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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怎么才能解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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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怎么才能解决好?

请教各位好友了,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怎么才能解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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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5-12-17 10:24:13
      岁末年初,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话题受到广泛关注。但这个问题是如何被全社会所关注的似乎很少有人讨论。以我的看法是,前些年因为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屡屡采取极端行动(如在公共场合自杀或扬言自杀等),媒体再三报道,于是,全社会乃至有关政府部门就把它看成是一个急迫的社会问题,而2003年下半年,却因为总理在访问农村时被一农妇直接要  
    求帮助讨回其丈夫的工钱而再此引起关注。
      因为有总理的指示在上,一些政府部门才紧急行动,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发布了一系列通知并加强督察,媒体也不断报道相关内容。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终于被社会所关注,是为幸事,因为不关注,就无从解决。但仔细想来,幸事之中却暗含着某些不幸。   不幸之一,付劳获酬是一个什么样的准则?那属天经地义,属于天良。
      就如生孩子就有义务来抚育、借钱要还一样,是不需要再论证的最基本的行为准则和规矩。而这样的规矩在21世纪初中国的一些地区却成为一种需要重新论证的新道理,还有不少黑心企业主更把拖欠农民工工资看成是降低经营成本、获取最大利润的手法;还有一些欠主以别人拖欠为理由来为自己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恶劣行为开脱。
      这足以说明,相当一部分人正在丧失天良,正在破坏人类行为规矩系统中的最基础的部分。   不幸之二,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没有站在农民工的立场上以适当的行政力量来约束那些拖欠者的行为,也没有实施有力的监察,至少是政府的劳动监察部门的严重失职。许多事实表明,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不是一朝一夕之现象,而劳动监察部门和政府其他相关部门却没有在问题刚刚出现的时候就有力地介入,以至于问题愈演愈烈。
      如果说,那些黑心企业主丧失天良是这个问题的根本的话,而行政不作为则在客观上起到保护乃至纵容此类恶行的作用。   不幸之三,一些新闻媒体在报道此类现象和问题时,有激奋和勇敢担负社会公正道义的举措在先,却往往有误导事态发展和民众认知的结果在后。
      近些年来,农民工被拖欠工资问题总是由媒体率先曝光一些触目惊心的个案而引起社会的关注,一些媒体在这一方面勇敢有责任心,值得褒奖,但是报道到最后,无一例外,就演变成为竞相报道那些地方着力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消息了,这本身无可厚非,关键是,相当多媒体总是把它作为一些地方政府的政绩来报道,把一件应该做好而没有做好、因为外在压力而不得不去做好的事情,看成是本来就做得很好的事情来鼓吹。
      这是在颠覆民众的是非判断标准,在降低人们对一些基本行为规矩的承受底线,甚至在纵容一些不正当的行为,在铸造一种恶性循环圈:作恶不怕,因为它可以巧妙地演化为行善。过去几年在报道地方政府如何解决拖欠农村教师工资事件时,媒体也犯了这个毛病。   不幸之四,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几无制度化的方法来表达自己基本权益被剥夺的不满,来争回自己的工资,以自杀相威胁,是在以生命和自尊来下赌注;向总理直接面求解决问题,也是冒着很大的风险的。
      如果有制度化的渠道和必要的社会援助的话,这些普通人有必要采取这样的举动吗?一些人在指责那些农民工破坏公共秩序,指责他们觉悟低不加入工会。这些指责者即便怀着善意的话,客观上也在帮助那些拖欠者打压可怜的农民工。因为没有人告诉或引导他们如何正常地拿到他们以劳动换来的应得的报酬,也没有人说服他们加入那个可能会给他们的利益带上保险的工会。
         所以全社会应该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有一个全面了解,不要以转型时期弱势群体必然要付出代价来搪塞,也不要以一些政府部门事后的补救做法为其开脱责任,更不要仅仅哀农民工之不幸又怒其不争。关键是一步一步地创造新的环境,健全制度,首先全社会要有一种耻辱感,这种绝对不应该出现的事情,居然出现了,而且还有人为这种事情找“合理”的理由,此为一个社会之奇耻大辱;其次全社会要有责任感,每一个相关部门或机构都应该自动确认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要自责,如媒体这样的机构更应该审视自身,尽快解除在这个问题上的不完整认识,公众由此而形成的一些偏颇之见应该尽快清除。
      对那些黑心企业主,应该有更严厉的道德处罚、行政处罚和法律处罚的手段,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责任链条完全向全社会公布,在这个链条上的所有人都要受到谴责。要千方百计地告诉利益受损的农民工,他们的抗争是应该的,是有理的,当制度化的渠道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的时候,就是要以非常手段来讨工钱,要以各种方式来唤起全社会的关注,气不要闷在肚子里,也不要一让再让。
      当然,非常手段的选择要有讲究,要学会把一件有理的事情,办得有节,办得有利。(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博士) 。

    航***

    2005-12-17 10:24:13

其他答案

    2006-01-01 06:14:32
  •   保护农民工权益,解决欠薪问题,要多管齐下。一要靠政府部门的主动行政行为,欠薪行为违反劳动法,政府部门有责任主动对于欠薪工头进行行政处罚,有钱当老板,就无钱付工资吗?只要政府履行职责,欠薪问题完全能够解决,农民工讨债难,这显然是政府不作为的恶果;二要靠司法机关司法便民、司法为民,欠薪案件往往事实清楚,案情简单,如果司法机关降低费用、简化程序、有力执行、热情服务,就能让欠薪者知道欠债难逃,也能给农民工以诉讼的信心。三要靠社会舆论的关注,农民工走上绝路,是走投无路的结果,如有犯罪当然要承担起应有的责任,但是不去反思社会的责任,而指责农民工素质太低、不理性之说,是本年度最无耻最冷漠的一句话。 拿起法律的武器,用提高素质来武装自己。打破金钱万能的意识,敢于和所谓强者对抗。联合起来,防止被个个击破。利用媒体的帮助.讨回个公道~~!!
    

    b***

    2006-01-01 06:14:32

  • 2005-12-18 22:48:58
  • 根本问题的不到解决,谈什么都是没用!我怎么没听说民主国家有三农问题,农民工问题?资源集中在特权阶级手里不受任何约束,任意玩弄;权力掌握在专制者手中不受任何制约,任意妄为。存活于金字塔底层的农民阶层,一辈子辛苦、劳累的结果是连基本的生存、教育子女都解决不了。要知道农民占了中国人口的绝大多数,剩下的工人,所谓的领导阶级,境况也不见得好到哪里去,这是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这个问题解决了,其余的问题自然就解决了!我们不要推卸作为一个社会人的社会责任,我们一直以来都太畏惧,太不敢表达了,身为中国人,我引以为耻辱!

    d***

    2005-12-18 22:48:58

  • 2005-12-18 02:41:03
  • 拿起法律的武器,用提高素质来武装自己。打破金钱万能的意识,敢于和所谓强者对抗。联合起来,防止被个个击破。利用媒体,,扩大影响面,促进改革

    一***

    2005-12-18 02:41:03

  • 2005-12-17 18:54:34
  • 不可能得到完全解决,因为法制不健全,而且执法不严,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又有各种问题。

    w***

    2005-12-17 18:54:34

  • 2005-12-17 14:55:38
  • 还是要靠法制.尽管法制不是万能的.

    鲁***

    2005-12-17 14:55:38

  • 2005-12-17 13:48:37
  • 这个问题我们国家正在深入研究中,估计农民工工资问题在过几年就可以解决了

    y***

    2005-12-17 13:48:37

  • 2005-12-17 13:18:21
  • 不要靠别人的同情,斗争。
    

    学***

    2005-12-17 13:18:21

  • 2005-12-17 12:33:14
  • 抓好基础教育;抓好素质教育;抓好思想道德教育;真正全面提升国民素质!

    z***

    2005-12-17 12:33:14

  • 2005-12-17 11:10:43
  • 我认为农民工欠薪问题是在中国的改革过程中产生的,包括农民工行使权利能力缺失,原因又两方面:一是农民工自身原因,由于本身的素质不高,权利意识比较淡薄,当权利受到侵害时往往选择沉默,另一方面是社会没有一种机制帮助农民工行使自己的权利,(以较小的成本来讨回自己的权利),
    针对以上问题首先应当提高农民工的素质,提高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其次国家在指定法律、法规时更应保护处于弱势地位农民工,实现农民工在讨薪问题上与老板
    真正平等。
    

    w***

    2005-12-17 11:10:43

  • 2005-12-17 09:20:06
  • 我国应专门制定法律,规定按时计酬制。当然按件计酬不受限制。我国的最低月工资,应改成最低小时工资。根据行业不同,测算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扣除相关的税金,利润等费用,给出一个合理的人工小时工资价。
    现在私企,侵犯个人的劳动力现象很严重。工人常常超时间上班,却没有加班工资。

    一***

    2005-12-17 09:20:06

  • 2005-12-17 09:10:20
  •     农民工要不断地提高自己的文化素质,特别是多掌握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凡事多长个心眼,不给老板工头钻空子,防患于未然,尽量避免纠纷发生。万一如果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侵犯,应懂得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不自卑,不妥协,抗争到底!
    

    微***

    2005-12-17 09:10:20

  • 2005-12-17 08:18:29
  •     债务纠纷不光发生在农民工和工头之间,很多人在日常生活中都会遇到债务问题,为什么他们很少出现这种极端的情况,而在农民工身上却经常发生这种情况呢?有人指责这是因为农民工素质太差。这是极不负责任的说法。在我看来真正的原因在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因为家民工收入极低,工资对他们而言,是养家糊口的基本来源,对他们欠薪,就危及他们的基本生存,就是要了他们的命。
      据统计,在最发达的广东地区,农民工的平均工资只有1000元,在不发达地区,只有区区几100元,扣除生活和交通费用,这些仅够基本维持生存所用。(珠三角遭遇农民工退保之困,2005年06月23日 ,人民网-人民日报。)所以欠薪对他们而言就是性命关天的事情,他们当然会用性命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另一方面是因为维权成本太高,今年5月,一份耗时一年半、历经8省市、解析17个案例、近3万字的《中国农民工维权成本调查报告》在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问世。报告显示,为了索要不足1000元的工资,完成所有程序,农民工维权需要直接支付至少920元的各种花费;花费时间至少11-21天,折合误工损失550-1050元;国家支付政府工作人员、法官、书记员等人员工资至少是1950-3750元。
      综合成本在3420元-5720元之间。从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到诉讼,农民工要付出巨大的经济成本、时间成本,还有政府成本和法律援助成本。一般情况下,讨薪1000元需要付出综合成本至少3000元。这还是保守的计算。根据对17个案例的调查情况来看,每个案例的维权综合成本都超过1万元。
      根据全国总工会不完全统计,到2004年11月中旬,全国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约有1000亿元。为了索要农民工的1000亿欠薪,整个社会至少要付出3000亿的成本。(民工维权成本调查 讨薪成本至少是收益三倍 ,2005-09-17,来源: 京华时报。
      )   保护农民工权益,解决欠薪问题,要多管齐下。一要靠政府部门的主动行政行为,欠薪行为违反劳动法,政府部门有责任主动对于欠薪工头进行行政处罚,有钱当老板,就无钱付工资吗?只要政府履行职责,欠薪问题完全能够解决,农民工讨债难,这显然是政府不作为的恶果;二要靠司法机关司法便民、司法为民,欠薪案件往往事实清楚,案情简单,如果司法机关降低费用、简化程序、有力执行、热情服务,就能让欠薪者知道欠债难逃,也能给农民工以诉讼的信心。
      三要靠社会舆论的关注,农民工走上绝路,是走投无路的结果,如有犯罪当然要承担起应有的责任,但是不去反思社会的责任,而指责农民工素质太低、不理性之说,是本年度最无耻最冷漠的一句话。   要建立起完善的维护农民工权利的机制,前提是要关爱弱者、以人为本。
      9000多万农民工外出打工,首先是因为家乡的那片土地养不活他们才不得不背井离乡;他们奔波在城市与乡村之间,干的是城里人不愿意干的苦活、累活,得到的是社会最低的收入----尽管有的地方还把农民从城里寄回了多少钱作为当地经济发展的政绩;他们寄人篱下,还要办理暂住证,没有暂住证还有被拘留、被遣送甚至于被打死的危险----尽管还有一位著名法学家还在为废除收容遣送而遗憾,论证“废除了收容遣送,乞丐满街跑”是多么恐怖;他们只是维持了维持了最基本的生存----尽管我们的政府一再强调,人权首先是生存权。
      如果因为欠薪使农民工基本的生存都受到了威胁,我们这个社会就真正是一个危险的社会。 。

    M***

    2005-12-17 08:18:29

  • 2005-12-17 08:17:56
  •       现在农民工的地位确实低了一些,这要从农民工、非农民工双方面找原因。
    农民工方面:
    1、这个社会经济基础决定一切,钱多的人在钱少的人面前总是有优越感的,这不是针对农民工的。例如老板在工薪阶层面前也有优越感,有个高档家具店门前立着牌子:月薪万元以下者免进。
      在经济条件优于自己的人面前,每个人的地位都是低的。跟那些没有打工的纯农民相比,跟那些饭也吃不起的贫困地区的人相比,农民工的地位不会低。 2、受教育程度的提高总是对提高收入有帮助的,农民工往往受教育水平偏低,收入也相应较低。叫农民工现在再去受高等教育是不可能的了,但可以学习一技之长,在挣钱的同时多学习业务、技能,提高生存能力,地位自然上升。
      例如有些种粮大户、养殖专业户,连市长也高看他们一眼。 3、不可否认,有些农民工穿戴不够整洁,卫生习惯不够好,甚至做了一些不该做的事,也影响了农民工的整体形象。这个也很正常,有些欧美国家的人,甚至香港人、小日本,不也看不起大陆人吗。 非农民工方面: 1、有些人个人素质低,想在农民工面前体现出自己的优越性,故意看不起农民工。
       2、有些人确实受过部分农民工的苦,被偷被骗过,所谓一棍子打死一船人,看不起所有的农民工。 3、有些人只考虑自己工作方便,没考虑到农民工的感受,无意中伤了农民工的自尊。例如:不允许农民工进入景区的景区管理者。 4、有些人为了自身的利益,只好伤害农民工的利益。
      
      例如: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业主。 如果你不是农民工,看了你的提问,我相信你以后会友好对待农民工;如果你是农民工,请你相信,农民工的地位正在上升,而且还会越来越高,明天会更好的。 最近好象有类似的条文出台,北京有农民工协会,这些机关的设立,无疑农民工的许多问题都能有职能部门来解决 。

    三***

    2005-12-17 08: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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