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有哪些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有哪些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有以下优惠政策:(1)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 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2)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 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视同软件企业,享受软件企业 的有关政策。软件企业需要认定和年审,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产品需要认定。①新办软件生产企业。软件生产企业的开始获利年度,是指企业开始经营后第一个有应纳税所得额的年度,企业开 办初期有亏损的,可依照税收有关规定逐年结转弥补,以弥补亏损后有应纳税所得额的年度为获 利年度。“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的软件生产 企业,其减免税年度应从开始获利年度起连续计算,不得因期间发生亏损而推延。
答: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平稳推进,基础设施累计完成投资1.65亿元,建成区面积扩大到4平方公里;引进项目资金13.69亿元人民币、132万美元,进区企业42家...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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