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购买90平以内的唯一家庭住房是可以享受到首套房契税减免优惠政策的。首套房指购买仅拥有一套住房,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我国城市居民购买第一套住房享有按揭贷款利率优惠。所谓的“首套房”得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买房人年满18周岁,买的房子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是享受契税税率1%的优惠),购房人现在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
不过与父母一起购买的、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通过继承遗产或拆迁安置获得的住房除外。
目前,契税实行3% ~5%的幅度税率。实行幅度税率是考虑到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地经济差别较大的实际情况。因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3%~5%的幅度税率规定范围内,按照该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
但是首套房契税是有减免优惠政策的,如果想要按照购买“首套...全部
根据规定,购买90平以内的唯一家庭住房是可以享受到首套房契税减免优惠政策的。首套房指购买仅拥有一套住房,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我国城市居民购买第一套住房享有按揭贷款利率优惠。所谓的“首套房”得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买房人年满18周岁,买的房子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是享受契税税率1%的优惠),购房人现在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
不过与父母一起购买的、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通过继承遗产或拆迁安置获得的住房除外。
目前,契税实行3% ~5%的幅度税率。实行幅度税率是考虑到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地经济差别较大的实际情况。因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3%~5%的幅度税率规定范围内,按照该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
但是首套房契税是有减免优惠政策的,如果想要按照购买“首套房”享受各种税费减免和贷款优惠,必须由购房人本人提出申请,凭购房合同和身份证件,到所购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申请。各交易中心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出具首次购房证明。
。收起
契税,印花税等所有费用加起来不到2.3% 注意房产证只要工本费300左右. 他妈妈的你被骗了. 我买的时候也上当拉
既然是公安部的产权,那么过户的方法只有一个:出资购买,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办法。但各部委的三层以下的建筑(住房)原则上是不出售的。中介只能交易商品房,对未上市的房屋不能办理交易的。 对于部委(和军产房类似)的宿舍房,住户只有使用权而无产权,换房只是换了居住地点,和过户两码事。
经济适用住房进入市场一般必须5年,不知道你居住的经济适用住房是否有5年,如果有,就可以买卖交易了。到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相关政策可以在网上查建设部等四部门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
1、拥有房屋使用权是一种特殊的情况,一般是单位的职工居住单位的公房,只需缴纳少量房租或不缴纳房租。只要在此单位工作,所居住房屋又不拆迁的话,可以一直居住下去。 2、房管局拥有的房屋和物业拥有的房屋只是属性不同,一个是属于国家所有,一个是属于企业所有。 3、如果是居住房管局或物业公司拥有产权的房子,那只是一种租赁关系,只是具有临时的使用权,和单位产权的房子是不能互换的。能够互换过户的房子必须双方都有各自房屋的产权。
交易税率一样,都是3%,只是赠与不用交纳5.5%的营业税(房产证办理到现在5年内需交纳),另外赠与的房产可随时收回.
风险挺大的,因为这套房从法律角度来说还是属于第一个房主的,设想一下,你如果购买这套房,你的钱肯定是给第二个房主的.但还拿不到产权证,如果第一个房主回来找你,即使打官司你也赢不了,最多是法院判第二个房主将钱退还给你,你还是得不到这套房,这样的话你不是自己浪费自己的时间和精力吗?
找链家地产公司,只要3000元,保证以最快的速度办下来
看还能找到开发商吗?如果可以的话找开发商改底单,那你什么费也不用花了,不过那样的话买房必须是全款不能贷款 契税,印花税,产权登记费,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以上这些费用都不用花了!!!!!!
可以办理过户,但是需要先办理监护人公证,由监护人持有公证书全权办理产权过户事宜
他项权利证过户一般发生在清产时,现实很少发生,因为只有所有权才能享有该房屋使用与收益的权利,他项权利证主要作用是:抵押人未能达到合同约定,抵押权人可以将抵押物拍卖,并优先获得补偿。 ~~~~`土地是不可能办理他项权证的,请查清再问。
在拆迁后新居房产证可直接用你老公名字就可以了。不用过户的。只要你公公能同意就行。
公证处有关于房屋买卖委托书的范本,都是格式化的,给公证处打个电话就清楚了,十分方便,公证费大约1~200元。
你买了房子不过户,那房子的产权证不还是人家的吗。你等于给了人家21万元钱,具体的手续要到贷款的银行才能知道细节
都是出来混的干吗呢,你想一口吃个胖子啊,人心都是肉长的,你那了那钱你能睡着啊,一点职业道德都没有,人着一辈子不是要挣多少钱,不要太注重钱,他回害死你的,人活着就是个过程,真让同行害心啊,哎!!!!!!!!!!!!!!!!!!!!!!!!!兄弟啊,珍重啊!小心夜半鬼敲门啊,
目前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需交纳的税费,包括印花税、 契税、土地出让金、综合地价款等多个税目。其中营业税的征收对二手商品房的 影响明显,大大缩减了房产出售者的预期收益。就目前市场情况来看,商品房的 征收办法是 对于卖方来说,需交纳的税费如下: 1)印花税 成交价的万分之五,即印花税为4200×139×0.05%=291. 9元 2)营业税(税率为5.5%,其中包含城建维护费和教育附加费) 需全额征收营业税即为4200×139×5.5%=32109元 3)个税:(广州市从2006年1月1日已开始执行) 销售额减购买价款减合理费用后再乘以20%; 对于买方来说,购买该套二手商品房需交纳的税费如下: 1)印花税 成交价的万分之五,即印花税为4200×139×0.05%=291. 9元 2)契税 契税的收缴基准利率是按照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来区分的,普通住宅按成 交价的1.5%征收,非普通住宅按成交价的3%征收(上述林小姐所提到的房 产建筑面积如是套内面积,则按3%征收,如是套外面积,则按1.5%征收) 。 契税的征收按成交价的1.5%征收,即为4200×139×1.5%= 8757元 综上,对于买方来说应支付的税费为9048.9元。 □业内建议 一是卖房人首先应该了解哪些是可以免税的。个税的免征条件包括: 1、居民转让自用5年以上惟一生活普通住宅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 2、仅对个人销售或转让房地产有利润者计征,即确认的计税营业额高于原 购入价的,计征个人所得税; 3、能核实所得额的,按核实所得额计征20%,不能核实所得额的,按本 次确认的计税营业额计征2%; 4、个人转让房改房、平价房、经济适用房,按确认的营业额计征1.3% ,居住超过五年免征。 二是消费者要选择比较好的经纪公司,针对这个市场的变化去各个经纪公司 咨询一下业务就知道各个经纪公司差别在哪。 三是不需要太多的观望,自己把握整体的需求,专家的意见可以作为一个参 考,还是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判断买还是卖、是观望还是等待。
买经济适用房与买普通商品房相比只是多交一个综合地价款,其他就是交印花税 成交价的0.05% 契税成交价的1.5% 就要交这三个税就好了 买
你的计算方法是单利,银行都是用复利的,就是黄世仁借给杨白劳那样的,俗称“驴打滚”,计算公式为: N年以后的本利和=起初贷款余额×(1+i)^N i=利率,就是N年为N次方,10年就是10次方,30年就是30次方,因此数额巨大。 也可以用EXCELL做表格,把N年的期初余额、本年还本付息、年末余额(为本年的本金+利息-还本付息)作为横栏,然后年末余额作为下年度的年初余额,一年一年列表计算,就可以直观的看出来。 年度 年初余额 还本付息 年末余额 2007 2008 2009 2010
你准备新买的房子应该属于集体产权,也就是小产权的房子,没有房证日后可能也无法进行买卖交易,所以银行基本不给贷款的. 建议你目前的办法,是把老房子做抵押,从银行贷些款出来,一次性付清新买房的房款,然后你每月再偿还老房子的月供就可以了,这样也还算方便的.贷款年限一般分为3-20年不等,根据当地的银行政策,如果你只贷5万块钱的话,每月的月供也不算特别多,几百块钱吧. 至于办理银行,我不知道你是在哪个城市,反正北京大部分银行都能办理,你也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这四大国有银行,看他们能不能办此项业务. 你办理的业务应该是"住房抵押消费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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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全属于。 2、只要完全属于婚前财产,所产生的收益也是婚前财产。 3、结婚以后再买新房,如不做公证,不管写谁的名字都是共同财产。
想买经济适用房你得经常上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网关注。一般现在一手的很难买到,建议你可以考虑二手经济适用房。
最好公证一下你的付款凭证,保留证据,万一今后分手,可以保证利益。如果老公明白道理,应该主动要求财产公证。你可以旁敲侧击一下,说某某的例子(瞎编的,就举你自己的例子),人家的老公主动去公证了云云,看看他的反应。正常人应该马上明白的。
可以写多人名字,需要办理共有权公证手续,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合同,和本人到场。其中一个户主年龄大了,只要另一个能贷下款来就行。
年收入不到6万的家庭.平均住房面积不到7平米的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的申请表,表格使用期限是1年.但是对于购买二手房没什么帮助
问题一,是实际拿到手的金额总合,这才是可支配的收入 问题二,同上。 问题三,拆迁补偿费就是家庭资产 你说的买不起房的问题,我认为确实是个实际问题,拆迁部门的上级是房产局,经济适用住房的上级部门也是房产局,所以,我建议你把你的具体情况向拆迁部门反映,并请他请示房产局后,给你一个说法 总不能让你们住到大街上呀
可以办理异名转按揭业务. 如果买方的首付款不够卖房还银行贷款的钱,可以找担保公司办理异名转按揭业务. 具体情况可以咨询担保公司.
报名已经结束了,如果你要想考的话可以留意北京市经纪人协会网站就可以了。
吃低保,又拆迁,但因为你们家分过房是在外地的,这个情况很特殊! 特别是吃低保这个理由,应该可以拿到拆迁户的那种房吧,不叫经济适用房,应该叫拆迁房.另外,我的了解,吃低保还可以用廉租房的.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二)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银行都有按揭这项业务,银行贷款前要审核购房人的还款能力,就是审核购房人的收入情况,学历情况,个人信贷情况,要能提供正常的稳定的收入证明最好(向年底分红)。这些都会影响贷款的额度! 不知道你们买房子要贷多少钱?因为贷款多的话,收入证明也要开的多。 如果中途不能还贷了,那么银行可能拍卖您的房子。其实如果您到时候不能还贷了,你自己也可以出售该房子! 买房自住的话,不是投资,你要考虑自己的需求,现在买觉得以后降,自己心理上会不好受,那么涨了?你的心理会怎么样,其实这个东西大家还是要看自己需求,而不要看市场,那样你只能被市场左右! 如还有问题可以给我留言!
我朋友上次就是跟你的情况差不多,他后来到祟文门区重新审批了一个.
这个担心根本是没有必要,只要你做到你该做的,就没有什么担心的.如果你都做好自己了,他们无理取闹你没有必要理他们,如果你们已经结婚,这个房子也有你的一半.
您好,我是北京的,买房号这种情况以前在北京经常发生,不过今年政府加大了管理力度,所以现在操作起来很难了.中介之所以一再拖您,无外乎两种情况,一种是帮忙弄房号的现在给中介公司的答案就是----等待,那么中介公司也只有回答您等等了. 二种就是中介公司故意拖欠,不想退您这笔钱. 我建议您现在联系不到的情况下,赶快报警,因为北京小型中介机构受市场影响已经大规模关店,所以您最好加快追要步伐,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还有什么疑问可以给我留言!
你好! 合同如果有约定,按约定办。如果没有约定,双倍返还定金!
你好! 如果合同已经备案,在为交付取得房产证之前不能办理!交付后办理也很麻烦! 一般要还清贷款或者转按揭。这30%还要按二手房赠与或者买卖,到交易所办理。要交营业税、契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交易手续费、登记费、工本费等,至少是转让房屋价值的12%。
开发商要退只能是退房款,贷款肯定是没办法,已经还了的贷款更没办法拿回来,损失肯定是有的,我个人建议是你这套房别退,因为现在各个地方的房价都在涨,与其退了还不如等产权证下来后再卖,这样的话你不会有损失,应该还能有盈利。
当然不能,签和合同也没有用,有很多单位房子是规定三年内不能更名的.
你好! 一起到房地产交易中心,一起签订了买卖申请表,交易所审查受理了就可以付。
合同是要到当地房产管理局备案的.只有备案的合同和房产才有保障. 另外备案后合同最后页加盖了房产管理局备案章.而后售楼中心会将备案后的合同给您一份. 如果只是为了生气没有必要退房. 如果实在要退房的话您是要交违约金的.至于多少就看你们在合同中的约定了.一般不会太少.建议如果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房子有问题或者开发商不正规,还是不要生这样的气.买房是件高兴的事儿. 如果感觉不踏实可以到当地房产管理局(也就是购房合同备案的地方)咨询一下,此开发商是否正规划开发,合同是否已备案. 如果合同尚未备案,并已超出了90天(自购房之日起后推90天).你是可以告开发商的.因为国家有规定.商品房出售后必须在90天内将购房合同送至当地房产管理局进行备案. 最好.还是心平气和的解决问题.因为买房是件大事.对于个人有利的事就别太在意一些小事儿. 祝你一切顺利.
你好! 1、同意自考有路的意见:不用加,因为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共有,你老公的财产有一半就是你的.这是你的法定权利. 2、如果你确实要加,可以办理共有权证,共有权证和房产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几十元变更登记费和10元左右的工本费!
你好! 严格说,根据我国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没有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产是不得转让的。房屋所有权证未办,不可能完成转让。 但是,就合法取得的房产权益以及即将取得的房屋所有权的处分进行约定,并约定按国家规定在房屋所有权证办下来后进行过户登记,这样的合同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可以签合同付定金,合同可以公证。
必须签订定金协议,一切以定金协议为准,但请注意定金和订金不同,定金一般是不可返还的。 关于定金,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若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作为合同担保的一种形式,首要作用是担保合同的履行;定金还有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 另外,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订行为的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订金的,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订金应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购房者在支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属下列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订金: (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3)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4)广告、售楼书、样品房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 情况说的不大具体。你可以查询一下所在地的有关规定。
你是不是就见过链家还有我爱我家这两个“正规”的中介公司?真是见识短啊!!!
你好! 如果存在下列情况,车库没有产权证! 1、层高没有达到2.2米以上; 2、层高虽然达到2.2米以上,但是没有经过规划批准,或者虽然经过批准,但是批准的高度是2.2米以下。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一般包括以下几项, 1、物业管理人员安规定提取的工资、福利、保险等。 2、管理区域内公共设务设备谢谢责任保险。 3、公共区域秩序维护费. 4、保洁费用 5、绿化养护费用。 6、电梯维修、保养费用。 7、消防设备施维修、养护费用。 8、小修费。 30元垃圾清运费用是代收的。 大致就这几项。 你也可以去查一下《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
经济适用房一般是限条件申请的,只要达到条件都可申请,不在二级市场进行流通。 你遇到的,我估计是开发商与政府联建楼房,部分用于做经济适用房,部分属普通商品房,中介与开发商达成协议,另多收“所谓的买号费”。价格合理也可以买,但要查看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检查五证,了解房屋是否办理了初始登记(可直接去当地房管局问),买卖合同约定清晰,办证.交付违约条款多做留意~~
正常手续下是不存在这笔费用的,属于乱收费性质.可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物价局)投诉 房贷出现违约是以房产为抵押的,不存在说按揭保证金的问题.
现房销售是看现售证,该证没有时间限制,房屋竣工验收后才可办理,一直有效,凭证购房。
这属于小产权房,和商品房本不是一回事.. 房地部门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购买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屋,否则承购人所应享有的购房合法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