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是抽逃资金吗?如何帐务处理?
新注册公司500W,但帐户上只有500元,没有票据,所有支出都是老总拿的现金,这样是抽逃资金吗不知怎样做帐,心里没底,年检时一定会是问题的吧.请赐教. 风险是不是很大
一、注册公司500万元,实际账户也是500万元,说明公司股东的出资额已经到位,实质上成为公司的资产了,企业经营者可以用于购买设备、材料、费用支出等,不属于抽逃资金。 二、抽逃注册资本: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将其资本抽回或者变相转移等行为。
企业抽逃注册资金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验资后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2、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3、将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的部分在企业成立后抽走部分或全部,然后用其他非货币部分补账; 4、用虚报利润的方法,不担或少担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而在短期内以分配利润名义提走; 5、在利润分配上,采用利润“先后分配”的方法,来代替按出资比例分配,从而以先分利润的名义达到抽逃注册资金的目的; 6、通过对投资主体的反投资、捐赠、提供抵押担保等形式来掩盖其抽逃注册资金的目的。
三、新公司刚成立阶段,有很多制度需要建立,特别是财务制度更需要完善,你可以建议老总,规范各项财务制度,按照会计制度要求建账。 问题补充: 注册是货币资金500万(有验资报告),注册完就剩500元。连交印花的2500元都用现金交的。如果费用记帐是借: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 吗? 开办费也记其他应付款吗? 1、注册资金500万元,注册完剩500元的话,如果付出的资金用于正常生产经营开支,不属于抽逃资金;注入资金后又取走行为,属于虚假入资、抽逃资金行为。
2、虚假入资、抽逃资金处罚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抽逃资金行为购不上犯罪的,除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外,还可以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罚款。
3、目前帐务处理 (1)入资时 借:银行存款 5000000 贷:实收资本 5000000 (2)取走资金 借:其他应收款 4999500 贷:银行存款 4999500 (3)开办期间发生的费用支出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贷:现金(或其他应收款) 。
你的会计帐上是不是已经有实收资本金500万元,再就分析你以后资金分布情况,应收款,固定资产,材料费用,我分析你公司原是用借别人的钱作为注册资金,现已将此款抽走,这个情况就作为一笔应收款永远悬挂帐面,这也是不好说的事,看着办吧.可以说是抽逃资金,注意些要好.
验资报告那不算的,因为现在很多都是由代办公司代垫的,这也算一种抽逃资金的行为。 要你的所有者权益,即实收资本,如投入的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现金、银行存款加起来>=500W就没有问题了,如果不是,那就属于抽逃资金。这么说吧,如果你没有大额的固定资产、大量的存货,而银行又没有钱,那就是。 老板垫钱,那就这么记账吧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老板 所有发生的费用,只要是老板垫的,都贷记“贷:其他应付款-老板”
注册资金不一定是现金,如拿房产、技术投资作价投资的,完全有可能是注册资金多,而流动资金少,所以你说的情况不一定是抽逃资金。 做帐时关键是要达到“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其中。所有者权益是500万,而其它项目要有对应关系,同时符合以上公式。年检时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从以上看,你们核算还不正规,你应给老总提个醒,否则很难把企业做大做强,还不一定什么时间吃亏呢>
答:1、就会计而言,抽逃注册资金将帐做平非常容易,例如,将借来的资金200万元注册公司,注册完后又将资金抽逃,常见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200 贷:实收资本...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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