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22 11:29 补充问题 可以不可以用个例子来举例说明呢?多谢! 楼上说的早期少缴税对企业有利,考虑的是资金的时间价值。 但如果企业在开办前几年享有优惠条件的,如前三年免所得税、后三年减半征收所得税,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该在早期尽量少摊费用来增加利润,达到以后减少利润从而少交所得税。全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规定,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生产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规定,自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按照不低于3年的时间均匀摊销。但摊销方法一经选定,不得改变。对于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应按照税收政策规定扣除。 开办费一次性计入管理费用,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因此,早期少缴税对企业有利。全部
楼上说的就是现在新税法的规定 开办费现在一般都直接在发生当期入管理费用,不摊销了。发生的费用,不是收入,不会交税的,只能作为扣除项目减除 如果已经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按照5年的期限摊销的话,按该年限摊销的摊销额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年摊销额扣除。全部
税还是得交这么多,从长期来看,都是一样的,没有什么利弊,只不过如果按照一次性扣除,那么企业的税前扣除就多了,本期应纳所得税会比按照长期摊销的少,注意只是对于本期来说的。举个例子:09年发生开办费用50000,实现净利润100000,假设开办费按5年摊销(账面尚未摊销的话),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则实现利润总额=100000/(1-25%)-50000/5=123333。
33,应纳企业所得税123333。33*25%=30833。33元 那么今年的所得税就交这么多,如果一次性扣除的话,则实现利润总额=100000/(1-25%)-50000=83333。33,应纳企业所得税83333。33*25%=20833。
33,今年就交这么多税 。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前款所说的筹...详情>>
答:借:财务费用-银行手续费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注:财务费用属损益类科目,期末需结转到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财务费用-银行...详情>>
答:结转损益了,不用分摊了详情>>
答: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