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延收益?
2007年1月1日,甲公司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乙公司销售大型商品一套,合同规定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为900万元,分二次于每年12月31日等额收取,假定在现销方式下,该商品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为81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007年应确认的销售收入为( )万元。 甲公司每年应收为450万?为何收入确定为810万,剩下90万为递延收益?乙公司并未说是否付款?如果乙公司不付款呢?这个答案不理解.这是去年考题.
答:⑴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政府补助准则确认的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企业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政府补助,在“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政...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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