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官司,只要你去打,保管能赢,开发商没有能在约定的时间履行约定事项,而且是在没有办理销售许可证前去销售新房,属于违规操作。
首先,这个案件的性质是否属于开发商违规操作或是违反法律规定,可以从这二个方面来看: 1.意向书。在开发商未取得建地的施工许可及商品房销售许可的情况下,不能施工及销售,而双方所签属的文件仅为买卖意向书,只有在达到双方协商的条件之下,可以进一步对买卖合同作确认。当然,若是日后双方对于合同的条件未能达成一致或其它原因而未能签订合同,也不存在卖方或买方违约的问题。 而这份意向书的内容就显得重要了,是否有写明双方就合同未能达成一致时的处理模式? 2.协议书。双方明订为商品房买卖协议,也标明在此协议书的内容中,则此协议即可视为商品房销售的行为。在开发商未取得施工许可及销售许可的情况下,此举即为违法! 在处理上: 1. 第一种情况下,开发商仅需将原先收的定金还予买方即可,不存在双倍返还的问题。若是意向书内有写明不论何原因,一方未能签订合同的情况需赔付,则可向开发商要求双倍的定金赔偿。 2. 第二种情况下,开发商属违法操作,可以向主管部门告发,开发商将会受到行政处罚,不过开发商是不需向买方支付任何赔偿。在签订协议时卖方并未达到法定条件的情况下,这样的协议为无效;买方若知悉卖方未具备资格而签订,不受法律保护,回复原状。若是卖方弄虚作假致使买方在受骗的情况下签订本协议,则卖方需赔付双倍的定金与买方。 所以,不论是第一种情况还是第二种,你的朋友都可以拿回那10000元的预定金,但是否双倍返还得看意向书的内容或是是否在受骗的情况下签订的买卖协议。此外,第二种情况较佳的处理方法应该是向建设主管部门举发投诉,房产商除了需要返还10000元外,还可能遭受行政罚款,这样他们就不得不多想一些,是否还要和你们抗衡
新房的话关键看你的合同是否已经在建委的网站上作过备案,如果没有备案的话,只要开发商配合就可以。如果是二手房,只要没有过户就可以,交税和过户用你爸爸的名字,出的房产证自然就是老人的。
有合同在手,协商不成,只能通过法律解决!但你的钥匙有明确的标记是此楼六楼的钥匙吗?或者合同上指明是这套房吗?必须要有确凿的证据说明你是买的这一套房子,打官司就会赢!
如此大的事情为何会没合同? 我真不明白居然世上有此事! 一般说来你们的口头有说好的, 不然怎么会交房付款呢, 我看如果问题小的话就先付款了, 等到玻璃好了再付最后一期款, 要求退房恐怕他们会不太方便的。
首先土地使用权的取得要经过国家的土地管理部门,取得后会有正式的土地使用证,不知道他们有没有,第二,建一栋房子也是要办理规划、工程等许可证后,才能正常取得产权。不知道你说的这块地是不是正规取得,如不是风险就是以后没有产权证。 还有产权分不到户,只能做一个大产权也是不对了,只要是正规手续办的,在报建时就可以几个套的分割,大产权下来后就可以办小产权。 我觉得风险很大。
这种房屋就是目前比较典型的利用集体土地开发的小产权房,国家已经禁止这种行为了。所以你最好不要买。国家法律保护的只是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证房屋。所以,建议你最好不要去赶这趟混水,花钱不讨好。
开发商有义务办理土地分割手续,然后才能具备办理个人房屋的土地证 如果开发商不履行义务,你可以投诉
按照合同约定,你们肯定是签了合同的,应该有对方义务的约定,用合同说话才行。
一、请问有这法规吗? 真有这测绘法,能关我的事吗?合同只说交付期限跟国家法规有关? 有没有这法规均于你无关,你只看测绘部门的测绘报告即可,如果他们认为测绘不合法或者报告依据的法律法规有错误,那由他们与立法机关、测绘部门去解决,我们消费者不管这些事。当然更符合我国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要求。 二、我能否找他把超出的部分按双倍返还? 当然可以。其根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的规定,不过这里的“双倍”的意思,是指除了消费已交超过3%部分(含本数)返还消费者外,还要返还与消费者已交的超过3%那一部分数额。简单地计算方式,就是消费者交的超过3%部分乘2。
想退? 办法一:你所买的楼盘如果现在还在售 的话你天天去吵,就可以; 办法二:找关系,政府职能部门或是开发公司的领导。
当然可以登记为两个人的名字。这从好的一面理解是没有什么问题。如果从不好的一面理解,一旦将来有什么变故,最大的受害者当然是你了。其理由如下: 一、房产证只登记该房产的所有人是谁,而不登记是谁首付的。一旦房产证颁发下来,就说不清是谁首付的。 二、贷币具有一个特别的属性,那就是占有权和所有权同时转移。届时,谁能说得清楚是谁的呀。 三、按揭是由男朋友支付,在没有结婚的时,按揭所支付的是男朋友的个人财产,而结婚后,尽管还是男朋友支付,但那时就不是用他个人财产而是用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在支付。 综上所述:最好还是让对方向你母亲出具一张借款条,确定一下他与你母亲之间有一个债权,这样日后一旦有什么不测,也能清楚地划分出财产的份额。当然,大家都不愿出现什么意外,但有点风险意识还是必要的。祝你们平安幸福。
你签的应该是协议,而非房管局指定的购房合同!即使是期房(有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也应签署购房合同,应清楚的注明公摊面积。 我估计该楼盘在未取得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销售,不合法!
渝北吧 环境不错,交通也比较方便 关键是这边工业较少,空气比较好 唯一的缺点就是大型商场太少,不过居住环境不错~
你试试将电视按斜方向走,沙发的摆放上花点心思,水管一般可走地面。
丽港美度:望京花家地西里(望京花家地街与南湖北街交叉路口), 开价是6700元/平方米,现在好像是涨到7500元/平方米 。 你可以参考
经济适用房是由政府开发的,开发商只是代建,即使有什么费用没有缴纳也是政府行为,一般经济适用房属于划拨土地,免土地出让金的。由于没有办理产权证的时间规定因此产权证常常很多年才办好。
法官判决肯定是依据合同约定,根据你所描述的,合同中对房屋交付有两种方案供选择,开发商已选择了第一种方案即取得大产权证,并没有选择第二种方案,那在后期交房时就应按照第一种方案执行,不可能再参考第二种方案的条款。开发商选择第一种交房方案是因为第一种方案的交房时间比第二种方案的时间晚半年,对开发商来说时间上比较充裕,对购房者来说在合同中约定开发商取得大产权的时间也比较好。如果开发商在2005年12月30日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并要求购房者去验收房屋拿钥匙,这也是可以的,因为这并不代表交房这个行为完成,按照合同应该要到6月30日取得大产权后才算交房完成。
华景新城位于中山大道。现正热推的“雍雅名筑”,户型为面积75-136平方米的两房、三房单元。“十一”正式推出陶然庭苑全新三期组团“尚景新寓”,货量大概有500套单位。 价格分析:该盘是天河中心区最大型的社区盘,经过多年开发楼盘已经成熟,生活配套完善,楼价也随之上升。目前尚景新寓的发售均价预计在6100元/平方米左右。 优惠折扣:享受合生购房优惠套餐。
买房子,最好多走走看看,根据你的要求去每个楼盘实地考察一下,包括户型啊,位置,周边配套,如果能跟实际住客交流一下更好,可以了解一下物业公司管理方面,和一些只有住客才有的体会。 然后自己衡量和比较,毕竟买房子不是常有的事,花点时间和精力是有所值的。
我有个朋友在里面做销售 据说房子不错 而且卖的也不错 可以考虑一下
除非你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已经实施网上签约公示制度,否则只能看你有没有熟人来打听了。 而且即使打听到用处也不大,这些被“销控”的房屋就是等开盘一定时间之后才推向市场的。 有时售楼人员会留下活话,比如:“如果您喜欢这个户型的我可以帮您留意看是不是有退房的”,当然,你也要表现出对某一户型“非他不卖”的态势才有可能打探得到
当然有了,信和家园 在马连道那边 你可以了解一下相关信息 这结果可能就是最大的风险了吧(开发商卷钱跑了)
学校附近租房很难,价格也很贵,一室一厅非常难找的。你可以去一餐后面的告示版看一下,不过放假了很难找的。 学校体育厂那有个红河小区挺大,那的房源算多的,但好象二室多,要不就是合厨(房东在,而且一般不让做饭),不过你要仔细问好了,看过不租还是要收10元手续费的,租成了要当月房租的一半做手续费,如果租的房子超过500元,你可以讲价给200差不多了,所以说找个同学或者朋友一起压力小点,对了一室一厅大约400而且一般半年打款。 学校正门对面有个中介挺大的,我忘记叫什么了,但是那个中介所在的小区房源很少,他们给的也是红河的多。 楼上说的“手递手”周二周五出版,这个更要仔细问,有的很便宜但是实际情况不一定好,还有就是要找个朋友一起去不要自己去,小心不是错啊。 没了,祝你快点找房子。
这是开发商的广告不是团购阿. 团购一般是购房人自发组织的以谋求较大的折扣等等优惠措施
珠海是发展潜力最大的城市,因为整个珠三角珠海的周边城市如:深圳,广州都已经近乎发展到饱和状态,所以珠海的经济会很快发展起来,随之而来的是房价的上涨,近期内不会回落,因为和深圳广州相比起来珠海的房价还比较低
提问的题目太模糊,但沙漠的生命回答的价格是杭州的吗?如果是,真是太便宜了!
从表面上来看人民币的升值将使房价下降,其实不然。仔细分析一下影响房价的几大因素就知道了; 一:土地出让金在不断的上升。 二:建材价格的攀升。 三:城市配套费,人防费等各种费用是只升不降的。 四:贷款利率的上升。 五:拆迁费不断的上升。 所以近几年人民币的升值基本上对房价不会有什么影响。
对本国来说,应该房价与升值并无多大关系,很简单的道理:工资不会升值而减少,反之也不会增多,但对外商来讲人民币的升值意味着他们的钱变少,短期内影响不是很大,而长期则会影响投资方面变少。
查找一下当地的房地产网站,看看上面是怎样说的,因为地区不一样,所以费用也有很大的区别!
我同意这个仁兄的意见,另外补充一下,要找个专业律师给你出个法律上行的通,又能解气的法子才行~~~~~~~! 我本人认为你应该联合其他购房户一起找律师告开发商的不法行经,让其赔偿你们的损失才是啊~!
空鼓是指基层、砂浆层、砖体间粘贴不牢,或是水泥砂浆密实度不够导致的内空。用硬质物体(如小锤、钢钉)轻轻敲打时,会发出很清脆的声音。说实在的,要保证瓷砖铺贴100%是很难的。单处空鼓面积不超一个硬币大小,也不会有多大后遗症。如果面积大了,那很可能就会造成瓷砖脱落或受重击破裂的后果。造成瓷砖空鼓的主要原因有:1、墙体基层抹灰没按要求处理或基层垃圾没清理干净。瓷砖铺贴前应检查墙体基层抹灰是否符合要求,墙面基层杂物、灰尘和必须清除干净;铺贴时将瓷砖背面满抹的水泥混合砂浆或107水泥浆并用锤柄或软体锤轻敲瓷砖,使水泥浆挤满瓷砖背面,然后用力按压,使瓷砖与墙面基层牢固结合。2、铺贴前没浸水或浸泡不够。瓷砖(特别是釉面砖)在铺帖前应用水浸泡2小时以上,让瓷砖充分吸水后,取出阴干或擦净明水。如果砖体水份没饱和,就会过早吸收砂浆中的水份,导致砂浆收缩出现空鼓,还会影响粘贴强度。3、瓷砖铺贴时砂浆不饱满或未将瓷砖轻轻敲打挤压密实。这是种情况不是偷工就是减料:为了节省水泥砂浆,或是为了节约时间马虎了事。还有另一种情况那多发生在包工包料时,那就是瓷砖质量太差,怕夯实时把瓷砖敲碎了。应特别注意的是,瓷砖背面满抹砂浆时,应在瓷砖的四周边上抹成斜边,中间少许留一些空隙,这样在按压、轻敲瓷砖时,既不致使砂浆溢得到处都是,又能使砂浆饱满,瓷砖与墙面结合牢固。瓷砖铺贴完成砂浆凝固后,可用小锤轻击瓷砖表面,检查瓷砖是否空鼓。如果是检查地砖空鼓,还有更绝的一招:抓一把铁钉,从房间的一个角落尽量持水平方向往另一角落洒去!一耳了然。
可以贷评估价格的70%左右,评估价不能过高,银行可能不认可,而且你自己也要多付评估费。评估费是1000元收4元(按评估价收)。先办抵押,叫上你的配偶,到产监处取得他项权证约7天左右,银行核过后就可以放款了
你要是外地户口的话我想你只有全款去买了啊,外的户口是不能贷款卖房子的。
第一.先要搞清你与开发商的关系.也就是说,是你委托出租,还是开发商出租.这个问题关系到将来租金收入的分配问题和出租之后对出租房的管理维修问题. 第二.委托出租的主要内容;1.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力,2.双方的义务.3.双方的责任. 对你来说,主要考虑的问题是:1.租金如何收取;2.对所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如何保证承租人正常使用;3.对所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如何维护;4.承租人违约的处理方式和方法,赔偿责任,数量.5.对不可预料的情况的处理办法.
依我看,就那目前认为的上海房产泡沫来说,每米1万的房子,100米也就是100万,也不过10万欧元,相当于欧洲普通工人不到半年的工薪,而中国正在走国际化进程,上海作为这个进程的先行者,就目前的价格,国际热钱会源源不断的进入市场,试想:如果国门对国人不闭塞的话,你会不会拿出半年的收入(多了说1万元),在北朝鲜的平壤买一套豪宅作为度假之用呢?我想你会的。 那对于国人来说,100万是贵了点,可普通的也就是20万左右的房子,可是你不要忽视了一点,现代化进程中财富是一天天积累的,试想:10年前的万元户那是大款(因为那时普通工资只有几拾元钱),谁能想到,今天1万元对于普通工人也只是很普通的数目,那有谁能想到以后10年会是什么样子啊?这只是对于普通人而言。而以后的10年对于有钱人又是怎么界定呢?那你就发挥想象力吧。如果在未来的20年和国际完全接轨的话,那房子会是什么价钱呢?到那时你收入肯定上去了,你的月薪10年前是几拾元,今天是几千元,几千倍啊,这样算起来10年以后几千元的几千倍又是多少呢?也就是说你可以拿10年后的半年薪水买今天的一套豪宅,而这只是说最普通的人,再加上土地,和中高收入阶层等诸多因素,那你说房子未来还会不会涨? 答案就是:涨,肯定要涨,而且还要大涨。就目前价位决不会跌的。 王洪明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