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企业上市涉及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应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农业企业上市涉及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应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在使用农村集体土地方面,中国证监会主要关注以下三种 违规行为:一是基本农田被用作其他耕地用途;二是耕地被用 作建设用地用途;三是农业建设用地被用作工业用地用途。针对上述情况,农业上市企业应从如下方面规范使用农村 集体土地:(1)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合法取得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21条 规定:“承包方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与受让方在协 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人民 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因此,发行人就其 使用的农村集体土地,应与权利人签署书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 转合同,并履行相关备案手续。另外,实践中还存在着发行人租赁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 有但尚未发包给个人的土地的情形。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 法》第19条规定,发行人租赁未发包土地的,应由相关村民 会议讨论通过,再由发行人作为承租方与村民委员会签署土地 租赁协议,并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 要求履行备案手续。
(2)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依法使用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农 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 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试行 〈土地分类〉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 255号)规定,农 用地分为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共五类。
因 此,发行人在使用农村集体土地时,应确保其使用未改变土地 的农业用途,并确保其使用在土地承包期限内。实践中存在发行人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情形,对此应 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相 关法规,农用地转用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 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法报经国务院、省级人民 政府或市、县人民政府审批,否则将面临“由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 款”行政处罚的风险。
答: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顾名思义就是土地使用权,而房产证则是代表房子所有权。国家法律规定集体土地使用证与房子的所有权是相分离的,也就是说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并不等同于房...详情>>
答:海峡人才网。 中华航运网。 厦门货代网。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