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工资100元,需要扣除一下项目:伙食费5元,社保3元(公司2.5元,个人0.5元),单身住宿2元,办理厂牌1元,体检4元 说明:1.食堂是承包给别人的,伙食费5元支付给食堂 2.住宿费象征性的交一点给单位,厂牌的性质是一样的 3.体检的费用,扣下来,在缴纳给医院 请问 ,我该怎么做啊?
因工资只有100元,不需要纳税,假设是管理部门分摊,你看这样处理如何。 1、计提职工薪酬 借:管理费用 102。5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100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 2。5元 2、支付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100元 贷:其他应付款—伙食费 5元 贷:其他应付款—单身住宿 2元 贷:其他应付款—办理厂牌 1元 贷:其他应付款—体检 4元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 0。
5元 贷:库存现金 87。5元 支付社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 2。5元 借:其他应付款—社保 0。
5元 贷:库存现金 3元 支付其他应付款 借:其他应付款—伙食费 5元 借:其他应付款—单身住宿 2元 借:其他应付款—办理厂牌 1元 借:其他应付款—体检 4元 贷:库存现金 12元 。
应付工资是旧会计准则的科目,新的会计准则(2006版),将以前的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合并成一个科目:应付职工薪酬 工资结转,其实就是将工资分摊到相应的费用中,是一种操作,应付职工薪酬是一个会计账户 新准则下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先计提工资(或者先发放工资,在结转) 工资(含个人缴纳部分社保和公积金)先计提,计入相关费用 借:管理费用等——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然后发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等 (实际发的工资) 其他应付款——社保 (扣除个人缴纳部分的社保和公积金)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扣除个税部分) 然后还有计提单位缴纳的社保及公积金 借:管理费用——社保 (社保和公积金)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含公积金) 然后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的时候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其他应付款——社保 贷:银行存款等。
发放工资时在表上列入应发工资、扣除部分(伙食费、社保、住宿、厂牌和体检)明细,实发工资。出纳发工资时只可按实发工资去付款职工。 根据表上做会计分录入帐: 借:应付工资--某 100 贷:其他应付款--明细15(分别支付) 贷:现金 85 关于社保费个人只负担个人部分可在工资上扣除,单位交纳部分不要在工资中扣了。