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补交。退休前可以和单位协商,或申请劳动仲裁,如已经退休则需要通过诉讼解决。
黔劳社厅发[2003]46号
企业补缴比例均为20%.职工个人补缴比例为补缴年份全省统一的职工个人缴费比例,补缴总比例为企业补缴比例与职工个人补缴比例之和。职工个人补缴比例具体为:1992年至1993年为2%,1994年至1996年为3%.1997年至1998年为4%,1999年至2000年为5%,2001年至2002年为6%,2003年为7%,2003年以后随全省统一的个人缴费比例调整,最终为8%。
但贵阳可能没有执行该规定,比例要高一些,请咨询。
88年元月至95年2月,企业按每人每月190元工资基数的17%为职工补缴,职工个人按190元缴费工资基数的3%从1992年4月补缴;95年3月至1997年2月,按同期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8。
5%补缴,其中:单位缴纳25。5%,个人缴纳3%;97年3月至98年12月,按同期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8。5%补缴,其中:单位缴纳24。5%,个人缴纳4%;99年元月至2000年12月按同期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9。5%补缴,其中单位缴纳24。
5%,个人缴纳5%; 01年元月起,按同期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8%补缴,其中单位缴纳22%,个人缴纳6%(从后是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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