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清算财产进行债务清偿的顺序?
简述企业清算财产进行债务清偿的顺序?
请问你问的是新破产法还是老破产法?新的破产法2007年6月1日开始执行,这个时点以前破产的企业执行老破产法,以后的执行新破产法,一楼的朋友回答的是老破产法,新破产法规定: 新破产法在破产企业财产清偿顺序上的原则是:担保债权优先于职工债权。 整个破产清偿的顺序是:先从破产财产里扣除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剩余财产按以下顺序分配——首先是员工的工资报酬包括加班费、补偿费、基本养老保险等,第二是国家的税收,第三才是普通债权人的债权。 而抵押权人的债权并没有放在以上清偿程序里,是因为破产企业的抵押财产一开始就被剔除出来,用以偿还抵押权人的债权。 也就是说,在新破产法里,首先受到保护的是抵押权人的利益。
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政部财工字[1996)226号)规定: 破产财产优先支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以及按照<国务院关于在若干试点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国发[1994]59号文)规定安置破产企业职工所需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答: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详情>>
答:海峡人才网。 中华航运网。 厦门货代网。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