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业的收入问题怎么解决?
租赁业的收入问题怎么解决?
根据《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如果是全数开出税务租赁发票不能挂到“预收账款”科目,要7月份全数收入,是否收到款项都是属于当期收入。 如果是开企业预收收据,那就可以挂到“预收账款”科目。
答: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