙方应在评估报告出具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乙方贷款申请之外的剩余房款,即首期房款;银行贷款部分的房款按银行规定由银行直接支付。 3.1如乙方经审批所获贷款数额不足申请额,乙方应于银行审批贷款额度通过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补足购房首期房款; 3.2如乙方所申请的贷款未获批准,乙方应于银行不予批准贷款申请通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补足剩余房款。 4、 如乙方为公积金贷款客户,则 4.1(市属)公积金贷款的,乙方首付款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交付给居间方,且不得迟于对交易房屋进行评估。乙方首付款应为除其贷款额度以外的其他购房款项总和; 4.2(国管)公积金贷款的,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房屋首付款自行交付给甲方,甲方应向乙方及贷款审核机构出具首付款收到证明。 第五条 房屋交付 1、 房屋交验在双方到房屋主管机关办理完权属过户手续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房屋交验前,房屋所产生的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交验后,房屋所产生的水、电、煤气、供暖、物业等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房屋交验时,甲方须提供上述费用交纳的票据,甲、乙双方均应亲自到场。房屋交验完毕后,双方应签署《物业效验单》; 2、 甲方应保证向乙方出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务纠纷,并结清物业、供暖等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务纠纷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保证所售房屋建筑面积同产权证记载相符; 4、甲方存有公共维修基金的,根据北京市规定,在房产过户之后公共维修基金归乙方继续使用。 5、如房屋原产权单位要求权属过户前签定物业、供暖协议,提前预付物业、供暖费用的,应按照原产权单位要求办理。 第六条 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向房屋所在市区(县)房屋主管机关申请办理上市批准及房屋买卖权属过户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照国家规定缴纳。 第七条 乙方交付甲方定金后,双方依据合同法定金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悔约应当双倍返还乙方定金,乙方悔约定金不予返还。甲乙双方如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导致合同履行迟延或无法履行,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他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甲、乙任意一方不按期办理过户手续、或不提供相关文书、资料、证件等(含贷款所需相关材料),致使本合同无法按期顺利履行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守约方支付成交价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第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留存一份,备用(交见证方)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如果是商品房可以这样操作,和原房东一起到开发商处办理合同更名,办理程序是先注销原合同备案登记,你再和开发商重新签定合同,并备案,相当于是从开发商手中购买的一手房,避免办理产权再过户的繁复手续;如果是拆迁赔偿的房屋就需要注意,由于没有产权证,也没有合同备案,这种性质的房屋转让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看合同的内容有没有损害你的利益,如果没有就可以重新签定,同时原合同作废;如合同内容和原来相比有较大变化,可以要求对方就合同内容进行调整。
如果已经更名了,应该就没有什么问题了,不过你最好把卖方买房时的所有手续拿过来,这样就应该更加保险一些了。
在90年代初,内资房地产公司缴纳营业税时,外资企业缴纳工商统一税,税率为3%,现在早就和内资企业统一了,都缴纳营业税,税率为5%,还有各种附加税,各地不一样,有的地方要予征企业所得税,税率各地自行确定,购买土地的契税也是各地不统一,一般1.5~6%,印花税是施工合同、销售合同中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土地增值税有的地方征,有的不征,是累进税率。税收全部没有优惠。有些地区有纳税返还或奖励就没准了。
你们公司签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如果有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就是你们公司的.如果没有签商品房买卖合同\那就很难说了,光平一张发票能证明什么呢.
光有证件没有用,按照规定,过户必须产权人本人到场。如果产权人本人无法到场,须持又经过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手写无效。同时,办理公证手续的时候也必须产权人本人到场
在哪个城市,有多大,便宜了我和你买,我最近正想买房子,但是我想买小户型
如果合同里没有约定,那么只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如果走上法庭,恐怕就得业主承担了,因为营业税是向业主收取的,除非能证明是对方拖延导致的
谁知道3后政策会不会有新的变化? 这个合同可不是一两句能说清楚地,而且单以你现在提供的信息很难告诉你补充条款怎么签订。这种交易方式设计的合同条款很多很复杂的
按照正常的过户程序,缴纳契税、印花税。不过夫妻间过户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不会的,一般土地只有一个大的土地证,只要有合法的、产权明晰的房产证就行了
产权过户后就不会有什么问题,纠纷由夫妻双方自行解决,不能影响你的产权过户。 不过很多土地局产权过户管理部门要求业主夫妻双方同时到场或者配偶提供同意出售的书面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过户。不知道你那里怎么规定的。
第一. 公共部分维修基金总房款的2%(开发商交房时代收) 第二. 契税总房款的2%(业主交财政局) 第三. 产权登记费80元/户(开发商代收) 第四. 土地费用40元/户(开发商代收) 第五. 有线电视电视初装费540元/户(甲方代收) 第六. 装修保证金1000元(物业收,可退) 第七. 装修垃圾清运费(待定,物业收) 第八. 电费预收金200元(物业收) 第九. 预收一年的物业费(物业收)标准暂定0.3元/平米 第十. 公证费(贷款户收此项,迁安市公证处收) 第十一.保险费(贷款户收此项,保险公司收) 第十二.担保费公证费(贷款户有担保收此项,迁安市公证处收)
不要慌!其实很简单!! 1。若要通过中价一定要找个实力比较好的品牌中介,现在中价市场不太规范! 2。具体各项费用可上网“google”或“百度”“二手房费用”慢慢阅读就可以了; 3。记得中介只可收佣金,一般买卖各0。5%止1%根据当地行情。其它费用透过中介交给相关部门,不要交给中介。 如:评估费交合法的评估机构(要有评估师签证) 保险费交保险公司 不需要交过户费,这事很简单,双方一并到房管局只要手续齐全很快就搞定, 一般的中介会帮助过户的。有些不良中介自称有关系,加收人情费加快费这些都是乱收的。 以上也许对您有些帮助吧。
没有还清贷款并且没有办理下产权证的的房子是无法过户的,除非等产权证下来。 如果是夫妻关系只需要缴纳契税印花税,如果不是夫妻关系产权证填发日起不满两年的还需要交纳成交价格5.5%的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