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与第三者险的区别到底有哪些呢?
1. 交强险与第三者险的强制性是不同的。交强险具有强制性,它更注重的是能够让第三者的利益得到及时的保障,所有的车辆都必须投保,而且保险公司是不可以拒绝投保的。而第三者险是不具有强制性的,它属于商业险的一种。对被保险人来说,更注重的是风险的分散和保险的利益获取。 2. 交强险与第三者险的赔偿原则不同。交强险赔偿责任是按照无过错原则确定的,它并不是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而是根据法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具体规定来进行赔偿的,每次发生交通事故最高赔偿金是全国统一的,为12.2万元。 3. 交强险与第三者险的费率不同。交强险是实行统一的费率,为了让驾驶人员安全驾驶,它的费率与交通违章有联系,它的业务和保险人的其它业务是分开核算的,它并不以盈利为目的。而第三者险的保费是可以跟保险公司进行约定的,不同的人之间的费率也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