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房价的3% 2、收,房价的2。5%
其实问题没有你想得那么复杂~假如你常年居住在此~并且你身份为农民的话,虽然土地证在他手上~但是你办理了相关的手续~虽然我不知道你的手续是怎么办的~因为宅基地基本上不能过户~但是既已成事实~双方对房屋都有一定的要求补偿的权利~首先~拆迁款中房款肯定是你的~地价可以由你们双方协商解决~最次你也可以拿到50%的地价~并且你的户口在此~可以一次为据协商~一切对于你都是有利的~
夫妻间房产更名两种方式:一种是房产赠与,通过签订房产赠与协议,并进行公证后,再向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更名手续,这种更名方式须缴纳3%的契税。另一种方式是转让,通过签订购买 协议,双方可以不进行实际的房款往来,向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这种方式只须交纳1.5%的契税。相对第一种更名方式,缴纳的契税相对较少。不论是婚姻关系存在与否都按这标准收费。 如果原来产权共有,更名时按对应的比例作为纳税基数。
如果是二手房买卖的卖方在一年之内出售的还需要交差额的5%的 营业税,按照新规定,自2005年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没有产权证的房子交易起来比较麻烦而且有风险。 除非业主答应你可以先付一部分(比如50%)的房款入住,等产权证下发之后过户,过户时再缴纳剩余的房款。除此以外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而且补充协议一定要签订的严谨一些。
你这个问题很麻烦,没有原产权人的配合很难将产权转到你名下。为什么不再买房前审查好所有手续?国家规定没有产权证的房是严禁买卖的,因为中介给你提供的房源不符合上市交易的条件,所以中介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你可以起诉中介公司要求赔偿你的损失。
房产过户费用不是根据面积而是根据成交价格。 买方交:契税1.5% 印花税0.05% 产权证印花税5元 卖方交:印花税0.05% 这些费用是在买方取新产权证时才交 买卖双方需持产权证、身份证、买卖合同3份到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办理,复印还需要几块钱。
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买卖。具体情况如下: 目前,在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这是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 1. 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例如: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若按现市场价3600元/平方米进行出售,则需按3600×95×10%计算,补交34200元的综合地价款。 出售提醒: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2.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房产过户费用不是根据面积而是根据成交价格。 买方交:契税1.5% 印花税0.05% 产权证印花税5元 卖方交:印花税0.05% 这些费用是在买方取新产权证时才交 买卖双方需持产权证、身份证、买卖合同3份到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办理,复印还需要几块钱。
《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 建设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人民银行 税务总局 银监会 (2005年4月30日) 保持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事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当前一些地区存在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商品住房价格上涨过快,供应结构不合理,市场秩序比较混乱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引导和调控,及时解决商品住房市场运行中的矛盾和问题,努力实现商品住房供求基本平衡,切实稳定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强化规划调控,改善住房供应结构 各地要根据本地房地产市场需求情况,尽快明确今明两年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项目布局以及进度安排。住房价格上涨过快、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不足的地方,住房建设要以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为主,并明确开工、竣工面积和占住房建设总量的比例,尽快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稳定市场预期。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各市(区)、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根据当地政府确定的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需求,加快工作进度,优先审查规划项目,在项目选址上予以保证。同时,要严格控制低密度、高档住房的建设。对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在供应土地前,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具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等规划设计条件,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住房销售价位、套型面积等控制性要求,并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以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的有效供应。各地要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许可监管,对2年内未开工的住房项目,要再次进行规划审查,对不符合规划许可的项目要坚决予以撤销。 二、加大土地供应调控力度,严格土地管理 各地区要在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的前提下,根据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土地供应结构、供应方式及供应时间。对居住用地和住房价格上涨过快的地方,适当提高居住用地在土地供应中的比例,着重增加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供应量。要继续停止别墅类用地供应,严格控制高档住房用地供应。要进一步完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积极引入市场机制,进行土地开发整理,降低土地开发成本,提高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的供应能力。 要严格土地转让管理,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严禁转让,依法制止“炒买炒卖”土地行为。加大对闲置土地的清理力度,切实制止囤积土地行为,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对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征收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要规范土地出让公告和合同的内容,加强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后监管,对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或有关规定的,依法追究违约违规责任。 三、调整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政策,严格税收征管 要充分运用税收等经济手段调节房地产市场,加大对投机性和投资性购房等房地产交易行为的调控力度。自2005年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各地要严格界定现行有关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对不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标准的住房,一律不得给予税收优惠。房地产等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加强相关税收的征管,具体办法由税务总局会同建设部等部门研究制定。 四、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防范金融风险 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要加大“窗口指导”力度,督促商业银行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房地产开发贷款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信贷管理,调整和改善房地产贷款结构。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要严格督促各商业银行进一步落实《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切实加强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的尽职工作,建立各类信贷业务的尽职和问责制度。要加大对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的检查力度,切实纠正违规发放贷款行为。对市场结构不合理、投机炒作现象突出,房地产贷款风险较大的地区,要加强风险提示,督促商业银行调整贷款结构和客户结构,严格控制不合理的房地产贷款需求,防范贷款风险。 五、明确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合理引导住房建设与消费 为了合理引导住房建设与消费,大力发展省地型住房,在规划审批、土地供应以及信贷、税收等方面,对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住房给予优惠政策支持。享受优惠政策的住房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允许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适当浮动,但向上浮动的比例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0%。各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具体标准要报建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备案后,在2005年5月31日前公布。 六、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完善廉租住房制度 各地要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4]77号)和当地政府的规定,落实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招投标的制度,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严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控制套型面积和销售对象,切实降低开发建设成本,建设单位利润要控制在3%以内。有关具体要求在《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中予以明确,并向社会公示。鼓励发展并规范住房出租业,多渠道增加住房供给,提高住房保障能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督促市(区)、县抓紧开展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情况的调查,全面掌握本地区廉租住房需求情况,并建立保障对象档案。要根据廉租住房需求,切实落实以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渠道筹措廉租住房资金,着力扩大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加快解决最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要。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情况要纳入省级人民政府对市(区)、县人民政府工作的目标责任制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 七、切实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实行实名制购房,推行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防范私下交易行为。 要严格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对虚构买卖合同,囤积房源;发布不实价格和销售进度信息,恶意哄抬房价,诱骗消费者争购;以及不履行开工时间、竣工时间、销售价格(位)和套型面积控制性项目建设要求的,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将以上行为记入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公开予以曝光。对一些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要及时依法从严处罚,并向社会公布。 八、加强市场监测,完善市场信息披露制度 各地要加快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加强对房地产特别是商品住房市场运行情况的动态监测。加强对同地段、同品质房屋销售价格和租赁价格变动情况的分析,准确判断房价变动趋势。要建立和完善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加强对建设用地供应、土地价格变动情况的监测分析,科学预测商品住房对土地的需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与整合,适时披露土地供应、商品住房市场供求,以及土地和住房价格变动等信息。要加强舆论引导,增强政策透明度,稳定市场心理预期,促进市场理性发展。
没有产权证的房国家是禁止买卖的,但私下里买卖的二手房多数为使用权,这种房子是办不了产权的而且一旦出现什么问题你的利益也很难保证。卖方一旦拿到他满意的房款后是很难要求他再协助你办什么手续,更别指望他能承担什么费用。如果是中介隐瞒了真实情况使你买了没有产权的房子,你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要求中介承担责任。
朝阳区国土房管局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南56号 邮编: 100027 热线电话: 64166771 传真: 64150138 办公地点及行车路线: 朝阳区三里屯(南)56号 113、115、110、120、117、734、834路公共汽车三里屯站下车。 办理程序: 一、原产权人(卖方)持身份证与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登记查档,领取相关表格; 二、自登记之日起三周后(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买卖双方持以下材料办理登记申请: ’ 1、《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登记部门提供); 2、买卖合同(内容自定); 3、买卖双方的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原房屋所有权证; 5、原房屋所有权证上的附图及房屋登记表复印件;(一式二份,房屋登记表中的“房屋所有权人”一栏空白;原房屋所有权证中未附表的,请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屋登记表) 6、买卖双方个人名章(请提供易识别字体名章,无章可不提供)。 三、交纳税费: 1、契税(买方交纳),按成交价格的1.5%计征,计算公式:成交价格×1.5%;成交价格超过9432元/平方米,按3%计征,计算公式同上。 2、印花税(买卖双方分别交纳):按成交价格的O.5‰计征,计算公式:成交价×0.5‰。 四、领取证书:买方在30日后(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持受理通知单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说明事项: 一、登记查档可由他人代办,要求出示原产权人身份证。 二、《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由登记部门提供,请买卖双方依据测绘结果认真填写房屋状况、现产权人、原产权人、联系电话、代理情况等,书写必须使用碳素或蓝黑墨水。 三、办理过户手续时要求买卖双方本人到场,如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委托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号,并由委托方签字;受托人提交委托书、委托人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仅供核对)和复印件后办理相关手续。 四、买卖双方的身份证件要求: 1、本市城镇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个人:身份证和暂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五、购房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的,需提交持证声明,写清谁持主证、谁持副证,并签字。 六、亲属之间过户须按规定交纳相关税费,程序同上。
房产证没办下来法院不会受理你们的纠纷的,因为房产证没办下来前产权还是开发商的。必须要办完产权证才可以起诉。 如果起诉的话你有没有留下当初出资购房的证据,如果没有有力证据你男朋友不承认的话你一分钱也拿不回来。
如果按赠与办,费用和买卖是一样的。 可以按继承办理,需要你母亲里遗嘱并公证。不过要等你母亲不在了才能转到你名下。 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对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有关契税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对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和房屋,均不征收契税。 在“国税函20041036号”的通知中,国家税务总局对继承土地房屋权属征收契税问题做出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时,不征收契税。而税总同时明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对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则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按国家规定经济适用房必须取得产权证5年后才可以上市交易。 没满5年的只能按经济适用房卖给有有资格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 经济适用房本身也是商品房的一种,同样适用新的政策,因为不满2年的投机嫌疑更大。 到现在卖房还没有取得产权证,而且你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审批还需要公示10个工作日。 按你说的情况怎么也来不及了。营业税不可避免。
1、 办理程序 第一步 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书,有遗嘱的依遗嘱,没遗嘱的所有法定继承人按法定比例继承。 第二步 到房地局登记查档 第三步 提交证件 第四步 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2、需要提交证件 继承权公证书 原产权证、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需交纳费用:直系亲属继承免契税,旁系继承按赠与办理
北京地区 各区县所需材料基本相同,程序和办理时间有所不同 商品房二次交易程序 : 一、原产权人(卖方)持身份证与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登记查档,领取相关表格; 二、自登记之日起三周后(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买卖双方持以下材料办理登记申请: ’ 1、《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登记部门提供); 2、买卖合同(内容自定); 3、买卖双方的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原房屋所有权证; 5、原房屋所有权证上的附图及房屋登记表复印件;(一式二份,房屋登记表中的“房屋所有权人”一栏空白;原房屋所有权证中未附表的,请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屋登记表) 6、买卖双方个人名章(请提供易识别字体名章,无章可不提供)。 三、交纳税费: 1、契税(买方交纳),按成交价格的1.5%计征,计算公式:成交价格×1.5%;成交价格超过9432元/平方米,按3%计征,计算公式同上。 2、印花税(买卖双方分别交纳):按成交价格的O.5‰计征,计算公式:成交价×0.5‰。 四、领取证书:买方在30日后(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持受理通知单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说明事项: 一、登记查档可由他人代办,要求出示原产权人身份证。 二、《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由登记部门提供,请买卖双方依据测绘结果认真填写房屋状况、现产权人、原产权人、联系电话、代理情况等,书写必须使用碳素或蓝黑墨水。 三、办理过户手续时要求买卖双方本人到场,如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委托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号,并由委托方签字;受托人提交委托书、委托人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仅供核对)和复印件后办理相关手续。 四、买卖双方的身份证件要求: 1、本市城镇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个人:身份证和暂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五、购房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的,需提交持证声明,写清谁持主证、谁持副证,并签字。 六、亲属之间过户须按规定交纳相关税费,程序同上。 公有住房及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程序 : 一、原产权人(卖方)持身份证、原买房契约、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登记查档;如无特殊约定,领取相关表格。 二、自登记之日起三周后(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买卖双方持以下材料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1、《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登记部门提供); )2、买卖合同(见背面); )3、买卖双方的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卖方婚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及配偶同意出售房屋的意见书; )5、原房屋所有权证; )6、原房屋所有权证上的附图及房屋登记表复印件; (一式二份,房屋登记表中的“房屋所有权人”一栏空白;原房屋所有权证中未附表的,请到朝阳区测绘队办理房屋登记表); 7、买卖双方个人名章(请提供易识别字体名章,无章可不提供)。 以上材料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时,必须准备齐全,否则不予受理;自登记查档之日起二月内未办理过户手续的需重新办理登记。 三、交纳税费: 1、契税(买方交纳):按成交价格的1.5%计征,计算公式:成交价格×1.5%; 2、土地出让金(买方交纳):成本价房按当年成本价(现为1560元/平方米)的1%收取,计算公式:房产证建 筑面积×1 560×1%;经济适用房按成交价格的3%收取,计算公式:成交价×3%; 3、印花税(买卖双方分别交纳):按成交价格的0.5‰计征,计算公式:成交价格×0.5‰; 4、原产权为优惠价、标准价购买的,上市出售时应补成成本价后方可上市,应补交金额为: 房产证建筑面积×6%。 四、领取证书:买方取得受理通知单30天后(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持受理通知单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说明事项: 一、登记查档可由他人代办,要求出示原产权人身份证。 二、办理过户手续时要求买卖双方本人到场,如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委托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号,并由委托方签字;受托人提交委托书、委托人及本人的身份证的原件(仅供核对)和复印件后办理相关手续。 三、《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由登记部门提供,请买卖双方依据测绘结果认真填写房屋状况及产价、现产权人、原产权人、电话、代理情况等内容(书写必须使用碳素或蓝黑墨水)。 四、买卖双方的身份证件要求: 1、本市城镇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个人:身份证和暂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五、买方为二人或二人以上的,需提交持证声明,写清谁持主证,谁持副证,并分别签字。 六、亲属之间过户须按规定交纳相关税费,程序同上。 七、如卖方或其配偶死亡,请持房屋继承权公证书办理上市交易手续(公证事宜请咨询各公证处)。 八、中央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上市交易请到朝外大街甲10号(央产在京上市交易办公室)办理审批手续,电话:65993081、3082、3083、3084。 有些区县不需要登记查档了
回迁经济适用房在上市交易时缴纳成交价格3%的土地出让金而且可以不受限制的按照市场价格出售; 普通经济适用房没有住满5年的按照原来购买价格出售,住满5年的可以按照市场价格出售但是需要缴纳成交价格10%的综合地价款,不用另交土地出让金
算了,接触过这个的都知道这只是糊弄业主的东西.无非就是拉几根线,装几个监视器,弄个网络就叫智能化.太假了. 看看国外的智能化住宅,那才叫智能化,国内的最多称的上是网络化. 如果真看重这个,还不如去看看环境,毕竟舒适才是最重要的.
这是我提供的一份可以下载的二手房交易合同(爱问共享资料),你可以参考一下
你的表述不正确。 你所说的“使用年限”指的是土地的使用年限,而不是房屋的使用年限。 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以出让、划拨等方式取得之日起算。 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个人需要继续使用的,交纳土地出让金之后继续使用,国家需要收回的,按照拆迁政策进行补偿。 农村的住宅用地属于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城镇土地归国家所有,国家对农村集体土地另有规定。
公寓和普通住宅区别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公寓具有暂时居住性和工作便利性这种选择趋向,一般公寓项目都位于城市的繁华地段,比如它周边有一个良好的交通性和商务服务氛围。比较繁华的地段暂时居性主要是针对公寓,所针对的人群也和普通住宅不同,一般来说普通住宅是以家庭为单位,但是公寓很多是以个人为单位,针对短期居住的人群,但他可能不选择酒店而选择一套房子。 网上也许夸大了房子的用途。
产权证不可以写你的名字,你只能拿到共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上只能一个人的名字,夫妻共有只能另外办一个共有权证,办了共有权证后,这份房产属于你们夫妻共有,所以你们本该就是一起还贷的。
这种方式建立在购买方或者中介已经将全部款项付清的基础上,因为第三方持有该公证书可以将房产过户给任何人
我们当时的情况是先把所有的钱交齐了,然后开发商统一找了个时间给我们退的违约金.你先去跟他们交涉呗!
建议坚持签正规买卖合同而不签认购书,认购书很多条款不完善和模糊,最后还是以合同为准,所以干脆详细看完合同再签,省得到时争执. 钱当然越迟交越好,可以监督房屋具体情况嘛,你这样的付款方式应该是开发商最大的让步了,算不错的了.
如果使用男方公积金的话产权人只能也必须是他,否则公积金担保中心是不会受理贷款的。 你们可以考虑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手续来保障权益
现在各公司在签定购房买卖协议当日基本是交纳定金10%,有的公司是转业主一部分,有的是都留存中介公司,只要你看清合同各项条款,确定业主房屋产权是可以合法上市的及业主身份证原件的无误就可以了。各地过户时间不同。
1、没有办理土地证书的原因?如果是无法办理的话将会制约将来的过户。 2、不办理过户的话,国家是不认可你对该房产的所有权的,原业主依旧可以将该房产办理抵押等等。
只要有正式的格式合同,说明房子是合法出售的,就怕房子已经抵押给银行了,可以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如果没有抵押,要催促开发商尽快签合同,然后一同去登记备案,才受到法律保护。
1、户名一定提前想好,一旦确定不容易更改;2、面积确定好,误差的处理原则确定好;3、总价确定好,付款方式、时间确定好;4、交房日期确定好,延期的违约责任确定好;5、装修标准确定好,免得有争议;6、产权证的办理时间确定好时限;7、质量保证确定好。 关键是签订合同后务必买卖双方一同去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合同才生效,才受到法律保护。
房子你入住了吗?只要入住就没有问题,单位的房子卖给外人的非常多,卖主绝对不会和你打官司,因为他是有单位的人。
关键是签订合同后务必买卖双方一同去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合同才生效,才受到法律保护。
不经过中介当然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是经过中介介绍后自己私下成交跳过中介的,会被中介追索相关服务费用。 少了中介毕竟少了一个监督和执行方。 交易的安全除了看交易双方的人品另外一个方面就是要看合同的相关保障条款,是否对交易另一方有制约以及违约的罚则
要和开发商好好协商,因为即使开发商有理也不愿意打官司,可以和开发商推迟交房的违约互相折抵一下,即使缴纳违约金其实也并不多,你可以表态在法庭上面见面,你就说有媒体参加,吓唬他们就可以。
购买二手房关于楼房质量问题,你可以咨询当地的居民,在说了,二手房也是事实在在的摆在你的面前,你自己也可以看的出来.一般这个房主是不会给你再合同里面约定了.
可以哈,如果开发商还没有办理分户产权让他盖章你自己拿去房管局变更一下备案信息就行了!最好现在办理,如果产权已经下来费用就高了哦!!!! 注(房管局网站有专门的表格格式)
退税是需要特定条件的,单纯只是使用了公积金贷款并不能作为退税依据: 拆迁户可以凭借拆迁证明退契税(或者直接办理免税),但是需要拆迁在前退(免)税在后; 一年之内卖小房买大房可以退个人所得税; 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你有什么风险?一般能够办理按揭的房屋至少有预售许可证,拿到这个证书一般多层要达到主体完工,高层的要达到地上3~4层,而且必须到房管局登记备案,只有这样你的合同才生效,因此你已经受法律保护了,即使开发商破产、潜逃,至少土地是无法移动。除非开发商把所有的房屋全部卖光,可是按揭是银行给开发商的钱,银行会监管其用途的,只能用于施工款,银行比你害怕,所以会认真监督的。
不是费用的问题,而是有没有房产证能不能过户有没有人买的问题。 没有产权证就不能办理过户,很少有人愿意买暂时不能过户的房产。 另外,如果房产证下来之后出售,业主还要承担5.5%的契税以及成交价格减去原购买价格之间的差额部分的20%的个人所得税,此外,你再办理产权证指前还要交纳1.5%的契税以及2%的公共维修基金。所以如果想卖房子最好提前考虑周全,除非你的这个房产很抢手,否则应该会亏本出售。 你这个房产的成本就成了: 购房款+契税(1.5%)+印花税(0.05%)+公共维修基金(2%)+办理购房手续的相关费用+出售时的营业税(5.5%)+个人所得税 =购房款+(购房款×9.05%)+个人所得税以及杂费 所以,如果这个房产位置还可以而且资金暂时不用的话倒不如出租,暂时留着。 (在Iask上留下自己的电话就有发布广告的献艺,很可能会被删除留言。)
嘿嘿,有一个办法,需要房主配合,提高房款总价,在相同按揭成数的前提下首付不就低了吗?二手房没有标准的市场比较价格,尤其好办。呵呵,姑且听之
不能,这种交易严格来说不是合法的(属于政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职工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的、强制性的个人长期住房储蓄基金。职工个人每月按一定比例扣缴工资,所在单位每月拿出相等金额,两数相加,存入职工个人账户。此项储蓄基金归职工个人所有。 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是为解决职工住房建设投资基金和职工个人买房、建房及缴纳新增加房租之用。但此房屋公积金不能抵交住房租金,不得上市流通。如有结余,可存入房改金融机构,作为职工个人住房基金,单位不能挪作他用。 如职工住房已解决,到退休时,可连本息一起支取归退休职工个人所有。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我对好房子的理解是性价比优,不知道咱俩想的一样否! 但是现在房价里的泡沫很多。房子盖的太快,以至于我怀疑质量。所以我认为现在不是买房的时候。谢谢
有个做房产的老总说;什么是房价高啊 ? 房价再高 只要有买的,那就不算高 . 我听完这话把我气的半死,也就是说他花2角钱买的砖<一块>垒个窝你愿意往里专,他也没办法呀!姜子牙钓鱼----愿者上钩 唉 !这些喝老百姓血的吸血鬼.
是成都的东门大桥吗?据我所知,目前该片区2000年以后修建的二手房电梯公寓格在4500——5200元之间,根据房屋的面积、户型、装修情况等有一些差异,,你可以到附近的二手房中介门市去打价。
房价高 = 人均GDP高,当官的高兴。 房价高 = 投资利润高,奸商高兴。 房价高 = 物业增值,有房的老百姓也高兴。
银行现在的存贷比已经太高了,1992年时,银行存款利率大约为10.96%(年息),贷款利率大约12%,存贷比为0.92,现在存款利率大约2.2%,贷款利率6%以上,存贷比为0.37,你说银行是不是赚死了?银行的赢利根本不是上交国家财政,尤其是地方的银行以及上市的银行,就是工农中建也逐步上市了。 现在高房价的根本原因是国家和地方政府靠土地赚钱,就是从8.31开始房价节节上涨,其实中国一点也不缺盖普通住宅的土地,都是人为制造紧张。浪费的土地实在太多太多了。
2006年9月4日至10日均价:园区,均价为6339.56元/平方米;其次为吴中区,为5541.48元/平方米;高新区均价为5196.63元/平方米;中心城区均价为4935.10元/平方米,相城区均价为4204.65元/平方米。
04年底的时候2000元已经能买到靠近中心的房子,现在市郊稍好的也要2000元了。
无所谓平均房价,只有相对房价:(普通住宅)财富东方4000、新城阳光4700、雅士居2510、博客园4700、绣江南4500、蓝调沙龙雅园5300、花间溪4500、武夷花园4200、欣桥家园3000、月亮湾晓镇2800。 以上都是刚入住和明年入住的部分小区。供参考。
正阳小区、经济适用房、3600/平米、物业费1.5元、集中供暖、电话63803621、小区从网上看已没有房了。北京的经济适用房很紧张的。 成寿寺有个四方景园3800/平米,大二期在内部刚开始卖。 丰益桥有个三环新城3600/平米。好像还有一期没完,你自己去看看。 10.1日北京市发布最新消息:北京拟禁止经济适用房直接上市流通 不知你的具体情况,有些事情还不好说。
岑村离华师有点远的,路况很差,环境又不是很好。我怕了到时你赶不上上课时间 石牌村就有点乱,不过也胜在离学校近。华师西门外有很多租房的广告,你信得过的话就尽管去问问吧 为什么要出来住呢?我知道800、1000块的那种宿舍看上去是差了点,其实住得久了还是觉得蛮方便的。而且华师学习环境不错啊。自己一个人住要注意安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