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很困难
我在一家店工作,因同事间相处的很不愉快,且工作待遇又不理想,所以想辞职,多次与店长说明辞职!可他经常以人手不够的理由回绝我,我本想一走了之,可现在都做一个半月,如果走,算不算离职?那工资会不会不给我?我是否可以直接跟公司人事部辞职?
这么走了也能拿到工资,劳动法上明确表示,付出劳动就应取得相应的报酬,不给你付薪水的话,你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去寻求解决,但是一走了之不妥,还是应该递交辞职信,天下没有不允许别人辞职的道理,你有没卖给他,向店长表明你的意思,如果他要是压着你,不允许你辞职,你就可以直接找人事部门,都不行的话,就去他奶奶的爪儿,撂挑子走人
答:到劳动部门投诉,并追偿应给的工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